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与礼仪知识全集
社交场合称呼他人之礼仪
社交与礼仪知识全集
萧野
社交场合称呼他人之礼仪
本章字数: 4152

人们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际中,经常要与各种年龄、性别、身份的人互相交往和相处,都有一个如何称呼别人的问题。由于各国、各民族语言不同,风俗习惯各异,因而在称呼上差别很大,如果称呼错了,不但会使对方不高兴,甚至还会闹出笑话来。在比较正式的社交场合,对别人称呼不得当,就显得有失礼貌,有时甚至对自己与他人的交际相处带来不利影响。现在一般社交礼仪中的称呼(又称称谓)逐渐趋向于简单化,但也更注重亲切与尊重。在商务交往中,应重点掌握公众称谓和国际交往中的称谓。

公众称谓一般是随着时代和社会生活的变化而有所变化的。从50年代开始,在一般社交场合和工作场合,“同志”这个称呼比较普及。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一些社交场合,称男士为“先生”,年轻女子为“小姐”、“女士”。也可以用职业名称来称呼,如教师、医生、律师、导演等;某些职称也可以称呼,如教授、编辑、记者、工程师、技术员等;也可以用职务称呼,如王校长、张主任、李总编;或用军衔称呼,如“王将军”、“杨少校”、“李连长”等。

国际交往中,一般对男子称先生,对女子称夫人、女士、小姐,这些称呼均可冠以姓名、职称、衔称等,如“戴维先生”、“秘书小姐”、“杰克夫人”等。但在日本,对女子一般不称“小姐”、“女士”,而称“先生”,如“中岛京子先生”。

对地位高的官方人士,一般为部长以上的高级官员,按国家情况称“阁下”、职衔或先生。如“部长阁下”、“主席先生阁下”、“大使先生阁下”等,但美国、墨西哥、德国等国没有称阁下的习惯,因此在这些国家可称先生。对有地位的女士可称夫人,对有高级官衔的妇女也可称“阁下”。

君主制国家,按习惯称国王、皇后为“阁下”。对公、侯、伯、子、男等爵位的人士既可称爵位,也可称阁下,一般也称先生。

对医生、教授、法官、律师以及有博士等学位的人士,均可单独称“医生”、“法官”、“律师”等。同时可以加上姓氏,也可加先生。如“卡特教授”、“法官先生”、“律师先生”、“马丁博士”等。

称呼他人为一门极为重要的事情,若称呼的不妥当则很容易让他人产生立即的反感,甚至嫉恨在心久久无法释怀。

认识之人:对于自己已经认识的人多以Mr.Ms.或Mrs.等加在姓氏之前称呼,如Mr.Chang,Ms.Tsing,Mrs.Huang等,千万不可以用名代姓.

例如说美国国父乔治?华盛顿,人们一定称之为华盛顿总统、华盛顿先生,因为这是他的姓,如果称他为乔治先生,保证震惊全场,因为只有以前的黑奴才会如此称呼主人的,此点国人都常常弄不清楚,所以也让别人惊异连连。

重要人士:对于重要人物最好加上他的头衔,如校长、大使、参议员、教授…等,以示尊重,当然也如前述是以头衔之后加上其人之全名或姓氏称呼之,千万也别接上名字。

一般而言有三种人在名片上和头衔上是终身适用的,这三种人是:大使Ambassador、博士Doctor以及公侯伯子男皇室贵族爵位。在称呼他们时一定要加头衔,否则表示十分不敬,甚至视为羞辱,务必谨慎小心。

不认识之人:可以Mr.Madam称呼之,国人有不少一见外国人就称为"Sir",这是不对的,只有对看起来明显十分年长者或是虽不知其姓名但显然是十分重要的人士方才适用之,当然面对正在执行公务的官员、警员等也可以Sir称呼以表尊敬。而相对于女士则一律以Madam称呼之,不论她是否已婚。

对于年青人:可以称之为Youngman,年青女孩则称为YoungLady,小孩子可以昵称为Kid(s),较礼貌地称之为YoungMaster,在此Master并非主人之意,有点类似国语的「小王子」之类的称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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