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大多数父母的财产,会平均分给他们的孩子,即便是有的孩子比其他孩子要富有得多。遗产是在你最爱的人中进行收入再分配的最后一次机会,如果大多数父母放弃了这个机会,那么,在利用税收制度在陌生人之间进行收入再分配时,就几乎没有任何与家庭有关的因素了。
黄某于2004年9月1日病故,他生前是南宁市邕宁区某公司的退休职工,妻子杨某已于1993年病故。黄某和杨某育有6女2男,次子结婚后生育了三个子女。1989年4月,次子病故,之后,其妻改嫁。黄某和杨某的遗产,除了房屋、果树等已由长子和次子的子女作两份来分外,尚有存款69114元。2004年10月,长子和次子的子女分割了存款中的29522元,尚未分割的遗产有存单19张,本金共39592元。
6个女儿因没有分得应得的遗产份额,便要求由她们分割尚未分割的遗产即存单19张的本金及利息。但长子不同意,认为尚未分割的也应按两份来分,由两个儿子来继承,6个女儿不得继承。由于多次协商不成,2005年5月,6姐妹将兄长告上南宁市邕宁区法院,要求确认黄某名下的存单19张的本金及其利息归她们按份共有。
遗产分配的不公平的情况经常会在不同家庭出现。父母在进行分配时可能会更加偏爱自己喜欢的孩子或者是经济能力相对较弱的孩子。但是这也就导致了不公平现象的出现。如果父母们不用遗产来平均孩子们的收入,那么他们用遗产做什么呢?当父母按他们的想法分割财产时,他们所依据的道理又是什么呢?
有一种理论认为,父母们自己觉得给每个人一样多,在本质上来说是公平的。但是为了检验这个理论,我们需要在父母还活着的时候,更深入地了解一下这种对父母的赠予所进行的再分配,这些赠予包括教育、时间和关爱。不知道这种理论能否经得住检验。
在一个大家庭里,老大和老小在阅读和词汇测试方面都比他们的兄弟姐妹的表现要好得多。也许这是因为老大和老小都有那么几年受到像一个独生子那样的待遇。独生子的成就提示我们,时间和关怀是非常宝贵的,而且因为它们非常宝贵,父母常常把它们当做一种再分配的媒介,把更多的时间和关怀给那些没有多少天赋的孩子。
还有一种理论认为遗产就是一个错误。根据这个理论,父母会宁愿在去世之前,把所有他们得到的东西都花光。之所以会留下一些东西,唯一的原因是,死亡来得太出乎意料。但是如果这种理论是正确的,我们应该会看到,老人会把他们所有的积蓄拿去买养老金,因为这会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一份非常有保证的收入。但是,这种养老金的市场还是有限的,说明人们还是愿意在死后留下些东西。
一个非常聪明的人也许会说,与父母给予孩子们的其他礼物相比,遗产不是最重要的,这些礼物包括时间、关怀、教育,甚至还有现金。有时,这些礼物并不是十分平均地分配的。因此,这个聪明人认为,家庭的运作,也许仍然是像一个福利国家一样,即便遗产也不是用于转移支付的首选媒介。
从国际上看,发达国家政府对公平是非常重视的,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手段让全社会的差距保持稳定状态。目前我国对公平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这是我们在看到发展成果时头脑清醒的表现。
大约一个世纪以前,西方许多被称为“福利国家”的政府制定了各种各样的转移支付计划,作为对抗社会主义者压力的堡垒。工业化之后民主的欧洲和北美,各国政府普遍提供了退休金、老人医疗保健、穷人住房补贴、失业伤残收入补偿、穷人工资补贴等计划。这些计划旨在拔掉“最贫困”这根芒刺。
半个世纪以后的19世纪末,西欧的政治领袖们采取了一些新措施,标志着政府在经济职能方面的历史性转折。德国的俾斯麦、英国的格拉德斯通和迪斯累利,后来还有美国的富兰克林·罗斯福等,都引入了政府对人民福利负有责任的新观念。
这就是福利国家兴起的标志。在福利国家中,政府调节市场力量以保护个人能应付某些偶然事件来保证人民有最起码的生活水准。但是减少贫困并非没有代价且充满争议。很大一部分政府预算已被用于收入支持计划,且这部分预算还在越来越大。半个世纪以来,税收一直趋于上升。平均收入的尝试在激励和效率方面会起到反作用。今天,人们会问:为了把经济这块馅饼分得更平均,我们究竟需要牺牲这块馅饼的多大一个部分?如何在国家不破产的前提下通过重新设计收入支持计划减少贫困和不平等?
遗产动机和经济政策常常会以某些令人吃惊的方式相互影响。一个赤字财政的减税效果会取决于大多数父母是无私的还是很有策略的。无私的父母会把减税省下的钱存起来,留给他们的孩子,因为他们的孩子肯定会在将来的某一天还清政府所有的债务;这些存款将使利率下降。而讲策略的父母会把减税所得的大部分都花光,这就会引起利率上升。
这种对财政政策的互动影响近些年来引起了经济学家们对遗产动机的关注。但是,研究遗产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它揭示了人们一些本能的公平感。这种本能的感觉是我们在经济政策各个方面最好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