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中对“十”字的解释为:
十,数之具也。—为东西,|为南北,则四方、中央备矣。
许慎对“十”字的解读非常优美:东西一横,南北一竖,交错于中央之地。
然而,许慎没有看到过甲骨文,他的解释不完全准确。因为甲骨文中的“十”字,只是简单的一竖:
大概古人数数,数至“十”又回到“一”,于是记作一竖,防止和横写的“一”字相混淆。这样还不保险,比如,你在地上画一竖,我从旁边看仍然是一横。人们便在一竖的中央画个圆点。但每次都画圆点显得麻烦,于是简化成一短横。为了美观,又拉成一长横,才成为今天这样。
许慎说:“十,数之具也。”“具”即完满、完备。古书中经常说“数满于十”“数终于十”“数成于十”。于是,人们习惯于借汉字“十”来表示完满之意,比如,十足、十分、十全十美。所谓“春在枝头已十分”,就表示枝头上的花已经开到最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