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制礼作乐”,礼和乐,在古代是密不可分的一个整体,但其实它们又各有分工。
礼在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功能是“分”。它明确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通过具体场景中的“仪式”规限了人的行为标准与器物形式。《礼记·曲礼》中有言:
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
所谓礼,就是把社会生活中亲疏、同异、是非等等关系都确定清楚,把疑似难明的事情都辨别明白。
礼要求定名分,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每个人在社会和日常生活伦理中都各有其身份与位置。只有区分出这些差异来,才能使人找到自己的定位,从而安分尽己;也才能使人有所敬畏,彼此尊重。因此,“分”本身不是目的,“分”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合”。
但由于礼始终强调“分”,把什么都“分”得清清楚楚,时时提醒人们不能越界,有时候显得过于严肃。这时,乐的作用就显示出来了。
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
——《礼记·乐记》
乐沟通情感,使人与人相同一;礼规范行为,使人与人相差别。情感相通则会互相亲爱,身份有别才会互相尊敬。
所以在中国文化中,礼和乐总是合在一起使用的。重大的庆典、祭祀等仪式上都要使用乐。重视礼与乐的配合,是中华礼仪文化的重要特点。它能够使人与人之间既秩序分明,又和谐亲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