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文化(全12册)
“家”的理想栖居
中国的文化(全12册)
朱爱朝,冷玉斌,曹刚,孔晓艳,谢徐林,余耀
“家”的理想栖居
本章字数: 1321

民居是“家”的所在,是人理想的栖居之所。居民在不同地域可以由各种材料构筑而成,在草原可以是毡子围合成的蒙古包,在岭南则是竹木构架而成的干阑,在闽南还有客家人以生土构筑而成的环形圆寨。可见,民居的建筑材料与设计方式往往与特定的地理环境与民族文化心理有关。

蒙古包

蒙古族以游牧生活为主,一年四季要换草场,因此他们的房屋要方便拆装、运输,还要挡风和抗寒。草原上没有砖石、树木,所以蒙古族人民就用毛毡、绳子和柳条等搭建起蒙古包。

古文中称夫为家,称妇为室,所谓“家室”就是夫妇。由夫妻而儿孙,上至高祖父母,下及子孙玄曾,称为九族。人们在一起和睦相处,夫唱妇随,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从而宗族繁茂。由此,民居作为“家”的载体,成为人们情感寄托之地,所谓“众鸟欣有托,吾亦爱吾庐”。

中国文化以家族为本,自古重血缘,强调宗族,反映在建筑上,院落式的聚居成为中国人的理想。人们通过院墙围成一个向心力极强的家庭院落,以增强家庭的凝聚力。院落对外封闭,对内开敞,院墙成为家与家之间在地域与心理上的分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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