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经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识。然而与之不和谐的是,有的人片面地理解构建和谐社会的含义,认为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求“一团和气”。其实和谐不是一团和气,辩证地看,和谐应该是包含差异的相对和谐,是交织着竞争的活力和谐。
和谐由和与谐两字构成。是指对立诸要素相互作用下实现的中和、调和、和解、统一。《左传》记载:“八年之中,九合诸侯,如乐之和,无所不谐。”这大概是中国典籍关于和谐的最早记载。和与谐合用表达了人们期盼对称、适中和协调的心情。和谐发展中的和谐主要指各子系统内部诸要素自身、各子系统内部诸要素之间以及各子系统之间在横向的空间意义上的协调和均衡,即不同事物内在与外在关系的协调。
和谐作为一种思想,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在中国古代,和谐社会就是一种理想的大同社会。孔子所言的“致中和”、“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道家主张的“合异以为同”、“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董仲舒宣传的“天人之际,合而为一”;张载提出的“天人合一”等思想充分表明,追求社会和谐是中华民族的理想。
我国古代思想家,在天地人的关系中强调必须按自然规律办事,顺应自然,谋求天地人的和谐。这就是“天地变化,圣人效之”,“与天地相似,故不违”,“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易经·原系辞传》)。当然,人不是消极地顺应自然,而是在遵从自然规律的条件下采取积极的态度:“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周易》)。孔子把“和”的概念主要应用于人际关系,主张“为政以和”。他说:“礼之用,和为贵”,“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归化。序,故群物皆别。”孟子强调“人和”,他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因而“得道多助,失道寡助”。《道德经》有言:“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千百年来,人们一直在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政治的和谐、社会的和谐。由此可知,中国哲学是以和谐为根本的。它不仅是安身立命之所在,也是治国安民的根本法则与根本哲学。
在西方,19世纪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欧文,也对社会和谐有过美好的憧憬。马克思批判地吸收了空想社会主义理论中的有益思想,设想了“自由人联合体”的未来和谐社会模式。
和谐社会理论,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讲处理好10个方面的关系,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闭幕时的讲话中讲妥善处理好新形势下带有全局性的12个重大关系,其中多数是属于和谐问题。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是要把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想逐步变成现实,它完全符合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
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党执政的本质要求,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生动体现,充分反映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执政方略的新认识,进一步提升了我们党的执政理念。构建和谐社会,得到社会各阶层的热烈欢迎和衷心拥护。可以说,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成为上至国家领导人下至黎民百姓的共同心愿。
然而一段时间以来,似乎有人对和谐的含义存在着一种认识上的误区,以为一讲和谐,就是要你好我好大家好,逢人点头哈腰,开口一团和气。正确的不敢坚持,错误的不敢反对。对于这种“一团和气”的所谓“和谐”,我们必须坚决抵制和反对。
“一团和气”出自于宋代朱熹《伊洛渊源录》卷三引《上蔡语录》:“明道终日坐,如泥塑人,然接人浑是一团和气。”指为官者互相之间只讲和气,不要太计较利益而相互倾轧。它主张官僚内部“一团和气”,造成表面上和谐的假象,实则掩盖矛盾。
不可否认,有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借和谐之名,而行“一团和气”之实。他们信奉好人主义,明哲保身,不敢坚持原则,该教育的不教育,该批评的不批评,甚至出了问题还包着、护着。不敢甚至不愿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他们对上级,热衷于“吹喇叭”、“抬轿子”,百般投其所好;对同级,“你好我好,大家都好”,极力保持一团和气;对下级,有心“栽花”,无意“栽刺”,大肆放任自流。有的领导遇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利益交错的问题,不是想方设法解决,而是千方百计绕过去;一些地方由于多方面原因,造成矛盾十分尖锐,有的领导不是积极去化解,而是挖空心思加以掩盖,对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视而不见。他们这样做的托词是要构建和谐社会不能“制造”不和谐气氛。换句话说,就是想放弃原则、回避矛盾、躲着问题走。然而,纸是包不住火的,长期掩盖矛盾而不正视矛盾只能造成矛盾的激化,长此以往,势必失信于民,甚至激化矛盾,将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与中央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与我们真正追求的和谐社会中的“和谐”定义南辕北辙。
实际上,讲和谐绝不等于一团和气,不是不要批评,做和事佬;不是不要严格要求,走中庸路线。因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而和谐社会这六个重要特征,都离不开积极的思想斗争。
讲和谐不是不要原则,不讲党性。不讲原则,不讲是非,放弃的是正确,是正气,是正义,是党和人民的利益,助长的则是歪风邪气。如果沆瀣一气,臭味相投,那就成了小人之“和”,拉帮结派、党同伐异、狼狈为奸。
讲和谐不是回避矛盾,否认差异。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矛盾无处不在,冲突无时不有。和谐是运动中的平衡,差异中的协调,纷繁中的有序,多样性中的统一。“和而不同”,有差异的和谐才有美。和谐不是要取消各种差异与矛盾,而是使各种差异形成一种合力,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和谐不是要发现困难绕开,看见问题躲着,碰到矛盾走远。而是要正视矛盾,千方百计解决矛盾,才能达到和谐、和睦。领导干部要勇于正视矛盾,巧于化解矛盾,才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很明显,搞一团和气,不敢或不愿开展批评或积极的思想斗争,不仅不是讲和谐,而且有悖于和谐本义。毛泽东在《反对自由主义》一文中指出:“因为是熟人、同乡、同学、知心朋友、亲爱者、老同事、老部下,明知不对,也不同他们作原则上的争论,任其下去,求得和平和亲热。或者轻描淡写地说一顿,不作彻底解决,保持一团和气。结果是有害于团体,也有害于个人。”试想,这种一团和气还能有益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吗?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消除不和谐因素、增进社会和谐的过程。我们如果一味地回避矛盾、躲着问题走,矛盾和问题不但不会自行消失,相反还会随着时间的累积,使问题越来越严重,矛盾越来越尖锐,成为危及社会稳定的巨大隐患。
因此,我们要准确理解构建和谐社会的内涵,深刻认识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在实际工作中更加积极主动地查找冋题、解决问题,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和谐不是一团和气,和谐不是否认矛盾和斗争,和谐不是不讲原则,和谐不是排斥差异和竞争。我们要的是“君子坦荡荡”的和谐,是坚持真理、坚持原则的和谐,是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任的和谐。实现和谐要有胆识,有勇气。敢于正视矛盾、善于化解矛盾,应是领导者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本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