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随笔
谈放债
培根随笔
刘烨
谈放债
本章字数: 6992

放债曾经被许多人很巧妙地抨击过。129他们说,魔鬼吞掉了上帝本来应该得到的十一税。130放债的人的犁铧在礼拜天也没有闲过,他是破坏安息日的罪魁祸首。他们还说,放债的人就是维吉尔说的那只赶走了蜂房里所有的其他雄蜂131;亚当和夏娃偷吃禁果,被逐出伊甸园之后,便有了第一条法规,那就是:“你只有汗流满面才能得到食物”132,可是放债人破坏了这条法规,把它变成了:“靠他人汗流满面就能得到食物。”他们又说,放债的人应该戴上黄色的帽子,因为他们做着犹太人做的事。133还有以钱生钱是违背天理的事情等等。134我这里只说一句话:“因为人的心肠太硬,所以放债成了上帝允许的一件事。”

有些人对银行及对申报个人财产等等做法心存疑惑,提出过许多巧妙的建议,但很少有什么有价值的建议。因为世上总有欠债还钱这种事,而人的心肠又太硬得不肯白白地借钱给别人,那就只好允许放债了。最好是我们将放债的利弊一一列举出来,说出其中的道理,仔细衡量一下,以便在对它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时候,小心谨慎地提供一些根据,这样就不会再在利弊的问题上纠缠不清了。

这种坐收渔利的行当的头一个害处就是它使商人大大减少了,金钱也不会闲置,而大部分都会用在商业上,而商业正是国家财政的大动脉。其次,因为一个农夫如果坐收高额的地租,他就不会好好耕种土地了,因此放债只会产生许多奸商。同样,一个商人如果坐享高利贷,他也就不会好好做生意。第三个害处是跟上面两个害处是并行的,既是造成君主或国家税收的减少,因为商业利润的上升或下降跟税收的潮涨潮落是一致的。第四个害处是因为高利贷者只赚不赔,别的商人却没有此命运,因此它使一个国家的财富都集中在少数人的手中,所以大多数钱都进了高利贷者的钱箱,而一个国家最兴旺的时刻,是在财富分配均衡的时候。第五,放债会使土地的价格下降。因为金钱的流向主要是商业和购买土地,而这两方面,都会遭到高利贷的拦截。第六,它使工业、改良和发明都停滞不前,受到打击,因为这些事情都是要在有钱的前提下才能充满活力,但高利贷使钱的流通跟鼻涕虫一样爬得异常缓慢。最后,它蚕食和毁损许多人的产业,在这期间,也造成了公众的贫困。

相反的是,放债有其有利的一面:首先,它促进了商业的发展,尽管放债在某些方面阻碍了商业的发展。如果放债的人把钱收回去,不借出来,那么紧接着,商业会马上停滞下来,因为商业的极大部分是由年轻的商人靠借贷付利息来经营的。其次,当人们的需求会使他们陷入走投无路的境地,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不得不变卖自己的资产(土地或货物),而且价格远远低于资产真正的价值,要是没有这种方便的借贷付息的方法,人们就无计可施,所以,即便高利贷没有蚕食它们,恶劣的市场也会把它们整个吞掉。人们要么在没有好处的情况下拒绝抵押,要么接受抵押,眼睛却盯在没收资产上。所以抵押和典当,根本无济于事。记得有一个狠心的乡下富翁曾经说过:“让那些放债的见鬼去吧,他们使我们不能去没收抵押的产业和证券。”既然不付利息的借贷是无法想象的,那么最后一个好处是,一旦借贷无门,带来的众多不便也是无法想象的。因此可以说,废除放债只能是空谈。因此,废除放债的意见只能到乌托邦去讨论了。所有的国家都有这种行当,只不过放债的形式和利息有所不同罢了。

一方面要磨磨高利贷的牙齿,让它咬人不要太凶,同时也要给它留条门路,让有钱的人借钱给商人,维持和加速商业的运作。除非你在高利贷中规定两种利率:一种低一点,一种高一点,否则这一点其实很难做到。因为,对一般借贷者来说,如果你要是把高利贷降为一种低利率,那当然方便,但对商人来说,他就只能到处去求人告借了。此外我们也要注意到,商品贸易的利润最大,能够承受高利贷的高利率,而别的行业就不行了。这就是放债的改良和管理。如何使它扬长避短,看来只能让利弊两方面平衡一下,中和一下。

为了满足上述这两种不同的意愿,可以参照如下的办法:首先,一种是公开的,对所有人都一样;另一种要有特许证,只对某些人、某些地区的商业适用,也就是说高利贷要有两种利率。因此,第一,要让国家不加干涉,不予处罚,这样就不至于借不到钱而造成经济普遍的停顿和萧条,还可以使国家中的无数借贷者安心经营,必须将普通的高利贷的利率减到百分之五,这种利率要公布为自由的通用利率。同时,这也有助于提高土地的价格,因为购买十六年还清的土地,能生息百分之六或更多,而高利贷只能生息百分之五。同样理由,大多数人,尤其是习惯于获大利的人,很愿意在这方面冒风险,所以它也可以鼓励和推动工业和有利可图的改良,因为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不愿只拿百分之五的利息。第二,特许某些人以高利息借高利贷给一些知名的商人,不过这要有一些防范措施跟上去。还有,为的是让所有的借贷者,不管他是商人还是别的人,都能从改革中得到好处,这种高利息也要比知名商人从前一向付的利息低一点。最重要的是不要让银行和钱庄来替他们做主,要让每一个人都成为他钱财的主人。我并非不喜欢银行,只是因为他们有一些可疑的,实在很难让人容忍做法。为了不打击放债人的积极性,国家在发放许可证上必须允许向放债人收取一点小小的费用。举例说,他以前收百分之九或百分之十的利息,现在很快就要下降到百分之八了,那他也不会就此放弃他的高利贷行业,不会放弃稳定的利益而去追求有风险的利益。只要限制只能在某些主要的商业城市或城镇使用,持有这种许可证的人数就可以不限,这样的话,其他地方人的钱他们就无法沾手了。因为任何人都不愿意把钱放到很远的地方去,也不愿意把钱放到不认识的人手中去,所以百分之九的利率也不会把百分之五的通用利率全都吸收掉,

有些人反对说,以前只在某些地方允许高利贷,现在这种做法无异于让高利贷合法化。我的回答是,公开调整高利贷利率比默许高利贷猖獗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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