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务交往中,因为各种各样的实际需要,商务人员必须对一定的交往对象发出约请,邀请对方出席某项活动,或是前来我方作客。这类性质的活动,被商务礼仪称之为邀约。
在民间,邀约有时还被称为邀请或邀集。站在交际这一角度来看待邀约,它实质上乃是一种双向的约定行为。当一方邀请另一方或多方人士,前来自己的所在地或者其他某处地方约会,以及出席某些活动时,他不能仅凭自己的一厢情愿行事,而是必须取得被邀请方的同意与合作。作为邀请者,不能不自量力,无事生非,自寻烦恼,既麻烦别人,又自讨没趣。作为被邀请者,则需要及早地作出合乎自身利益与意愿的反应。不论是邀请者,还是被邀请者,都必须把邀约当作一种正规的商务约会来看待,对它绝对不可以掉以轻心,大而划之。
对邀请者而言,发出邀请,如同发出一种礼仪性很强的通知一样,不仅要力求合乎礼貌,取得被邀请者的良好回应,而且还必须使之符合双方各自的身份,以及双方之间关系的现状。
在一般情况下,邀约有正式与非正式之分。正式的邀约,既讲究礼仪,又要设法使被邀请者备忘,故此它多采用书面的形式。非正式的邀约,通常是以口头形式来表现的,相对而言,它要显得随便一些。
正式的邀约,有请柬邀约、书信邀约、传真邀约、电报邀约、便条邀约等等具体形式,它适用于正式的商务交往中。非正式的邀约,也有当面邀约、托人邀约以及打电话邀约等不同的形式。它多适用于商界人士非正式的接触之中。前者可统称为书面邀约,后者则可称为口头邀约。
根据商务礼仪的规定,在比较正规的商务往来之中,必须以正式的邀约作为邀约的主要形式。因此,有必要对它作出较为详尽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