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随笔
论荣誉
培根随笔
刘烨
论荣誉
本章字数: 3583

荣誉的获得只会使个人的美德和价值更加昭然于天下,而不会使它们遭到毁损。

有些人的所作所为唯一目的就是为了追求名誉,虽然公众常常把他们挂在嘴边,但却很少能给予他们发自内心的崇敬。而另一类人在展示他的美德时总是会有所顾及和掩盖,所以舆论往往会低估他们的价值。

如果有人能够完成一项事业,而这项事业是前人从未尝试过、或者尝试过但没有成功、或是成功了却不很圆满的,那与完成一项虽然艰巨而高尚,但此前已经有人圆满完成过了的事业相比,前者理所当然地应该获得更高的荣誉。如果有人做事讲求中庸,结果他的某项折中的举动使各个党派、政派、教派或者学派都感到满意并可以接受,那么为他唱出的赞歌就会更加圆润。如果一个人在着手做事的同时并不珍惜自己的名声,那么失败对他名誉的损害将远远大于成功可以给他带来的荣誉。最为光彩夺目的荣誉是战胜他人,就像经过琢磨而光彩四射的钻石,所以应该全力争取战胜任何有声望的对手,只要可能,就在他们所最擅长的方面胜过他们,这才是最好不过的事情。

谨言慎行的门客和兢兢业业的家仆能为主人赢得良好的名声162,也就是“主人的名声出自仆人之口”163。嫉妒是荣誉的天敌,所以消除他人对自己的嫉妒之心就是赢得了荣誉,方法之一就是表明自己所追求的不是名望而是功绩,并把自己的成就归功于上帝和命运,而不要过分归功于自己的聪明才智。

一个君王的荣耀等级,其合理的层次应该是这样的排列:第一层次是那些开国创业的君主,如罗穆卢斯、居鲁士、恺撒、奥斯曼一世和伊思迈一世等等;第二层次是那些创立典章制度的君主,也称“二世开国者”或万世之君,因为他们所创立的法典在他们身后依旧发挥效力,治理国家,如莱克格斯、梭伦、查士丁尼一世、埃德加以及创立《七部法》的明君阿方索九世等等;第三层次的就是那些当国家处于危难之际的“患难之君”或救国之君,他们或者结束了内战所带来的艰难困苦,或者领导军民把国家从外族或暴君的奴役下拯救出来,如奥古斯都大帝、韦斯巴苔、奥勒列纳斯、狄奥朵里克、英王亨利七世以及法王亨利四世等等;第四层次的,就是“开疆之君”或“卫国之君”,他们或借助辉煌的军事胜利来扩张领土,或者以崇高的自卫斗争击退了侵略者的进犯;最后一个层次,应该是那些所谓“民之国父”了,也就是那些勤于政务,治国有方,使他们当政的时代成为太平盛世的君王。

与之相应,臣民的荣誉也是有等级的:第一等级是为国分忧者,他们可以辅佐君主处理重大的国事,可称得上是君主的左膀右臂;第二等级是军事领袖,例如国君的副官,他们在战争中取得胜利,为国君立下了显赫的军功;第三等级是尽职尽责的亲随,他们可以给君主带来慰藉,而又不给人民带来麻烦;第四等级是精干的能臣,他们位于君主之下,居高位且又胜任;还有一种荣誉同样可以位列上述几种最伟大的荣誉之中,不过这种荣誉是难得一见的,那就是,为了国家的利益而英勇捐躯或使自己身处险境,马可·雷古卢斯和德西乌斯父子便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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