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人们的生活观念和思想形态的形成有时候就是一种合约的生活化,虽然没有明文法条,但是也存在合约的约束性。
根据一些学者的考证,在我国,“合同”一词早在2000年以前即已存在,但未被广泛运用,运用广泛的是契约一词。在中国古代,“合同仅是契约形式的一种,严格地说,它是验证契约的一种标记,犹如今天的押缝标志,它本身不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
一个大家庭常以周末共进晚餐为保持情感的方式,日常是8个菜的标准,由于危机而改成6个,或者仍保持8个菜,但质量不如原来了(烤鸭没了,换成了水煮花生)。如此,危机情绪就会在家庭成员之间传播,互相感染。
按营养含量来说,8个菜改成6个,或水煮花生替代了烤鸭,营养丝毫不会发生下降,甚至还会改善营养结构。可是呢,人们由于对效用追求的动力太大,表面看起来的诸种“下降”,给心理造成了巨大的压力。
人们对于“得”、“失”的评估是依照一定基准的变化来进行的,这种基准被称作“参照点”。不过,良好的夫妻关系即家庭关系稳固的家庭,则容易对付效用下降的低潮。如何维持家庭生活的稳固,很重要的一项就是在有形或者无形的合约中确定家庭分工中的角色变化,男人在家打理家务,而由女人挣钱养家。当然,这样的例子多发生在中产家庭。
家庭内部合约制度的确立,可以为家庭营造一个稳定的生活环境,更好地发挥家庭抵御风险的作用。以夫妻二人的婚前协议为例,婚前协议是出自二人的心灵,明确并加深了相互的共识,成为今后家庭生活的准则,能不断加深夫妻间的感情,也起到约束自己,避免出现违约伤害对方感情的行为。协议就像防腐剂,可起到防变的作用。就是出现违约而感情破裂的情况,在国家司法处理时,协议也可使违约方处于不利的被告地位,守约方则可获得有利的保护。
合约其实就是丑话说在前,绝不拿自己的幸福赌明天。当然,家庭生活中很多东西都不是以纸面合约的方式出现,而是采用一种约定速成的方式,对双方在家庭生活中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有效规定。比如家庭中夫妻角色的分配等等。
夫妻之间的换位,就好比一家店铺经营方向的微调。比如,一家餐馆做家常菜利润较低,改成了特色菜就会多赚一些。这是因为家常菜需要投入的管理精力太多,即店主要尽可能多地准备原料,几乎要采购所有能见到的菜,才能满足客人的需求,或许还要多聘两个厨师;而开特色菜馆,菜谱里的品种大大减少,准备的原料品种和投入的管理精力也不那么多了,厨师也不用好几个,或许老板本人也能上灶。
拿餐馆经营微调来对照夫妻在家庭中的角色,一般情况下,丈夫是“家常菜”,而妻子则是“特色菜”。在此道理上再延伸,家庭的经济学含义,就是一家小的股份公司。如果只有夫妻二人,等于各持股50%;如果添了孩子,等于二人各匀出一些股份(或许是10%)。不过,孩子名下“虚拟”的20%,由夫妻中的一方来管理,这部分虚拟股由妻子代管,因为她主要负责照料孩子。
妻子挣钱、丈夫管理家庭事务,在美国是不难见到的家庭现象。作为一种微调模式,它出现于2003~2004年美国经济衰退时期,那一年的4月份,美国名义上的失业率达到6%,实际上已接近8%。按6%保守计算,失业人口是880万。据专家统计,其中有170万的男性失业者,他们的妻子“对付经济衰退”,具有比历史任何一代人都优越的条件。
170万个男性失业者必须转换角色,进入“家庭主夫”角色,而不能再让妻子承担家庭主妇的分工。170万比880万结果是19%。妇女有收入保证的工作,承担了失业社会责任19%的份额。
全球知名的瑞士心理学家卡尔·荣格曾说过:“婚姻是人际关系中最复杂的一项。”此话固然有道理,但是只要是夫妻双方尊重家庭道德、合理分工,一切都很简单。一个挣钱的丈夫,能把所有的收入报(交)给妻子,或由她全权支配吗?一个持家的丈夫,能把家庭环境打理好吗?按家庭合约来讲,这是应当的!
婚姻家庭固然要靠性和钱来维系,甚至说钱比性更重要。但是,比钱和性更重要的是家庭道德合约,就像一个公司中的股东一样,尊重对方的权益,不仅是保护对方的经济利益,而是每一个股东是否尽了对公司的责任。如果一个股东不尽其责,并抱怨自己干得太多,他就应该自动退出公司;如果拥有执行权力的股东使用了不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的权力,他理应受到批评与纠正,否则股份公司就没必要设监事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