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傻理论告诉人们最重要的一个道理是:傻不可怕,可怕的是做最后一个傻子。
有一天,有一个人去文物市场,有商人向他推销一个钱币,金黄色的,商人说这是金币,要卖100块钱。这个人一眼就看出来这是黄铜,最多只值1块钱。于是这个人对商人说:“1块钱的东西,100块钱我肯定不会买,但是我愿意以5块钱买下来。”
商人看他是识货的,不敢再骗人,最后以5块钱成交。这个人的朋友知道了这件事,对他说:“你真傻,明知道是1块钱的东西,你花5块钱买下来,那不是傻瓜吗?”这个人说:“是的,我很傻,但是,我知道有人比我更傻。我花5块钱买来的东西很快就有更傻的人以10块钱买走。”过了几天。果然这个人把这个“金币”以20元的价格卖了出去,净赚15元。
这个人的理论是:自己买贵了无所谓,只要找到一个比自己更傻的人就成功了。
1720年,英国股票投机狂潮中就有这样一个插曲:一个无名氏创建了一家莫须有的公司。自始至终无人知道这是一家什么公司,但认购时近千名投资者争先恐后把大门挤倒。没有多少人相信他真正获利丰厚,而是预期有更大的笨蛋会出现,价格会上涨,自己能赚钱。饶有意味的是,牛顿参与了这场投机,并且最终成了最大的笨蛋。他因此感叹:“我能计算出天体运行,但人们的疯狂实在难以估计。”
到1636年,郁金香的价格已经涨到了骇人听闻的水平。以一种稀有品种“永远的奥古斯都”为例,这种郁金香在1623年时的价格为1000荷兰盾,到1636年便已涨到5500荷兰盾。1637年2月,一枚“永远的奥古斯都”的售价曾高达6700荷兰盾。这一价钱,足以买下阿姆斯特丹运河边的一幢豪宅,或者购买27吨奶酪!相对于这种顶级郁金香来说,普通郁金香的涨幅更是“疯狂”。1637年1月,1.5磅重的普普通通的“维特克鲁嫩”球茎,市价还仅为64荷兰盾,但到2月5日就达了1668荷兰盾!别忘了,当时荷兰人的平均年收入只有150荷兰盾。
在这股狂热到达巅峰时,也就是1636至1637年的那个寒冬,人们不仅买卖已收获的郁金香球茎,而且还提前买卖1637年将要收获的球茎。球茎的期货市场就这样诞生了。球茎在实际进行货物交割之前不需要实际支付货款,这又进一步加剧了郁金香的投机。由于刚刚形成的期货市场没有明确的规则,对买卖双方都没有什么具体约束,使得商人们有可能在期货市场上翻云覆雨,买空卖空,这更使得已经被“吹”得很大的郁金香泡沫,在短时间内迅速膨胀。
沉浸在郁金香狂热中的人们谁也没有意识到,一场惊天动地的大崩溃已经近在眼前了。今天的经济学家都把这次郁金香狂热视为“博傻理论”的最佳案例。到1636年底,任何最后残存的理性都早已远离了荷兰的郁金香市场。虽然人们大都知道郁金香球茎的价格早已远离其正常的价值,但是他们宁愿相信别人会比他们更“傻”,会心甘情愿地付出更高的价钱。但无论如何,投机狂潮也不可能永远持续下去,事实也的确如此。郁金香狂热的终结,终于在1637年2月4日不期而至,最大的“傻瓜”终于还是出现了。
等到人们省悟过来,一切都为时已晚。于是,人们纷纷涌向法院,希望能够借助法律的力量,兑现合同,挽回损失。很快,法庭就淹没在郁金香的官司之中。几乎是在一夜之间,不知有多少人成为不名分文的穷光蛋,富有的商人变成了乞丐,一些大贵族也陷入无法挽救的破产境地。受害者当中既有文化程度颇高的知识分子,也有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因为贪婪是没有任何阶层界限的。
事态出现了失控的局面,政府不得不出面解决,但他们面对这样棘手的问题也束手无策,最终所有的“苦果”只能由投机者自己咽下。
投机者在进行投资操作前就需要提前做好打算,当你一旦发现自己陷入到博傻理论的圈套,需要及时脱身离场。当然,由于股票市场的特殊性,你需要赶紧找到能够接手的下家。
为了使自己不成为最后一个傻子,你必须寻找到下一个傻子来代替你的位置。与其坐以待毙,不如擦亮双眼,努力找到下一个冤大头吧,否则你就是名副其实的冤大头了。
2006年11月16日,股指开盘后一副舍我其谁的样子一路冲高,涨至1976点后却忽然大面积展开跳水,股指大幅回落,虽然最终仍上涨近1%,但是两市涨跌个股家数完全不成比例。在股指大涨之时,上涨个股只有下跌个股数量的1/7,这不能不令投资者感到迷茫:股市究竟想表达什么?
但是令人更加奇怪的是,17日股指不但没有延续16日尾盘的调整态势,反而继续大幅上攻,沪市股指接近新高,而深成指甚至以光头长阳创出新高。本来调整和反弹也没有什么,在大涨后的调整是很正常的事情,而调整后出现反弹也是见怪不怪,但是在反弹中,又会有相当多的“最后一个傻瓜产生”。
目前的市况正好符合这个“傻瓜理论”。事实上,不做傻瓜在股市中是不可能的,只要别成为最后一个就可以了,而即便成为了最后一个傻瓜,也要有足够的勇气止损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