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哲学要略
6.3 “圆”是领导艺术的最高境界
领导哲学要略
晓山
6.3 “圆”是领导艺术的最高境界
本章字数: 12706

“圆”,就是由中心点到周边任何一点的距离都相等的形体,象征事物的完整、全部、广大和美满。中国人向来有“思圆”、“崇圆”、“归圆”的传统。“圆”在中国人的意识中具有重大的实践价值、审美价值和思想价值。

世界万物皆可以“圆”统之。世界上的任何事物,一般都具有“圆”的属性。相对而言,宇宙就是一个大圆,是一个“圆”的生物共生体,一个“圆”的生命大回旋。所以古人称“天圆地方”(《淮南子·本经训》有“戴圆履方”的记述),这里的天即宇宙,是圆的,地即立足点,其实也是圆的。而且,宇宙天体还是按照椭圆的公转和圆的自转轨迹而运行的。大千世界万事万物不是呈圆周或圆弧(半圆)或优弧(多半圆)或劣弧(小半圆)状态,就是作这种状态的运动。如构成生物体的细胞的核心单位——细胞核,就是呈椭圆形的,生物体还要经过诞生、成长、成熟、衰亡这样的轮回运动过程。

“圆”是一种最和谐、最完善的形式,领导艺术的最高境界也就是做到“圆”的形式。领导的素质,最杰出的体现就是“圆”。“圆”是领导素质的最好水平、最优状态、最佳表现。《左传·昭公十四年》:“犹义也夫。”孔颖达疏:“义者,于事合宜,所为得理;直者,唯无阿曲,未能圆通。”《梁书·陶弘景传》:“弘景为人,圆通谦谨。”佛语解:圆,即无偏缺;通,即无障碍。“阿难及诸大众,蒙佛开示,慧觉圆通,得无疑惑。”由此可见,古人都是把圆作为最高水准来看的。领导活动是领导场产生的领导力作用于领导资源配置的过程。领导资源是圆点式的,领导场经过点的无限分解,也是圆状的,领导力作用的归宿更是一个大写的“圆”,就是圆圆满满。每项领导活动都要经过形成、发展、终结的过程,一项领导活动完结了,新的领导活动又产生了,新的领导活动又遵循从形成到发展到终结的运动变化过程,这都是圆。领导活动就是在这种圆点法则作用下作周而复始的圆点更替,从而推动社会向前发展。“周行不殆”者,圆也。圆是宇宙运行的规律,也是领导活动的规律。

从具体的领导活动来看,决策是最基本、最重要的领导职能。作决策时,必须周密考虑,发扬民主,集思广益,讲究协调性和可行性,从而实现决策的正确性。决策的正确性如何衡量?这就是圆满,即能确保决策目标圆满实现,造福社会,造福民众。做决策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即先做什么,后做什么,按照一定的章法、步骤办事,使思维或行为规范化、条理化。按科学程序决策是决策科学化的重要特征之一。而一个健全的决策程序就是一个科学的系统,就是一个圆。尽管现在人们对决策程序的阶段划分不尽一致。但有一点是共认的,这就是决策程序必须形成回路,形成一个闭环。而且每个阶段也是一个过程,一个系统,一个圆。决策程序就是包容这些不同过程、系统、圆的一个整体、一个大圆。没有这样一个圆,决策就不会完整、统一,就会有缺陷。当然,绝对完整的决策是不存在的,但领导决策应追求最合意的完整性,以把损误减少到最低限度。领导组织机构和领导体制是一个多层次、多结构、多要素的纷繁复杂的大系统,同时也是一个纵横交错的子系统网络。从总体上讲,也是一个圆、一个圆形状态的有着多种内在联系的相互协调的整体,一个充满矛盾、不断运动变化的“社会圆生物”。而且,领导组织机构和领导体制的历史和现实本身也是一个圆的不断回旋升华的过程,从原始民主制到君主集权制,到中央君主集权制、分权制衡制、民主集中制的演变过程就是如此。每一个领导组织机构和领导体制发展过程都是一个旧质态和新质态的转换交替过程,都是一个破圆和求圆的转变过程,都是一个圆和另一个圆的连环发展过程。从哲学角度来讲,每个圆的变革都是为另一个圆的形成和变革作准备的,但它又不是简单的机械重复,而是在具有新质的高级阶段的回旋,在这一过程中,圆形回旋规律自始至终都发挥着相应的作用。

领导艺术是获得追随者并调动其积极性的技能。要获得追随者并调动其积极性,途径和方法很多,能够体现最高境界和高超水平的是圆。圆是检验领导艺术的根本标准,领导职责的圆满落实,领导工作的圆满完成,领导活动的圆满结束,领导目标的圆满实现,就是领导艺术的最高体现。所谓“圆而神”,指的就是这种境界。

圆既是一种领导结果,也是一种领导手段。汉语中有个词儿,叫做“打圆场”,说的是从中周旋打破僵局,使问题圆满解决。领导工作中打圆场的事情就不少。做思想政治工作,解开对象的思想疙瘩,是圆的体现。调解矛盾纠纷,更要行圆,让双方心悦诚服。处理突发性事件,往往都是先圆场,平息事态,再作处理,行的也是圆,最后事件解决,也就归于圆。领导的思维方法、工作方法,其实也是圆点式的。如思维方法,列宁就曾说:“人的认识不是直线(也就是说,不是沿着直线进行的),而是无限近似于一串圆圈,近似于螺旋的曲线”,“每一种思想=整个人类思想发展的大圆圈(螺旋)上的圆圈”,因为思维是客观事物的反映,而事物就是圆点式的。可以这样说,不求圆,不思圆,不行圆,领导工作就无法开展下去。现在,如果谁还运用中世纪欧洲庄园主统治奴隶的手法,那么可以肯定是要失败的。眼下,时兴人本管理,以人为本,求的就是圆。

当然,圆在领导活动中也有褒贬之分。以圆喻道法、领袖、公仆、清正廉洁、尽职尽责、公众利益等为褒义;喻官痞、伪政、玩权术、贪赃枉法、媚世苟合、圆猾狡诈等为贬义。应善于因人因事因地因时区别对待。过于求“圆”,则会有“圆滑”之嫌。“圆”式领导若掌握运用得不好,就会步入误区,让人看“贬”,这是应该在领导实践中加以防止和克服的。

“圆”式领导既可以是一种领导理念、领导思维、领导素养,也可以是一种领导目标、领导手段、领导方法、领导途径、领导行为等等。其基本特征是注重客观性、开拓性、广泛性、灵活性、和谐性、圆满性。领会掌握“圆”式领导的精髓,需要把握以下三个辩证关系:

第一,圆与点的关系。圆与点的关系在领导活动中,通常以全局与局部、中央与地方、群体与个体、长远与眼前等关系形式表现出来。这种关系又称为单向包含关系,即一事物寓于他事物之中,其发展、变化也要服从于他事物的需要。两者之间既互相依赖、互相转化,又有各自的相对独立性。以全局和局部的关系为例,这一关系也是领导者经常遇到的。全局性的东西,是由它的局部构成的,不能脱离局部而存在。全局又高于局部,局部是全局的局部,对全局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作用。同时,全局和局部又是相对而言的。在一定范围内为全局,在更大范围内则可能成为局部;反之,在一定范围内为局部的东西,在相对的范围内则可能变成全局。两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如同一领导系统,相对于它的下属而言,是全局;相对于它的上级,又是局部。相对某个领导机构而言,是全局,相对于整个社会,又是局部。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一个地区或部门的领导都应是这两重身份的统一。现实生活中,领导者在处理全局与局部的关系上,可以归结为这样三种观点:一是局部观点;二是全局观点;三是统筹观点。用前两种观点去处理全局与局部的关系,都有局限性。拘泥于局部观点,容易在处理问题时出现偏颇、失误、左右摇摆。在改革过程中,有些地方和单位搞试点,夸大局部的有利态势,并作一厢情愿的推导,结果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以至于使问题越积越多。全局观点的局限性要少一些,它强调“集中”、“统一”、“控制”、“长远”,但这种观点易忽视局部的积极性,牺牲局部的利益,而且对事物的有限与无限的统一缺乏辩证的把握,把全局的绝对性凌驾于一切之上。统筹观点不同于全局观点,也不同于局部观念,它立足于全局与局部之上,既重视全局,又照顾局部,使二者相辅相成。

第二,圆与方的关系。“圆”与“方”,表示两种不同属性的领导行为。“方”表示规范,“圆”表示技巧。在领导活动中,它们往往难以单独奏效,只有把它们融为一体,克服各自的片面性和排斥性,使对立双方发挥相互依存的联合优势,架起一条由此及彼的桥梁,使两种不同属性的领导行为产生互补。当然,把两种相反的行为用在多变数的复杂的领导活动中,并不是把正反两种行为简单地“相加”,而是要有机地结合。方圆关系根本的就体现在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上。凡事要讲原则,在重大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坚定不移,始终如一,不能妥协退让。在坚持总原则、大方向的前提下,又要非常注意策略、方式、办法、措施的多样性和灵活性。没有原则性,灵活性就没有用处;没有灵活性,原则性也落实不了。邓小平对香港回归问题的处理,就是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典范。一方面,在维护祖国统一这个大原则上,邓小平是坚定不移的。1982年,他与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谈话时指出:1997年中国收回香港是“主权问题,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旋余地”,“如果说宣布要收回香港就会像夫人说的‘带来灾难性的影响’,那我们要勇敢地面对这个灾难,做出决策。”另一方面,他在香港回归祖国的前提下,对其具体途径和办法,又表现出了高度的灵活性,并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构想,这就为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提供了极大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实践证明,邓小平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的唯物辩证思想和高超的领导艺术。

第三,圆与非圆的关系。我们倡导圆的同时,并不否认和忽视非圆的存在及价值。从外在形式看,非圆有时所占的比重是非常大的。圆与非圆是相互矛盾,又相互包含的。这里,相互包含是指矛盾的双方有对等的地位和作用,而且,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每一方都联系着更广泛的事物,每一方都是统一体的一个中心,又是统一体的一个中介,彼此存在着一条相互贯通的桥梁,双方都不能忽视另一方的作用,任何一方不恰当的变化,都会促使事物的状态、性质、力量和倾向发生改变,从而使领导活动走向歧途。现实生活中,体现圆与非圆关系的事情是很多的。比如,重点与非重点,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竞争与合作,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等等。处理这些关系,旨在促成两全其美,相得益彰,因而要善于“两手抓”,但前提是要善于把握“两手”之间的关系。这种把握有一定的难度,因为我们能够在认识上把这些关系分离出来,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些关系又是不可能分开来把握的,况且,它们之间又是不断变化着的,需要连续不断地调整“结合部”。把握不好的话,就容易出现一手硬一手软、一手长一手短、一手重一手轻等倾向。如重点工作与非重点工作的关系,它们之间就是相互依存的,失去一方,另一方也就不复存在。而且,重点与非重点的程度还会不断地变化。因此,要主次配合、协调一致,既抓住重点,又兼顾非重点,才能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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