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领导者而言,所谓“有所为”,就是作为领导干部要高屋建瓴,牵住“牛鼻子”,把几个关系全局的主要矛盾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起到纲举目张的作用。就是要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制定规划、研究政策、健全法规、宏观管理、检查监督和总结推广上来;所谓“有所不为”,就是指领导者在工作当中“舍得”放弃,善于分权,统揽但不包揽,督办但不代办,把主要精力投放到分析形势、把握趋势、策行大事上。“为”与“不为”本来是一对矛盾体,但领导干部要善于“有所为,有所不为”。
“有所为,有所不为”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有所为”是目的,“有所不为”是达到目的的手段和方法。要想“有所为”就必须“有所不为”;“有所不为”是为了更好地“有所为”。“有所不为”是形,“有所为”是本,只有“有所不为”,才能“无所不为”;只有“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有所不为”是为了“无所不为”,“有所不为”是为了“有所为”;因此,“有所不为”是实现“有所为”的必要选择,“有所不为”实质上是“有所为”的最高境界,它须以“有所为”作为坚实后盾和最高目标。由于客观条件和主观能力等多方面的限制,任何领导者只有在某些方面有所不为,才能在另一些方面有所作为;同样,要想在某些方面有所作为,就应当在另一些方面有所不为。
我国古代的老子崇尚“无为而治”,而荀子则提倡“有为”,主张“制天命而用之”。孟子主张“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明朝的吕坤在《呻吟语·人品》中补充说:“有所不为,为必成。”他们的观点互为补充,正好揭示了“有所为”与“有所不为”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其意思是“为”与“不为”乃一对矛盾,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有所不为便能“为必成”,有所不为是大有所为的必要前提;反过来说,如果不分主次、轻重、缓急,什么事都“为”,势必“无为”又“无成”。
“有所为,有所不为”,首先要着眼于“有所为”。恩格斯说:“‘有所作为’是‘生活的最高境界’。”而要“有所为”,首先要弄清“为什么”?即你的使命、愿景、奋斗目标是什么。只有弄清了自己的使命、愿景和目标,才会穷尽一生的精力去追求,去拼搏;也只有弄清了自己的使命、愿景和目标,才会“有所不为”。其次要懂得“如何为”?领导者的职责就是给组织制定战略目标,抓纲要,务根本。正如中国古人所说的“持其大纲,疏其节目,为政之上术也”。具体来说就是要出思路、抓落实、搞协调、用干部四件大事。
“有所为,有所不为”,最难的是“有所不为”。众所周知,在现代社会中,领导者面临的各项事务纷繁复杂,千头万绪,任何领导者即使是精力充沛、智力超群也不可能独揽一切。这就要求领导者分清主次,而不一定要事必躬亲。据《三国志》记载“蜀国正事无巨细,亮皆独专之”。诸葛孔明尽管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但由于难以克服“事无巨细”之弊,最终积劳成疾,年仅54岁就告别了未竟的事业。可见,从行为后果来看,这样的“不甩手掌柜”是不足取的,纵然其再有韬略再负责任,不能成“大事”亦是枉然。西汉丞相丙吉与诸葛亮则不同。丙吉春天出行,他看见一群人在路上斗殴,“死伤横道”,他不下车过问;又“逢人逐牛,牛喘吐舌”,他立刻停车派人去向赶牛人查问原因,随行者不解丞相之意,认为丞相“前后失问”,或以讥之。丙吉解释说:“民斗相杀也”这是长安令、京兆尹的事,“宰相不亲小事,非所当于道路问也。”认为现在正是春耕季节,天还不很热,看见耕牛口吐白沫,是不是“时气失节”?“调和阴阳”,国泰民安,这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是丞相职责所在,故当问之。从“丙吉察牛”这则故事,可以悟出,身为领导没必要“事必躬亲”,要“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
艾森豪威尔在他的《远征欧陆》一书中,说马歇尔“轻视那些事必躬亲的人,他认为那些埋头于琐细小事的人,没有能力处理战争中更重大的问题”。他讲美国的军事原则是:“为战区司令官指定一项任务,给他提供一定数量的兵力,在他执行计划的过程中,尽可能少加干涉。”如果他的战果不能令人满意,“那么,正当的办法不是对他进行劝说、警告和折磨,而是用另一个司令官替代他。”艾森豪威尔在这里讲的“琐细小事”和“尽可能少加干涉”的内容都是指“有所不为”的范畴。战区司令官对那些琐细小事有所不为,正便于集中精力研究整个战区的大事,要在全局上“有所为”,更高一级的统帅对战区的事情少加干涉,也正是要研究更大的战略问题,在更高的层次更广泛的意义上“有所为”。因此,不妨说“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有所不为”才能保证“有所为”。
“有所不为”意味着放弃,而放弃往往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因此,“有所为,有所不为”要求我们权衡轻重、利害、得失,作出正确选择。“将军赶路,不追小兔”。“有所不为”之所以可贵,就在于它充满辩证法,就在于它实事求是,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就在于它体现了一种无私的态度。如果把“为”与“不为”的取舍,定格在有利于党和人民的事业这一价值标准上,“有所不为”亦是“有所为”也。由此可见,“有所不为”对于领导干部来讲,的确是一个重要的决策思路,一种常用的工作方法,是凭借“顺其自然”的哲学智慧而进行科学管理,这是一种以最小的领导行为获取最大的管理效果的高超管理艺术。
事事而为其实是无为。在领导工作中,人们不难看到这样一种现象,即不少领导干部每天都辛辛苦苦、忙忙碌碌,但总是日计有余,岁计不足;部分领导者不仅制定决策目标,同时对实现决策目标的具体途径、办法、详细的工作计划,每一细节都不放过;有些领导干部“眉毛胡子一把抓”,四面出击,雄心勃勃,样样都要“争一流、当先进”,本想“大有作为”,结果却事与愿违,或事倍功半,或一事无成,“扯断犁弯累死牛”,劳民伤财遗祸穷。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不可否认,一些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地处理“有所为”与“有所不为”的辩证关系,是其中的重要原因。
领导工作千头万绪,若不分主次,眉毛胡子一把抓,很难取得良好绩效。因此,要善于“有所为,有所不为”。要善于统筹协调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个领域的工作。不能只忙收割,不忙撒种,要着眼长远、规划未来;不能只忙种树,不忙育林,要总览全局、协调各方;不能只忙手脚,不忙大脑,要跳出事务、研究战略;不能只忙指挥,不忙情报,而要耳聪目明,把握主动;不能只忙驾车,不忙加油,而要以人为本,完善机制;不能只忙有形,不忙无形,而要塑造精神,鼓舞士气;不能只忙照明,不忙充电,而要学习提高,增长才干;不能只忙内向,不忙外向,而要海纳百川,博采众长。
江泽民曾多次强调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在谈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时,他指出:“要从国家长远发展需要出发,制定中长期科学发展规划,综观全局,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强基础性研究和高技术研究,尽快实现高技术产业化。”在谈到实现国民经济合理化布局时,他又指出:“国民经济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在行业布局上有进有退。”从江泽民的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出,“有所为,有所不为”作为一条科学的指导原则,应当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准则。
“有所为,有所不为”作为一条科学的工作指导原则,它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地处理“有所为”与“有所不为”的关系,提高工作成效和领导水平。它要求领导者要管好该管的事,放开该放活的事;要集中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去解决主要矛盾,掌握工作主动权。毛泽东曾说:“主动权,就是‘高屋建瓴’、‘势如破竹’。”只有通过系统、辩证的矛盾分析过程,找出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提出解决主要矛盾的思路和办法,在抓主要矛盾、做中心工作方面有所动作、有所突破,而在解决非主要矛盾、做一般性工作方面“有所不为”,始终将注意力、工作重点放在本质和大局问题上,不被“旁枝左叶”所影响,不陷入事务性工作而丧失决策时机和削弱决策能力,这样,才能取得高屋建瓴、势如破竹的效果。
然而,由于伴随着事物矛盾运动的发展变化,“有所为”与“有所不为”之间的界限也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它们也可以相互转化。因此,领导干部要注意把握好“有所为”与“有所不为”之间的转化过程,善于根据客观形势发展变化的要求适时调整工作重心,使本来“有所不为”的事情变成“有所为”的事情,从而不断打开领导工作的新局面。
“有所为,有所不为”需要胸有全局,目标高远。心中无数、虚浮懒散、官僚主义做不好有所为有所不为。胸有全局是能分清轻重缓急、该取该舍、科学规划、科学设计。目标高远是瞻前顾后,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责任感对待自己的工作。显然,短期行为,急功近利与此格格不入。“有所为,有所不为”还需要有自觉的民主意识。身为领导者要学会主动放权,相信别人,善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解放众人智慧。
目前,绝大多数领导者认识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为民用权,忠于职守,在事业上有所作为,为国家、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是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多做贡献;同时也“有所不为”,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事坚决不为,违法、违纪、违职的事坚决不为。但是,在处理“有所为”与“有所不为”的关系上,仍然存在着两种不正常的现象:一种是有些领导者想的是如何逃避责任和风险,其“有所为”,是对自己有利的事情就去作为,对自己不利或有可能带来不利的事情就不去作为。这些“有所为,有所不为”者,放弃事业心和责任心,失去职业道德和人格良知,围绕政绩、私利而行事,该作为的也不作为,碰到矛盾和问题绕开走,能躲的就躲,该管的不管,不愿作为也不想作为。另一种情况是有些领导干部忌谈甚至根本反对在其职权范围内“有所不为”,他们把“为”与“权”联系在一起,把“为与不为”看成“权大权小”、“有权无权”的问题。他们对权力抱着“非我莫属”的态度,假若把原来执掌的一部分权力交给别的机构、别的同志,就认为是“权力转移”了,“大权旁落”了,自己手中的权力就小了、少了,可能也意味着由职权而获得和享有的利益的减少、丧失。因此,他们在抱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态,胡乱作为。如此种种,囿于个人圈子,夹杂私心杂念,是一种不健康的“为官”心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目的是促进和发展生产力,这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根本职责,也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不作为或乱作为,是对党和人民的不负责任。领导者如果不用好权,担好责,而是要么乱作为要么不作为,就要承担行政、政治乃至法律责任。
领导者正确处理好“有所为”与“有所不为”的辩证关系就要认真把握好以下四点:第一,“有所为”,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要为;第二,“有所不为”,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不为;第三,既敢为也敢不为;第四,要为就要坚决为好,不为就要坚决不为。
“有所为,有所不为”是一种能力,更是一种境界,一种智慧。与“舍得”有异曲同工之妙。“舍得”“舍得”,有舍有得,不舍不得;小舍小得,大舍大得。因此,“有所为,有所不为”,为必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