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文化(全12册)
天地间的各种“虫”
中国的文化(全12册)
朱爱朝,冷玉斌,曹刚,孔晓艳,谢徐林,余耀
天地间的各种“虫”
本章字数: 1926

荀子曾这样谈到天地间的各种生命:

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

——《荀子·王制》

水和火同属于气,没有生命;草木有生命,却无知无识;禽兽有知觉情感,却不懂礼义;人,则是有生命的事物中最高贵的。

有趣的是,古人有时候从头部的伸展方向来区分这三种生命:人是“竖首”,头直直地朝上;各类禽兽则是“旁首”,脑袋顺着身体横向伸展;各种植物则是“下首”,头朝土地里面伸展。

用今天的分类法来说,草木属于“植物”,禽兽属于“动物”。那么人呢?

中国古代曾有一种动物分类法,是把包括人在内的所有动物分为毛、羽、鳞、介、裸五种“虫”。

“毛虫”,指牛、马、老虎等带毛的动物;

“羽虫”,指各种飞行的鸟类和昆虫;

“鳞虫”,指鱼、蛇等身上有鳞的动物;

“介虫”,指乌龟等甲壳类动物。

身上没有毛、羽、鳞、甲覆盖的动物,就被归为“裸虫”,其最大代表即为人类。

我们是“万物之灵”,怎么会和小虫子相提并论呢?但是假如从一个更高的视角来看待所有的生命,比如,“老天爷”站在天上往下看,那么地上走着的、爬着的、飞着的、游着的各种生命,不都像虫子一般吗?

把各种动物泛称为“虫”,是古代长期存在的习惯。《庄子·逍遥游》称“蜩”与“学鸠”两种动物为“二虫”;老百姓则称呼蛇为“长虫”,老虎为“大虫”。

但这种“五虫分类法”多少有点儿奇怪,古代还有另一种代表性的分类法,是以“鸟兽虫鱼”泛称自然界的各种动物,它出自中国最早的辞典《尔雅》。这种分类法更容易为一般人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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