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外交往中,有关国家的政府、组织或企业单位之间经过谈判,就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领域内的某些重大问题达成协议时,一般需举行签字仪式。不同的的签字仪式各有特点,在我国国内举行签字仪式通常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礼仪问题。
首先,要布置好签字厅,并作好有关签字仪式的准备工作。在我国国内举行的签字仪式,必须在事先布置好的签字厅里举行,绝不可草率行事。
其次,要确定好签字人和参加签字仪式的人员,签字人由签字双方各自确定,但是他的身份必须与待签文件的性质相符,同时双方签字的身份和职位应当大体相当。
最后,要安排好双方签字人的位置,并且议定签字仪式的程序。我国的惯例是:东道国签字人座位位于签字桌左侧,客方签字人的座位位于签字桌的右侧。双方的助签人员分别站立于各方签字的外侧,其任务是翻揭待签文本,并向签字人指明签字处,双方其他参加签字仪式的人员则应分别按一定的顺序排列于各方签字人员之后。
我方人员在外国参加签字仪式,应尊重该国举行签字仪式的传统习惯。有的国家可能会准备两张签字桌,有的国家可能要求参加签字仪式的人员坐在签字人对面,对此不必在意。关键是要不辱使命,对此我方人员不应忘记。
经过长期洽谈之后,南方某市的一家公司终于同美国的一家跨国公司谈妥了一笔大生意。双方在达成合约之后,决定正式为此而举行一次签字仪式。
因为当时双方的洽谈在我国举行,故此签字仪式便由中方负责。在仪式正式举行的那一天,让中方出乎意料的是,美方差一点要在正式签字之前“临场变卦”。
原来,中方的工作人员在签字桌上摆放中美两国国旗时,误以中国的传统作法“以左为上”代替了目前所通行的国际惯例“以右为上”,将中方国旗摆到了签字桌的右侧,而将美方国旗摆到签字桌的左侧。结果让美方人员恼火不已,他们甚至因此而拒绝进入签字厅。这场风波经过调解虽然平息了,但它给了人们一个教训:在商务交往中,对于签约的礼仪不可不知。
签约,即合同的签署。它在商务交往中,被视为一项标志着有关各方的相互关系取得了更大的进展,以及为消除彼此之间的误会或抵触而达成了一致性见解的重大的成果。因此,它极受商界人士的重视。
在商务交往的实践中,尽管君子协定、口头承诺、“说话算数”,在一定程度上有着作用,但是更有效的取信于人、让交往对象心安理得的,则是“口说无凭,立此为据”的文字性合同。
商务合同,是指有关各方之间在进行某种商务合作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正式依法订立的、并且经过公证的、必须共同遵守的条文。在许多情况下,合山又被叫作合约。而在另外一些时候,人们所说的合约则是指条文比较简单的合同。在商务往来中,带有先决条件的合同,如等待律师审查、有待正式签字、需要落实许可证的合同,又被叫做准合同。严格地说,准合同是合同的前身,也是最终达到合同的一个步骤。
为了省事,在一般场合,商界人士往往将合同、合约与准合同混为一谈,统统把它们都叫做合同。这样做虽不甚精确,但也有助于大家“删繁就简”,减少麻烦。
根据仪式礼仪的规定:对签署合同这类称得上有关各方的关系发展史上“里程碑”式的重大事件,应当严格地依照规范,来讲究礼仪,应用礼仪。为郑重起见,在具体签署合同之际,往往会依例举行一系列的程式化的活动,此即所谓签约的仪式。在具体操作时,它又分为草拟阶段与签署阶段等两大部分。
在现实生活中,商界人士所接触到的商务合同的种类繁多。常见的就有购销合同、借贷合同、租赁合同、协作合同、加工合同、基建合同、仓保合同、保险合同、货运合同、责任合同,等等。以下,先来介绍一下合同的草拟的正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