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是指一个人不愿意向他人公开的隐秘经历。所谓隐私权是指,只要这种经历不包含损害他人的情节,任何与此经历无关的人包括政府都无权过问,更无权强行公开。尊重隐私权意味着应该把一个人当做独立的人格予以尊重,在夫妻之间同样应该有这样一种文明意识和教养。
当然,夫妻间的情况要微妙得多,因为夫妻间最敏感的隐私往往涉及一方与其他异性的关系,而这种关系是否构成对另一方的损害,从而赋予了另一方以过问的权利,不是很容易判断的。有一些情形可以明确地归入应受尊重的隐私范围,例如婚前的性爱经历和婚后异性间的友谊。这些情形对于现有的婚姻不发生直接的影响,因此原则上应当看做当事人的私事。并不是说你一定不能让丈夫知道,但是你必须确定你的爱人他真的可以做到不介意。
生活中,有些女性认为,相爱的夫妻间必须绝对忠诚,对各自的行为乃至思想不得有丝毫隐瞒,否则便是亵渎了纯洁的爱和神圣的婚姻。其实这种想法是极不成熟的表现。一个有足够阅历的女人知道,只有保持自身的独立性,适当保留自己的情感隐私,才能和丈夫白头偕老,共度人生。
张琪在上海某大学读书时与同班同学李亦辰产生了爱情。毕业后,因地理原因,李亦辰割断了他们的爱情线,张琪曾因此大病了一场。
两年后,张琪经亲友介绍,认识了后来的丈夫,两人匆匆举行了婚礼。于是,这段过去的恋情成了张琪心里的“情感隐私”。
新婚第二天,当丈夫陪同自己回娘家时,张琪无意中从母亲的房间看到了婚前李亦辰写给自己的信。信中李亦辰这样写道:“最近,我认识了一个女孩子,相处后发现根本没办法爱上她。现在醒悟到地理因素对于爱情来说是多么微不足道。两年来,我一直思念着你,我发现,你在我心中的地位,是谁也不能取代的。这几天我要出差到你所在的城市,可能会直接去找你,希望我们能见一面……”顿时,张琪的眼睛模糊了……
怎么办呢?去见他吗?可是,丈夫怎么办?张琪想,有些事情总是要说清楚的。第二天,张琪拨通了李亦辰留在信中的电话号码,约李亦辰见面。两人见面后,张琪告诉李亦辰自己结婚的消息,并且表达了自己的立场: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我们还是各自把握好彼此的未来吧!
回到家中,张琪心里很纠结:要不要告诉丈夫呢?丈夫会不会生气呢……
如果你是张琪,你会告诉丈夫这件事吗?其实,既然只是见了一面,为过去画下句号,那么何必告诉丈夫而节外生枝呢?女性朋友们,即便结婚了,我们也应该保持自己的独立性,不是什么事情都需要跟丈夫报备的。彼此为对方保留一点私人空间,可以避免夫妻感情出现不必要的矛盾。而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不要以为他和你同床共枕,就必须把所有的事情都跟他交代得一清二楚,否则难保有些事情是他接受不了,并且会耿耿于怀的。当然,你也不要一味地探究丈夫的内心秘密,否则只会让他反感并远离你。
总而言之,爱侣之间应该有基本的诚实和相当的透明度,但万事都有个限度,苛求绝对诚实反而会酿成不信任的氛围,甚至逼出欺骗和伪善。一种健全的爱情关系的前提是互相尊重,包括尊重彼此的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