在领导工作中,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与同事和下属之间在工作上经常会有不同意见,思想上会有不同认识,作为领导,就应该主动深入群众,征求意见,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鼓励、启发群众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见解,由共鸣构成共识,共识促成共为,共为达成共赢。
所谓“共识”,顾名思义就是共同认识。它是不同认识主体在追求价值与真理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普遍性的共同看法。所谓“共为”,则是为了同一目标去共同奋斗而有所作为。
这两个看似并不相关的词句,实则有着内在的、紧密的联系。“共识”是“共为”的前提和基础,“共为”是“共识”的目的和归宿。有“共识”而不能“共为”,那是空喊;有“共识”也能“共为”,才是领导者明智和正确的选择。
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它包含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个阶段。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的认识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地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又由理性认识回到实践的辩证运动过程。一个正确的科学认识,常常要经过从实践到认识,又由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够完成。这样,在一个正确认识形成的多次反复过程中,必然会有诸多不同的认识,也必然会有诸多共同的认识。在这种矛盾的运动中人类的认识才能够有前进的基础,才能够不断地深化下去。随着人类认识的深化,认识的主体所获取的客观信息和感觉材料,逐步形成客观共同的理论特性,从而最终形成“共识”。
从共识的形式来看有三种:一是自发的共识;二是突发的共识;三是运作的共识。自发的共识一般是在类似原始部落或某种变化慢的社会中出现问题时达成的;突发的共识出现在一些彼此有很多不同意见时,经过对意见的深化讨论和证据的收集,最后在权衡利弊后形成的新的共识;运作的共识是指既有可能出现突发的共识,又允许自由表达意见,再经过一些很好的信息沟通,将意见传到广大群众中,最后取得的共识。作为领导者要注意第三种共识的形式即运作的共识,要注意运用各种手段,促使自己与同事之间和下属之间达成“共识”,从而实现“共为”和“共赢”的目的。
如果说,共识是不同的认识主体在追求真理和价值的过程中而形成的具有普遍性的共同看法,那么由于认识主体所处的角度和特定地位的不同,共识又可以区分不同的范围和层次:如全球共识、国家共识、民族共识、阶级共识和个体共识等。
国际合作是为了平等互利、互通有无、共同发展、求得人类繁荣。国际合作必须建立在广泛的共识基础上。没有广泛的共识,互存芥蒂,就无法进行国际合作。我国政府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至今仍然是处理国家关系、加强国际合作的原则基础。而《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的提出就是周恩来总理建立在广泛的共识基础上取得的。
为了实现中华民族的统一,邓小平提出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创造性构想,在海外和港澳台地区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形成“一个中国”的共识。邓小平还审视时代的变化和特点,敏锐地把握住国内外的大局,指出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两大主题,必须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争取有利的国际环境。他强调,实行对外开放是改革和建设必不可少的,应当利用和吸收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所创造的一切先进文明成果来发展社会主义,封闭只能导致落后。从而在我国形成坚定不移地走改革开放的道路和抓住机遇求发展的共识。正是邓小平高瞻远瞩、运筹帷幄,在许多重大问题上坚持原则并在党内达成“共识”,从而实现了“共为”的目标,使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成就。
作为一个领导者,要实现有效的领导,首先要做到与同事和下属之间思想上达成共识,努力强化领导工作的合力。思想共识,是建立在共同的事业基础之上的,是境界、原则、追求的统一与升华。思想共识的形成过程,是正确思想被确认,错误思想被否定,分散观点被统一,进而转化为工作合力的过程。实践表明,思想共识程度高,工作的合力就大,工作的效率就高。
领导者要与同事和下属之间达成思想共识,就必须做到以下四点:一是必须树立共同的思想境界和目标追求。境界和追求则是达成共识的主导性因素。这就要求领导干部,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树立共同的革命理想、共同的思想境界、共同的目标追求,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做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工作合拍。二是必须以科学的理论作指导。正确的理论是达成思想共识的基础和前提。领导干部要坚持不懈地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方向上的正确性。三是必须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作为领导干部,要通过多种渠道来开阔自己的知识面,全面掌握各种理论,掌握反映当代世界发展的各种新知识,正确把握世界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新趋势,努力提高驾驭工作局势、处理复杂事务的本领。四是必须走群众路线。掌握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才容易与群众取得“共识”。作为领导,应该主动深入群众,接触群众,征求意见,与群众交心,营造一个好的民主氛围,鼓励群众畅所欲言、献计献策,达成“共识”。
党内的共识对于增强党的团结十分重要。对于党内出现的分歧,只有通过取得共识才能够解决。而取得共识,邓小平说:“积二十年之经验,一个新的创造就是不搞争论,而是允许看。说服不同观点的同志,主要靠实践,靠事实。”因此,思想上的“共识”最终要落实到工作上的“共为”。没有工作上的“共为”,工作就无序,内耗就易发生,就形不成合作共事的力量,出不了高质量、高水平的工作成果。“共识”要转化为积极主动的“共为”,在“共为”中深化“共识”,在“共识”下强化“共为”,从而实现由“共识”到“共为”的飞跃。
领导者要与同事和下属之间合力创造工作共为的局面,就是要做到:一是思想上要“共鸣”。要增强全局观念,做到维护大局、服从整体。要树立全局利益、长远利益、根本利益第一的思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真正让“小道理”服从“大道理”,让“个人”服从“组织”,坚决反对任何影响和破坏大局的行为。这是实现“共为”的前提。二是行为上要“共约”。要遵循事物发展的规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要严守行为准则,做到规范运作、协调一致。这是实现“共为”的保证。三是工作上是要“共振”。要相互协调配合,做到通力合作、整齐划一。这是实现共为的重要条件。四是意见上要共让。要学会妥协让步,必要的妥协让步无不是建立在一定的共识和共同利益基础上的。要学会求同存异,在对待不同的意见、认识的分歧上,更多地要注意“同”,找出共同点,保留不同点,以求得共识。人们的认识千差万别,不可能进入“无差别”的大同境界,因而常常需要“求大同,存小异”。否则,不去寻找共同点,不去求同存异,只能扩大分歧,不利于问题的解决。适当的妥协共让是实现共为的重要保障。
实践证明:只有共识,才有利于统一思想,团结奋斗;只有共识,才有利于减少内耗,减少摩擦;只有共识,才有利于加强合作,共同发展。一句话,只有共识,才能共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