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学后,我们都要回“家”;逢年过节时,我们还会回“老家”。现代汉语里,前者的“家”,指的往往是“家庭”,也就是我们与父母一家三口生活的那个小家;而后者的“老家”,通常讲的是具有血缘与地缘关系的那个乡土“家族”。
“家庭”,不难理解。按照人数看,小一点讲,可以是夫妻二人,或三口、四口之家的“小家庭”;多一点讲,也可能是四世同堂,从祖辈、兄弟、子侄到儿孙辈,几十或几百人的“大家庭”。家庭的“庭”,本义是庭院、院落,家庭就是家庭成员聚族而居的意思。
家族概念,在中国要稍稍复杂些。从字理上讲,“族”是一个假借字,就是盛箭矢的袋子,许多支箭矢装在一起就叫“族”,后来写作“簇”,也叫“束”。用它来命名家族,就有许多个家庭聚集在一起的意思。任何一个家庭,都是先有父母,而后有子女,兄弟姊妹。待儿女长大,又与其他家族的成员结为夫妇,再有儿女。于是,家族宗亲由此而生。家族是在家庭的基础上扩大而成,家庭又是家族的一个分支。
古代的家族由同一个男性祖先与其妻妾构建,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子子孙孙传承,组成嫡庶亲疏不同的社会组织关系。杜甫曾经写过一首《寄李十二白二十韵》,这位“李十二白”,就是他的好朋友李白。李白自然不是他父亲的第十二个孩子,而是在他的同族兄弟中,李白排行第十二,所以有此称呼。用排行作名字,这在当时是一种习惯。比如杜甫还写过一首《奉简高三十五使君》,能够看出高适在家族中排行第三十五位。此外,我们熟悉的还有柳宗元——柳八,韩愈——韩十八,元稹——元九,等等,可见当时人们很重视个人与家族的关系。
古代有“三族”和“九族”的说法。所谓三族,就是父族、母族、妻族;九族则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孙的九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