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前要活学活用的经济学通识
请善待你周边的公共物品
35岁前要活学活用的经济学通识
栾振芳
请善待你周边的公共物品
本章字数: 4984

我们生活中的绝大部分物品是由市场来进行配置的。买者得到这些东西要支付费用,卖者提供这些东西要得到收入。但是,我们生活中的有些东西确实是免费的。比如大自然提供的阳光、空气以及政府提供的城市绿化、国防安全等。对免费东西的使用是没有排他性的。就像搭便车一样,当某个人使用它们的时候,不能阻止任何其他人同时使用它们。

所谓公共产品,是指那些能够同时供许多人共同享用的产品和劳务,并且供给它的成本与享用它的效果,并不随着使用它的人数规模的变化而变化,如公共设施、环境保护、文化科学教育、医药、卫生、外交、国防等。既然路桥能收费,那么其他的公共物品能收费吗?在中国,很多人在化公为私方面是具有很强的创新精神的。

如果你要提出来:灯塔是公共物品吗?经济学家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灯塔是典型的公共物品。修建灯塔是为了方便过往船只避开有暗礁的水域,这种为船家提高收益的物品既无排他性,也无竞争性,所有过往船只都可以使用,确实是典型的公共物品。因此,灯塔都是由当地政府经营的。

可是东吴大将陆逊,后来把南京到上海的长江入海口全部的灯塔都拆掉,建造了新的功能更齐全、更强大的灯塔。陆逊建造新灯塔根本不是出于公众利益的考虑,他是准备通过新建灯塔赚钱赢利的。此时的灯塔已经不再是为了赚回成本而收费,此灯塔非彼灯塔,已经不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

经济学把既无排他性又无竞争性的物品称为公共物品。公共物品一旦生产出来,每个人都可以消费它。于是每个人都希望别人来提供公共物品,那么自己就可以免费享用它了。当一个人真的这样做时,他的行动就被称为搭便车。换句话来说就是你看到一个很好的东西,而你不用花费任何的代价,就可以享用到好处,同时这种行为并没有损害别人的利益。因为你的行为并没有给他带来任何效应的减少,所以你获得的利益是最大化的。

一个人对公共产品的消费不会导致别人对该产品消费的减少,只要有公共产品存在,大家都可以消费。一方面公共产品的供给固然需要成本,这种费用理应由受益者分摊,但另一方面,“它一旦被生产出来,生产者就无法决策谁来得到它”,即公共产品的供给一经形成,就无法排斥不为其付费的消费者,于是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如前所述的经济外在效应以及由此而出现的“搭便车者”。

想实现搭便车的行为必须要具有以下三个条件:首先,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如果每个人都知道了这个便车的产生能给我们带来的好处,便车就无从产生,信息的对称将会使搭便车的行为消失;其次,必须是公有物品,这样你使用它才不会像使用私有物品那样有很多产权的麻烦;最后,是部分私有化,因为你不可能将便车完全变为自己的,但便车部分的私有化却可以给你带来便利。

公共物品都不具有消费的竞争性,即在给定的生产水平下,向一个额外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边际成本为零,就好比一辆车在一定的人数限制内,多上一个人并不会造成额外的损失。另外,公共物品还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即任何人都不能因为自己的消费而排除别人对该物品的消费,就像你坐公交车并不能拒绝别人一起乘坐。

再次,公共物品还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公共物品是向整个社会提供的,整个社会的成员共同享用公共物品的效用,而不能将其分割为若干部分,分别归属于某些个人、家庭或企业享用。例如一辆车是大家共同乘坐的,而不能把车分割为几个部分。

最后,公共物品具有消费的强制性。公共物品是向整个社会供应的,整个社会成员共同享用它的效用。公共物品一经生产出来,提供给社会,社会成员一般没有选择余地,只能被动地接受。特别是在互联网流行的今天,我们应该充分利用网络来获得一些有用的资源,比如相关网站上发布的资源和信息。

充足掌握通公共物品的信息后,人们就能够利用公共物品享受免费的便捷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你就能够任意使用公共物品。公共物品必须要公平、合理配置才能发挥积极作用。如果公共物品被个别部门、地方甚至行业等少数人占有,会造成社会不公;如果社会公众随意滥用公共物品,会致使该类资源使用品质恶化、数量下降,其使用成本也将会被不断抬高。因此,公平、合理地配置公共物品,应该成为全人类的共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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