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4月的一个早晨,这是奇妙的时刻,潮湿却充满了阳光的空气,美妙极了。它像块夹心糖那么可口,甜滋滋凉飕飕的,又湿润又亮堂,春天的精华、纯粹的活性氧。在斯特拉斯堡大街的中心地段,人们意外地呼吸到从田野与大海上升腾起来的芬芳,这样迷人的奇迹是由那四月里常有的反复无常的阵雨造成的,春天惯用这种阵雨以最顽皮的方式宣告它的到来。
在路上的时候,我们的火车就一直追赶着乌云。那乌云黑压压的一片,紧贴在地平线。直至摩乌附近——已经可以看到散落在城郊的如儿童积木似的房屋。从一片浓郁的绿荫上空出现了耀眼夺目的广告,坐在我对面的那个中年英国女人开始在座位上收拾她的十四只瓶子、盒子和旅途用品。黑沉沉的铅色乌云,气势汹汹,从埃佩尔内城起就和机车赛跑,那厚厚的、胀满了水的乌云这才决了口。决口的信号是一束小小的苍白的闪电,霎时间一股股水流好斗似的喷向地面,发出了隆隆的声音,像机关枪似的把一颗颗湿漉漉的子弹扫向行驶着的列车。车窗在准确射来的雨滴地打击下淌着眼泪,机车甘拜下风,向地面垂下了它那灰色的烟柱。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只有沉重的雨点敲打着玻璃和金属。火车在光亮的铁轨上飞驰着,躲避大雨的袭击,犹如一只被追逐的野兽。我们顺利地到达车站,站在有顶篷的站台上等候着搬运行李的工人。你看看吧,在灰白的雨云后面的空地上,林荫大道的景色光彩夺目地显现出来,强烈的阳光用它的三齿叉刺穿了正在远去的乌云,房屋的正面随即像擦过了的黄铜闪着亮光,天空呈现出大海般的蔚蓝。城市在雨水的洗礼后,重现眼前,显出一副神圣的景象,宛如阿芙洛迪特·安娜迪奥梅娜 闪着裸体的光泽从海浪中出来。
一时间,人们从左右无数藏身避雨的地方涌上街头,他们抖落身上的雨水,嬉笑着,东奔西跑。被堵塞的交通也恢复畅通无阻,无数的车轮又在拥挤的大街上滚动起来,发出了轰隆轰隆和轱辘轱辘的响声,混成一片。重现的阳光使万物充满生机,喜气洋洋,就连林荫大道上的被紧紧地夹在坚硬的柏油路面中的衰微的树木,淋了一场大雨之后,也在向焕然一新、瓦蓝瓦蓝的天空慢慢地绽开了像小指一样尖细的花苞,试图喷放出少许的馨香。它们的尝试真的成功了。一个奇迹中的奇迹,在巴黎的心脏——斯特拉斯堡林荫大路的中心,一时间明显地闻到了栗子花的缕缕清香。
在这个值得祝福的四月的日子里,还有一件乐事:我一来到巴黎,直到下午都没有约会。巴黎市四百五十万居民中没有一个人知道我,也没有一个人等待着我的到来。这样,我自由自在,可以随心所欲,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只要我乐意,就可以随随便便地在城里游逛或者看看报纸,可以在咖啡馆里闲坐一会儿或者用餐,要么就去博物馆,浏览商店橱窗里的陈列品,或者在沿岸大街的旧书摊上翻阅书籍,我可以给朋友们打打电话或者干脆就凝视那蓝色的充溢甜蜜气息的天空。然而幸运的是,出于无所不知的本能,我做了最理智的事,即什么也不做。我给自己充分的自由,也不做任何计划,摆脱了一切愿望和目的,任由机遇的车轮随便把我带向什么地方。也就是说,听任大街上的人流的冲击,我被慢慢地推到岸边令人眼花缭乱的商店,快速地穿过人行横道上的人流,最终人的波浪将我抛到林荫大道上。我感到一种惬意的疲劳,就坐在林荫大道和德鲁奥特大街拐角一家咖啡馆门前的座位上。
我倚在柔软的藤椅上吸着香烟,舒服极了,心里想:我又在这儿了。这就是你啊,巴黎!老朋友,整整两年没有和你见面了,现在让我们面对面好好再看一看吧。巴黎,你倒是说话呀!让我看看你这两年都学了些什么。开始将你那部绝妙的有声电影《巴黎的林荫大道》演给我看,这是一部光与颜色以及有成千上万不拿报酬和数不清的道具演员参加演出的杰作。还有你那无法模仿的、叮叮当当、嘎嘎作响、高亢热闹的喧嚣的街头音乐!别吝啬,快一点,让我瞧瞧你都能做些什么,让我看看,你是谁,拉起你的大手风琴,奏起二十音阶、全音阶的街头音乐,让你的那些汽车飞驰,让你的那些小商贩高声叫卖,使你的那些广告大喊大叫,让你的那些喇叭呜呜呜叫,让你的那些商店闪闪发光,让你的那些行人飞快奔跑。我就坐在这里,睁大了双眼,我既有闲暇又有兴致观看、谛听,直到眼花心醉。喂,别吝啬,别隐瞒,多一点,再多一些,大声点,再大声点,喊了再喊,叫了再叫,让喇叭鸣了再鸣,让那叮叮当当的声音响了再响,这不会让我疲倦,我全部的感官都朝你开放。快,把你所有的一切都奉献给我,正如我已准备将自己都奉献给你一样。你这无法仿效和永远崭新、永远迷人的城市!
在这个非凡的早晨里第三件乐事,就是我已经感觉到我的神经在受着某种刺激,我的好奇心又被激发了起来,像多半在旅行或失眠之后发作起来的一样。每逢这样的日子,我就觉得自己成了两个我,甚至成了更多个我。这时,我不满足于自己被束缚在自个儿的生活里,有什么东西从内部压迫着我,绷紧了我,仿佛我一定得从自己躯壳中挣脱出来,就像飞蛾从它的蛹壳中挣扎出来一样。我的每一个毛孔都张开,每一根神经都弯曲成为一根根纤细、灼热的小钩。突然感觉到这么的耳聪目明,一种几乎让人不舒服的清晰使我的瞳仁和我的鼓膜变得更加敏锐。我的目光所触及的所有东西,都让我觉得神秘。我能整小时地看着筑路工用风镐将一块块沥青掘起来,仅是这样的观看就能叫我如此强烈地感受到他的工作,以致他的肩膀的每一下颤动都不由地传染了我。我可以无休止地站在别人家的窗户前,想象着住在里面或可能住在里面的一个陌生人的命运。我能整小时整小时地盯着一个行人,出于无聊的磁石般的好奇心跟踪着他。而与此同时,我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使任何一个偶然注意到我的人觉得是不可理喻的和愚蠢的,但这种幻想与乐趣对我的吸引力比任何剧院的演出或任何书中所写的惊险故事都要强烈。也许,这种超等的刺激,这种神经质的洞察力,与地点的突然变换有着最自然的联系,是空气压力的改变和由此而来的血液成分的变化所引起的结果。但是,我从没有试图弄清造成这种神秘的精神亢奋状态的原因。可是,每次当它在我身上出现的时候,我平常的生活就像逝去的苍白的薄暮,平庸的日子倍显空洞无聊。只有在这样的时候,我才对自身的存在和光怪陆离的生活有充分的体验和感受。
就在这个值得祝福的四月的日子里,在这样一种自我膨胀的状态里,我紧张而快意地坐在人流的河岸边的扶手椅上,等待着,可并不知道自己在等待些什么。但是,我带着钓鱼者的心情,虽则是轻微的但却让人感到寒意的一种颤抖在期待那鱼漂的抖动。我本能地知道,今天一定会碰见什么事,或者一定会遇到什么人,因为我是那样晕眩地、迷惘地渴求着某种让我的好奇心的乐趣得到慰藉的东西出现。但是,大街并没有发生什么新奇的事,半小时后我的眼睛就疲倦了,懒得再看过往的人群,而且我也不能分辨清楚了。在林荫大道上熙来攘往的人群对我说来,早就不存在了。他们成了一片汹涌起伏的波浪,黄色的、咖啡色的、黑色的、灰色的礼帽、风帽和鸭舌帽汇成了这一切,还有那一张张涂着脂粉和未涂脂粉的面孔,他们成了一片叫人作呕的由人流汇成的污水,朝前流动,颜色越来越单调,越来越灰白,我越看越疲倦。我像是看了一场复制得晃来晃去、模糊不清的电影,感到疲惫不已。我想站起身来,继续往前走。就在这时……就在这时,我终于,终于看到了。
起初,这个陌生人引起我的注意,是因为他一次又一次闯入我的视野。在这半个小时内从我眼前拥来挤去的其他成千上万的人,似乎被一些无形的绳索拽着一样四散而去,他们只是匆匆地显示一下他们的侧面,他们的影子,他们的轮廓,于是就被那洪流永远地挟带而去。只有这一个人总是一再地在某一个地方浮现出来,因此我就发现了他。就如拍岸浪头有时以一种不可理喻的顽强劲儿总是把同样的、肮脏的水草冲到岸边,用自己湿漉漉的舌头舔着它们,接着很快又把它们抛起来再拖回去似的。这个人也是这样,他总在人流的漩涡中浮现,几乎每间隔一定的、差不多一样长的时间,而且总是在同一个地方。他的目光总是一样的低垂,让人惊奇的阴暗。除此之外,他身上再没有什么引人注意的东西了。饿得干瘦的身体,穿着一件金色的夏季外衣,这身外衣显然是别人的,因为衣袖长得连手都没法露出来。他穿着它过于宽大,长得和他的身材一点都不相称,而且样样过于老旧。那张尖尖的老鼠脸上有两片苍白的、仿佛褪了色的嘴唇,嘴唇上黄色小毛刷一样的胡子畏葸地颤动着。这个可怜虫的身材长得不得体,奇形怪状,一个肩膀比另一个要高,两条马戏团小丑式的腿,面部的表情惶惶不安。他在人流的漩涡里忽而从左边,忽而又从右边浮现出来。不时显得茫然若失地停下脚步,像一只小兔子偷吃燕麦似的,胆怯地窥探着,随后又钻入人潮中不见了。另外,还有一点引起我的注意的是这个衣衫褴褛的人不知怎么,让我想起了果戈理作品中的官吏,他近视得很厉害,或者笨得出奇。我不是一次,而是有好几次看见,那些匆忙地迈着坚定脚步的行人推撞着这个稀里糊涂的家伙,几乎将他从人行道上挤了下去。但对此他满不在乎,顺从地躲到一边,钻入人群,接着就又出现。他又到这儿来了,我一次又一次地看见了他,大约半小时之内就看到他十二次之多。
这引起了我的兴趣,更确切地说,开始使我恼火。我恼恨自己,今天虽然如此好奇,却不能马上猜透这个人在这里想干什么。我的努力越是没什么结果,我的好奇心也就愈加强烈。真是活见鬼,这个家伙,你究竟要干什么?你在等什么呢?或者是在等人?不会,你不像是乞丐。乞丐可不是傻瓜,不会站在最拥挤的地方,在这儿谁也没工夫把手伸到口袋里给你掏钱的。你也不是工人,一个工人是不可能在上午十一点的时候悠然自得闲逛大街的。你更不会是在等一个姑娘,我亲爱的,哪怕是一个老太婆,一个没有姿色的女人也不可能对你这样的一个可怜的瘪三钟情的。那么,请告诉我,你到底在这儿干什么?也许你是一个卑劣的旅游向导,专干那种勾当,碰一碰游客的胳膊,从衣襟下拿出几张春宫照片,得到一定的酬金后,你就让他享受一番索多姆和葛莫拉 城的欢乐?不,也不像,因为你与谁都不说话。相反的是,你胆怯地给大家让路,低垂着一双诡谲得出奇的眼睛。见你的鬼去吧。你这鬼鬼祟祟的家伙,到底是做什么的?你在我的领地里想要干什么呢?现在,我已经盯着他不放了,五分钟之后,我就产生了激情,一种狂劲,我要弄明白,这个穿金色外衣的家伙为什么会在林荫大道上挤来挤去。
突然,我猜到了,他是个侦探。是个侦探,是个乔装打扮的警察,我完全是本能地意识到这一点。从细致入微的特征,从他打量每个行人时所用的那种斜视的眼神和他那监视人的目光看出了这一点。这是不可能认不出来的,警察在学习做他那一行的第一年就必须训练眼神。这可不那么简单的,首先,他必须像用刮脸刀划一条小缝那样,迅速把目光从一个人身上一下子溜到他脸上,并在像镁光灯闪亮的一瞬间记住他的所有特征,而另一方面,还要在心里和警察局所要捕获的罪犯的特征加以对比。第二,这一点更难,这种审视的目光一点也不能被人发觉,不能让你要寻找的人识别出你是密探。我所注视的这个人娴熟地掌握了自己的专业,他像一个梦游者一般昏沉沉地、显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在人群中穿来穿去,随人们推搡,毫不在意。可突然之间,他就以闪电般的速度,仿佛照相机的快门“咔嚓”一声似的,睁开懒洋洋的眼皮,那无比锋利的目光就直向人群刺去。显然,除我之外,没有一个人留心到这个正在履行职务的密探,而我要不是走运,也不会发现什么东西。如果不是在这值得祝福的四月日子里我的好奇心突然发作,如果我不是这样长时间地和恼火地守候着,我怎么可能会有这么的好运气呢?
这个秘密的警察一定在各方面都很精通自己的行业,他仔细研究过欺骗术,在出来捕获猎物时先装扮成一个地道的街头浪人,模仿着流浪汉的举止、步态,穿戴这种人的服饰,或者说得更确切点,是一些破布。通常人们能在百十步的距离就能认出换了装的警察,因为这些先生们不管他们换多少套衣服,也无法将他的职业上的尊严掩饰得一干二净,也从不能把这种骗术学到家。只因为他们不能了解,对于从小就饥寒交迫的人们来说是完全自然而然的胆怯和谦卑的举止。而他在乔装成一个贫穷潦倒的人时,是那样出奇的逼真,真叫人佩服,他研究流浪汉的脸谱,精通每一个细节。就说这金色的大衣和略微歪到一旁的礼帽,这保持某种雅致的最后努力吧,从心理学的观点出发,考虑得多么细腻,而那裤子上的裂开的边缘和破旧的上衣则完全显示他是个穷光蛋。作为一个训练有素的捕捉猎手,他无疑看到穷困活像一只贪食的老鼠一般,首先是从边上啃啮衣服的。那副饥饿的面孔和他那可怜的装束相配极了,稀稀落落的小胡子(很可能是贴上去的),刮得不干不净的双颊,巧妙弄乱的头发。任何一个没有经验的人都可能会赌咒发誓,肯定这个可怜的家伙昨晚是在花园的长椅上过夜的,要不就是在警察局里的板凳上。此外,他还用手捂着嘴,病态地咳嗽着,冷得瑟缩在自己的夏季外衣里,蹒跚地走着,好像四肢都灌了铅似的。老天可以作证,这绝对是一个化妆师创作的晚期肺结核病鬼的惟妙惟肖的杰作。
我毫不羞愧地承认,为自己有这样一个绝好的机会,能在这里亲自去观察一个官方的警探而兴高采烈。与此同时,虽然在我内心某处的一个角落里有一种感觉,在这样一个值得祝福的、晴朗的日子里,在温柔的四月阳光照耀下,一个指望在老年领取退休金的换了装的国家官吏,竟在窥伺着一个穷汉,以便抓住他,将他从明媚的春光拽到牢房里,这是多么卑鄙啊!但不论怎么说,这种监视把我深深吸引住了,我越来越紧张地注视着他的每一个动作,为自己发现每一个新的特点而神采飞扬。但是,突然之间我的这种渴求发现的乐趣烟消云散了,犹如一块冰糕在阳光下融化了一般。我的推断有些不对,有点不像是那么一回事,我又变得没有把握了。他是侦探吗?我越是犀利地观察着这个古怪的游手好闲的家伙,就越是怀疑自己的判断。他那副寒酸相,对于一个仅仅用来装装样子的警察,似有点过分真实、过分郑重其事了。首先引起我怀疑的是那衬衣领子,不,无法从垃圾箱中把这样破烂不堪的脏布条拉出来,心甘情愿地将它围在脖子上,只有沦落到无路可走的人才会穿这种破烂货。其次,第二件不相称的东西是那双鞋,假如还可以将如此不像样子、张着大嘴的皮玩意儿叫做“鞋”的话。右脚上那只不是用黑色的鞋带,而是用粗糙的绳头绑着,左脚上的那只鞋底都快掉了,每走一步都要像青蛙似的咧咧嘴巴。不,这样的鞋子是找不到的,也不会为了化装而弄成这样。十分清楚,不可能有什么疑问,这个衣衫褴褛、蹑手蹑脚的家伙肯定不是警察,我的推断错了。可他又是什么人呢?为何在这挤来挤去,为何贼眉鼠眼地用滑溜溜的、窥探的目光东瞅西看呢!我为猜不透此人而感到恼火,真想一把抓住他的肩膀问:你这个家伙,你到底要干什么,你在这里转悠什么?
突然,我像被火烫着似的颤抖了一下,它沿着神经径直准确地击中我的心脏。现在我什么都明白了,完全弄清楚了,绝对真实,不可辩驳。不,这不是侦探,我怎么可能有这样愚蠢的看法?这,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是警察的对手,是一个掏腰包的小偷,是个地地道道、货真价实的精通技艺的职业小偷,一个真正的扒手。他在马路上猎取皮夹子、表、女人的皮包还有其他东西。当我注意到,他总是往人最多的地方挤来挤去,于是我才确切地肯定了他所从事的这种行当。现在我也明白了,他故意装得跌跌撞撞,在不认识的人身上擦来撞去。情况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明白了。他偏偏选择在咖啡馆门前,离十字路口不远的地方,那自有他的道理的。一位聪明的商店老板为自己的橱窗想出了一个独出心裁的主意。他店里的货不太畅销,无法吸引顾客,都是些椰子、土耳其糖果和用彩纸包着的冰糖。但这个老板却想出了一个很好的主意,他不仅用人造棕榈和热带景物把橱窗装饰得独具东方情趣,而且在这瑰丽的南方景致里增加了三只活猴子,这真是一个天才的主意!这三只猴子在玻璃窗里面做着极其滑稽可笑的动作,龇牙咧嘴,相互在对方身上捕捉跳蚤,做鬼脸,扮怪相,按照猴子的习性,无拘无束,乖张放肆。这位聪明的商人盘算得真不赖啊,橱窗被好奇的人们围了个水泄不通,妇女们特别开心,乐得直喊直叫。每当好奇的行人聚集在商店橱窗前特别多的时候,我的朋友就很快悄然而至。他客气地、以一种虚伪的谦卑姿态朝人群中最稠密的地方挤去。对于扒手技艺,至今还很少有人去研究,描绘得也不高明,而就我所知,一个街头窃贼要得手,正如青鱼要产卵一样,拥挤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只有在拥挤与冲撞中被偷者才觉察不到小偷摸皮夹子和怀表的碰触。但是,除此之外,这是我现在才学到的,为了更有把握,必须用某种办法转移人们保护自己财产的下意识的警觉性,短时间地让它们麻痹。在这种情况下,三只猴子做着各种确实滑稽有趣的怪相,正是分散人们注意力的绝佳办法。说真的,这些丑态百出、跳跳蹦蹦的长尾猴是我这位掏腰包的新朋友最好的同谋者和帮凶。
我的发现,这会让我得到原谅的,简直让我欢欣鼓舞,要知道在我的一生中还从没见过扒手呢。或者说得更确切些,我愿意老实地承认,我见过一次,那还是在伦敦上大学的时候。为了学好英语,我当时常去法庭上旁听。有一次我去时,正赶上两个警察将一个长有火红色头发的胖小伙子带到法官面前。在法官面前的桌上放着一个钱包,这就是物证,几个证人发誓之后提供了证词,接着法官便嘟嘟哝哝地说了几句含糊不清的英语,于是那个火红色头发的小伙子就消失了。如果没有听错的话,判了六个月。这是我看到的第一个扒手,但是,区别也正在于此,我根本无法证实他是不是一个真正的扒手。只是由证人证实了他的罪行,我仅仅目睹了法律上对其罪行的重述,而不是犯罪本身。我所看见的只是一个被告与被判决了的罪犯,而不是小偷。要知道,小偷之所以为真正的小偷,只是在他偷窃的时候,而不是在两个月后因自己的罪行受审的时候。这正如一位诗人之为真正的诗人,也只是在他进行创作的时候,而不是两年之后他站在麦克风前朗诵他那些诗歌的时候。一个人只有在他实施其行为时,他才是行为的创造者。现在,我正好有了这样一个百年不遇的机会,可以在最能表明一个小偷的特征的时刻对他进行仔细观察,认识他本质中最真实的东西。观察这样稍纵即逝的瞬间太不容易了,这像窥知一个妇女受孕和临产的时刻那么困难。想到有了这种可能性,那真叫我激动万分。
当然,我决定不错过这样一个绝妙的机会,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一定要仔仔细细地观察偷窃的准备工作和偷窃行为是如何进行的。我马上起身,离开自己坐在咖啡馆门前的那把椅子,在这儿我的视野太有限了。现在我需要一个视野广阔的位置,就是说,需要一个活动观察点,以便能毫无障碍地监视他。我试了好几个地方,最终选择了一个四周贴满了巴黎各剧院海报的商亭。我可以站在那里,装作一心一意在看海报的样子,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而实际上在柱子的掩蔽下,那个扒手的一举一动尽收我眼底。就这样,我带着一股现在连我自己也觉得无法理解的顽强劲儿注视着这家伙怎样干他那艰难而又危险的勾当。我不记得,什么时候我曾怀着如此巨大的兴趣在剧院或电影院里观看过演员的表演。现实中最戏剧化的瞬间要远远超过和高于任何艺术形式中的现实。现实万岁!
在巴黎的林荫大道上度过的这一小时,从上午十一点到十二点,对于我说来,确如短暂的一瞬,一闪就过去了。虽然(或者更确切地说正是因为)这一小时充满了持续紧张的情绪、无数令人激动的动荡和微小的偶然事件。我可以用几个小时来描述这一小时里所感受到的,它是那么刺激,那样以它那惊险的表演令人激动和兴奋。在这之前,类似的情况我从来连想也都不曾想到过,偷窃是一种异常困难而又不易学会的技巧。不,在光天化日之下,掏人腰包是一种可怕的高度紧张的艺术。迄今为止,在我的理解中,摸人腰包只不过是一个胆大手快的概念而已,我确实曾认为,对于一个扒手来说,和玩转盘碟的杂技演员或魔术师一样,只要有娴熟的指头功夫就可以了。狄更斯在《奥利弗尔·特维斯特》中描述了一个职业小偷如何训练孩子们学会从上衣口袋里掏手绢而不被察觉的本事。他在上衣上挂了一个铃铛,如果铃铛响了,那就说明他干得不够利落,动作不到位。但是,现在我明白了,狄更斯只注意到事情的纯技术方面,只注意到手指的技巧,他大概从没对一个小偷做过实地观察。大概他从没有机会看到(就像我现在有这样的运气一样),一个在光天化日下,正在行窃的小偷不仅要有手的灵巧,而且要有一种随时准备行动的精神力量,一种自我控制,一种训练有素、沉着冷静和神速的反应能力,而最主要的是他必须有让人难以置信的疯狂般的胆量。经过六十分钟的亲眼所见,我已明白了一个掏腰包的小偷,必须像一个做心脏手术的外科医生那样果敢敏捷,一秒钟的迟疑就可能造成致命的后果。然而手术至少是在哥罗仿 发生作用的情况下进行的,病人躺在手术台上不能活动,没法反抗。但是这里,轻巧而突然的动作却是在一个完全警觉的人身上进行的,而且装钱包的那些部位全是人们特别敏感的。一个扒手开始行窃的时候,当他的手闪电般地进行工作时,在这紧张的、激动人心的时刻,他必须还得同时控制自己面部的每条肌肉及每根神经,必须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甚至百无聊赖的模样。他不能流露出自己激动的情绪,他不是抢劫犯,也不是杀人犯,无需在持刀刺入受害者身上时,眼神中充满狰狞残暴的表情。一个扒手在将他的手伸向猎获物时,他的眼睛必须是清澈的,可亲的,他必须用最平淡的声调谦卑地嘟哝一句“对不起,先生。”但是,这还远远不够。在他行窃的那一瞬间仅仅有狡猾、警惕和敏捷还不够,在这之前,他必须具有才智和善于识别人的能力,他必须以一个心理学家和生理学家的身份对他的对象作出深入考察。在整个人群里,那些漫不经心、轻信不疑的人才是他考虑的对象,而在这些人里只有那些没有把大衣纽扣都扣上的人,那些走路不太快的人,可以不引人注目就走到他面前的人,才是真正的目标。在一百个或五十个行人之中,在那个钟点内我数过的,只有一两个人能落入他的狩猎场,不会比这更多了。一个明智的小偷只能对这极少数的对象行窃,而在这极少数对象中的大多数人身上,他的行窃动作由于种种数不清的偶然因素,在最后的一刻均遭到了失败。对于扒手这一行来说(我可以证明这一点),必须有丰富的人生阅历、警觉性及自我控制能力。要知道,一个小偷在行窃时,不仅要用自己所有的处于紧张状态的感官来选择和靠近自己的猎取对象,并且还须同时用他痉挛起来的感官中的另外一种感官来观察是否有人在注意他。不管是警察,还是街角中的暗探或者一个讨厌的好奇者,这种人经常是在大街上闲逛的。所有这些他都不能忽略,他的手会不会在橱窗上被映照出来从而暴露了他,会不会有人正从商店和窗户后盯着他。付出的精力是那样的巨大,危险是如此之多,两者简直不成比例,只要一个小小的失误或失算,就得和巴黎的林荫大道告别三到四年。指头稍一哆嗦,或者手的动作稍一着急紧张,那就得和自由告别。光天化日之下,在林荫大道上行窃,这需要多么大的胆量啊,这一点我现在才明白。从那以后,每当报纸将这类偷窃当作是无足轻重的小事一桩,在犯罪一栏中只给他们寥寥几行的版面时,我就觉得这是不公平的。要知道,在我们这个世界上一切合法和非法的技艺时,这一行是最困难最危险的。它的某些最高成就可以让人认为它是一种艺术。我有权这样说,而且能够证明这一点,因为在那个四月的日子里,我亲眼见证过,亲身感受过。
我是亲自感受过,之所以这样说,绝非夸张,因为只有在一开始,只有在最初的几分钟内,我才能完全实事求是地、冷静地观察他的技艺。任何一种充满激情的观察都能激起无法遏制的感情,这种感情把你与你所观察的对象连为一体。于是,我自己不知不觉地、不由自主地逐渐把自己和这个小偷连在一起了,在某种程度上,我已经进入他的皮肤,他的双手,从一个纯粹的旁观者变成了他精神上的同谋者。转变的过程是这样开始的,经过十五分钟的监视后,我自己也奇怪地感到,我在观察过往行人时已经是在思量他们之中谁适合作为行窃的对象了。他们上衣是扣着还是敞开的,他们的目光是漫不经心还是处处留神,他们的皮夹子是不是装得鼓鼓的,总而言之,他们是否值得我的这位新朋友花费力气。不久就甚至不得不承认,在这场业已开始的战斗中,我早就不是什么中立者了,我在内心渴望他最终能够获得成功,我甚至不得不竭力抑制我想过去帮他一把的冲动。当一个赌博者要出错牌的时候,站在旁边的牌迷就急得用胳膊碰他,提醒他注意,我现在就是这副模样。一旦我的朋友错过一个良机时,我真想给他使个眼色,快,别放过他呀!就是他嘛,那个胖子,腋下夹着一大束鲜花的那个人!或者当我的朋友又一次从人群里闪了出来,而一个警察从拐角里走出来的时候,我觉得必须警告他一声,这是我的义务。我吓得双膝直打哆嗦,仿佛我自己被抓住了似的,我已经感到警察的一只沉重的大手落到了他的、落到了我的肩膀上了。但是,我轻松地舒了口气!我那小可怜已经温文尔雅、若无其事地从人群里钻了出来,从那个警察身边走了过去。这一切紧张得叫人透不过气来。但是,我觉得这还不够,我对这个人的内心活动体验得越深,对他的技艺在遭到不下于二十次的失败尝试了解得更加透彻,我就变得越是急不可待。他为什么老不下手啊,为什么总是在尝试和估量。我简直对他那愚蠢的迟疑不决和永无休止的畏缩不前恼火极了。真见鬼,你这胆小鬼,下手啊!喂,胆子大一点!瞧。就那个,你倒是动手呀!
幸而我的朋友还不知道,也没想到我这不求而予的同情,不会因我的焦急而乱了方寸。在真正的、久经考验的老手和新手、业余爱好者以及门外汉之中有一个差别,精通技艺的由于有长期的经验,知道每一次真正的成功之前必然会有许多次的失败。因此他惯于不慌不忙地做事,耐心地等待着最后的、决定性的制胜机会。正如一个作家无所谓地放过无数似乎是诱人的与值得珍贵的念头(只有外行人才会不假思索地抓取一切到手的东西),而把所有力量集中到最后一点上那样。这可怜的家伙也放过了几百个机会,而我这个门外汉与这一行当中的半吊子,却以为成功在握了。他审度着,窥视着,试探着,向别人跟前磨蹭着,已经有成百次用手摸过别人的皮包和大衣了。但是,他仍然下不了决心,毫不疲倦地耐着性子,在离橱窗三十步远的地方毫不惹眼地一再地来回走着。同时斜睨着周围,权衡着各种可能性,掂量着我这个新手根本没有发觉的一切危险。在这种镇静的、不可思议的坚韧精神里,有一种东西叫我这个急性人感到兴致盎然,让我相信他最终必然会成功,因为他那顽强的毅力说明他不达到目的是不会罢手的。于是,我也下定决心,不看到他的胜利决不离开,哪怕我要等到半夜。
中午了,这是涨潮的时刻。一股股喧哗奔腾的人流从一条条窄街小巷里,从所有的楼梯里和院子里涌向宽阔河床一般的林荫大道。那些被关在二楼、三楼、四楼上无数工作室里的工人、裁缝姑娘和店员,从作坊、工厂、事务所、学校和办公室中冲了出来。人群像一团团浑浊的蒸汽,在大街上向四周散开。有穿着白短衫和长罩衫的工人,有叽叽喳喳、连衣裙上别着一小束一小束紫罗兰、三三两两地走在一块的女郎,有穿着笔挺的礼服、腋下夹着公文包的小官吏,有脚夫,有身穿蓝色军装的士兵,还有数不清的、无法确定身份的各路人等,大城市里形象模糊、默默无闻的芸芸众生。他们在憋闷的屋子里坐得太久,现在想舒展舒展腿脚,活动活动筋骨,熙来攘往,呼吸着新鲜空气,喷吐着香烟的氤氲,在人群里拥来挤去。一小时之内,大街充溢着欢乐和生气。只有这一小时工夫,然后又得上楼去,回到那些窗户紧闭的屋内,开车床,缝制衣服,敲打字机,计算那一行一行的数字,或者印刷、裁剪、做鞋子。这一点,人们身上的每块肌肉、每条神经都是知道的,因此它们欢快地,强有力地绷紧起来。这一点,他们的灵魂也是知道的,因此他们高兴地尽情地享受着这短暂的时刻。他们都在贪婪地寻求和捕捉光明和欢乐,他们欢迎这一切啊,对他们说来这是一种真正的乐趣和解颐的快事。正是由于这种愿望,那个装有猴子的橱窗尤其成了一个不花钱的娱乐场地就不足为怪了。人们聚集在诱人的玻璃窗前,女工们站在最前边,人们听到她们叽叽喳喳的声音,像是从一个嘈杂的鸟笼里溢漾出来,犀利,尖锐。而在后边,工人和游手好闲的汉子说着粗鲁的笑话,朝她们挤去。好奇的人群愈是密集拥挤成紧紧的一团,我的这只身穿金色外套的小金鱼就愈加频繁地闪来闪去,机灵地一会儿从人群里浮游出来,一会儿又钻了进去。现在我不能总在这个观察点上消极地观察他了,我必须清楚地从近处看看他的指头,以便熟悉这种技术中最关键性的动作。但是,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只训练有素的猎狗练就了一种特别的技能,他像一条鳗鱼那样滑溜,人群里只要有一条哪怕像头发丝那么细小的缝,他都能在那儿钻来钻去。现在你瞧,他刚才还安安静静地站在我身边,可突然间就像变魔术似的不见人影了。一眨眼工夫,他已经站到了前面,在紧靠橱窗的地方,他一下子就穿过了三四排人。
当然,我也开始跟着他向前挤,因为我担心在我还没挤到橱窗前的时候,他就会以他那特有的巧妙方式钻到别处又消失不见了。但是,我错了。他十分安静地等在那儿,安静得出奇。注意!这可不是无心的。我立即告诉自己,开始仔细观察他身旁的人们。在他旁边站着一个很胖的女人,看样子是个穷人。她右手小心地拉着一个面色苍白的十一二岁的小女孩,左手提着一只廉价的日用提包,两只法国式的长面包随便地竖放在里边;这提包里的东西一定是为她丈夫准备的午餐。那些猴子的怪模怪样让这个女人高兴得难以形容。显然她是一个忠厚的女人,没戴帽子,围着一条刺眼的头巾,穿着自己缝制的廉价的印花布连衣裙。她那笨拙臃肿的身体因为大笑颤动得十分厉害,就连提包里的面包也在嘣嘣直跳。她直着嗓门哈哈大笑,笑得喉头哽咽,喘不过气来,她的样子叫观众十分开心,不亚于那三只猴子。她欣赏着这少见的表演,怀着性格粗俗的人们天真的欢乐和在生活中得不到乐趣的人们内心的感激。唉,只有穷苦人才会有这种出自内心的感激。也只有他们,只要是不花钱,像是上天赠予似的,那对他们说来,这就是一切享乐中的最高享受了。这个善良的女人不时地朝小女孩俯下身去,问她是否看得清楚,不要错过那些猴子做出的怪脸。“看呀,看呀,玛尔加里塔。”她带着南方口音不停地向那个面色苍白的、在生人面前不好意思大声欢笑的小女孩说着。端详这个女人、这个母亲,让人产生出一种庄严神圣的感情,她是盖雅 的真正女儿,她是法兰西人民的一个硕果啊,真想热烈地拥抱她。这个出色的女人,她笑得是那么开心、欢快、无忧无虑。可是,我突然感到有点不自在起来。我发现,那金色的衣袖越来越近地蹭到无忧无虑地敞开的日用提包面前了,只有穷人才是无忧无虑的啊。
看在上帝的面子上!你可不要从这个贫穷、忠厚,这个善良、快乐女人的提包里掏走她干瘪的钱包啊!一股愤怒之情突然间从我心底迸发出来。我一直怀着观看比赛的兴致注视着这个小偷,出于他的躯体和他的灵魂,我那样思考着,和他有着同样的感情,我期望过,我甚至祝愿过在他花费了如此巨大的力气、表现出如此巨大的胆量和冒了如此巨大的风险之后,不至于一无所获。但现在,当我不仅看到他偷窃的企图,而且看见那个将要被偷的活生生的人,那个纯朴得令人感动、毫无察觉的女人时,我感到愤怒了。她也许要擦好几小时的地板和楼梯才能赚到几个苏 啊,“你这个家伙,从这儿滚开!”我真想对那小偷大喊一声。“去另找一个人,离开这个穷苦的女人吧!”于是,我就硬挤到前边去站在那个女人旁边,以便保护那只受到威胁的提包。可是,就在我往前挤的那瞬间,他却转过身来,碰了我一下,就从旁边溜走了。“对不起,先生。”他在碰我的时候表示道歉,声音十分微弱,谦卑(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叫声)。随即那穿着黄外套的人已经从人群里挤了出去。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顿时感觉到,他已经得手了。现在可不能放过他!我粗暴地挤出人群,一位先生在身后骂了我一句,因为我重重地踩了他一脚。谢天谢地,我刚刚及时赶到,看见那金色的外衣正在林荫大道拐向一条胡同的犄角,闪来闪去。现在跟着他,跟上他!一步也不要落下!我必须加快脚步,因为,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了,这个我盯了一小时之久的可怜虫突然变了样。刚才他畏葸地、几乎像是醉酒地步态蹒跚,现在他却像一只黄鼠狼一样轻快地沿着墙壁匆忙地走着,迈着一个公务员错过了公共马车,想及时赶去办公室时所特有惶恐不安的脚步。我不再有什么疑问了。这正是在行窃得手之后为了尽快地、不露形迹地远离现场的一种走法。这是小偷的第二种步态。是的,毫无疑问,这个无耻的坏蛋从那个穷苦女人的提包里拿走了钱包。
在发火的那会,我差一点就大声叫喊起来:“抓小偷哪!”但我缺少那种勇气。因为我并没真正看到他行窃的事实,怎么能这样匆忙地加罪于他呢?而且,要想抓人并扮演一个惩治罪犯的角色,必须有一定的勇气。去告发,去指控一个人,这种勇气我还从来没有过。我知道得太清楚了,在我们这个混乱的世界中,所有的是与非是多么不可信啊!根据一个个别的、尚属存疑的情况就定人之罪,又是多么蛮横无理啊!但是,就在我一边毫不放松地跟踪他,一边想着该怎么办的时候,又是让我一惊,还未穿过两条街,这个奇怪的人突然间变换了姿态,用第三种步态走路了。他一下子就放慢了脚步,不是那么匆忙奔跑,也不再是畏首畏尾,神色紧张的样子,而是悠闲泰然地踱着步子,像在散步一般。显然,他知道危险已经过去,没有人跟踪他了,任何人也奈何他不了。我明白了,经过令人难以想象的紧张之后,他想松口气,他成了一个退职扒手,是一个靠养老金生活的人,是那些抽着香烟,缓慢而安闲地迈着步子,在大街上闲逛的无数巴黎人之间的一员了。这个干瘪的家伙摆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逍遥自在、心安理得地在德安丁大街上闲逛着。我现在第一次有了这样一种感觉,他现在甚至瞟着迎面走来的妇女及姑娘,品评着她们的美貌,或者寻找机会搭讪。
咦,这个永远让人捉摸不透的人现在要去哪里呢?看哪,到三一教堂前面周围长满了绿色树丛的广场去?为什么?啊,我懂了!你是想在长椅上休息一两分钟,为什么不呢?不停地走来走去,这怎么能不让你累得精疲力竭呢。不,可是,不对,我错了。这个令人无法捉摸的人并未坐到长椅上去,而是直奔一座专供拉撒之用的小房子走去,进去后就小心翼翼地随手关上了那扇大门。
一开头我忍俊不禁,高超的技艺居然要在如此普通的地方找到自己的归宿!要么就是他吓得泻肚子?然而,我又看到了,永远永远喜欢恶作剧的现实,总是能找到最让人开心解颐的点子,因为它比任何一个想象力丰富的作家更为大胆。它毫无顾忌地将杰出的和渺小的东西结合起来,而又不无挖苦之意地将生活中屡见不鲜的和让人惊奇的东西联系到一起。当我坐在长椅上等待着,我还有什么可做的呢?他从那座灰色的房子里再次露面的时候,我明白了,这个经验丰富、技艺娴熟的能手躲在四堵墙里清点他的所获。这在他那一行里是完全符合逻辑的,因为一个职业小偷必须预先考虑到一个我们这些门外汉想象不到的难题(这一点我过去连想都没有想过),如何销毁所有的罪证。在这样一座警觉的、有着数百万只眼睛看着你的城市里,除了这种地方,再也找不到比这更安全的地方了,躲在这四面墙里是最安全的了。即使是一个很少读过法庭记录的人,也老觉得奇怪,在任何一件最微小的事情所发生的地方,竟会有那么多记忆力好得惊人的见证者。如果你在大街上撕掉一封信并将它扔到水沟里,那会有几十只眼睛在盯着你,出乎你的意料,五分钟之后,一个百无聊赖的小伙子就会由于好玩而把那些碎片重新拼凑起来。假如你在某个门口检查一下你的皮夹子,那么到明天,如果有人声称丢失了一个皮夹子,就会有一个女人跑去警察局,她对你的描绘不会比巴尔扎克描绘得差,连最微小的特征也不会放过,而你当时甚至都没有发现她。要是你走进一家餐馆,那么一个你根本没加留意的侍者就已经注意到你的衣服、皮鞋、帽子、头发的颜色和指甲的形状是圆的还是平的。从每一扇窗户和每一个橱窗里,从每间更衣室和每一个花盆后面,都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你。而你如果无忧无虑地独自在大街上溜达,以为没有什么人注视你,那你就错了,处处都有不邀而至的见证人,我们的整个生活被一张密密的、天天都在更新的好奇的网蒙起来了。你这造诣高深的艺术家,想出了一个多么绝妙的主意,花几个苏,在这四处不透光的墙中 呆上几分钟。没有人能看到你如何从偷来的钱包中把钱掏出来,如何把物证销毁的。即便是我,作为另一个你,并且是你既觉可笑又感失望的一个伙伴,也无法知道你究竟偷了多少。
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但结果又并非如此。他还没有来得及用他那细瘦的手指转动门的把手,我就已经知道他遭到了失败,好像我和他一起清点了钱包里的钱似的,一笔少得可怜的外快!他失望地拖着疲惫无力的脚步,低垂的目光,松弛萎靡、阴郁不乐的眼睑,看到这副样子我很快就明白了一切。这倒霉的家伙,整整一个上午算是白费劲啦。你偷到的钱包里一定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我本来可以预先告诉你这一点的),顶多不过有二三张揉皱了的十克朗纸币,这对你所付出的巨大精力和所冒的会被人打断脖子的风险,太不、太不划算了。可是这对于一个打杂的女工来说,这可是一笔不少的数目,她肯定已经多次在别里维尔区 向她的那些应声赶来的女邻居们哭诉自己的不幸,诅咒那些该死的掏腰包的坏蛋,用颤抖的双手一再地让她们看那只倒霉的提包。但是,对于这个一样可怜的小偷,他伤心得也不轻啊,我一眼就看出了这一点,因为他抽了一张空白签。几分钟之后,我的推测就被证实了。这可怜的废物,精神上和肉体上都疲倦不堪,他站在一家鞋店面前,用充满欲望的眼睛久久地看着橱窗里最便宜的鞋子。鞋子,新的鞋子,他的确需要一双啊。和成千上万今天穿着硬皮底鞋或软胶底鞋在巴黎大街上闲逛的人相比,他更需要一双新鞋来代替脚上的那双破烂玩意儿,他正需要一双鞋子来从事他那种不光明的勾当。可是,他那饥饿而又绝望的眼神表明,要买像橱窗里摆的那样一双擦得锃亮、标价为五十四克朗的鞋,他偷来的钱还是不够。他沮丧地佝偻着身体,无可奈何地离开橱窗继续朝前走去。
继续下去,要到哪里去?又去做这种会被打断脖子的勾当?为了这么点可怜的外快拿自由去冒险?别这样呀,你这可怜的人。至少你得休息一会儿呀。果然,就像是真的察觉到我的希望似的,他折入一条胡同,最后在一家廉价饭铺前面停了下来。我自然也跟着他走了进去。我已经有两个小时和这个人同呼吸共命运,我要了解他的一切。为了小心起见,我匆忙地要了一份报纸,好用它遮掩自己,随后我把帽子斜压到额头上,走进饭铺,坐到他后面的一张桌子旁边。但是,我的小心显而易见是多余的,这个可怜的人实在是太累了,他对什么都不感兴趣了。他用迟钝的目光空无一切地看着白色的桌布发呆,只是在侍者拿来面包之后,他那双瘦骨嶙峋的手马上贪婪地抓起一块,急忙吃起来。那副咀嚼的着急劲儿让我惊愕地意识到了,这可怜的人饿了,确确实实是饿了,他从一大早,也许从昨天起还没吃过任何东西呢。当侍者端来他要的饮料,一瓶牛奶时,我对他突然产生的怜悯之情变得炽烈起来。一个小偷,一个喝牛奶的小偷!一些个别的琐细小事犹如划着的火柴一般,能够一下子照亮一个人内心的深处,就在这一瞬间,当我看见他,这个小偷在喝着最一般的、婴儿所喝的饮料牛奶时,他在我眼中立刻就不再是一个小偷了。他成了这个畸形的世界上无数贫困的、被追逐的、有病的、不幸的人中的一个。突然之间我觉得,将我和他联系在一起的是一种远比好奇心更为深刻的东西。在人世间共同的衣食住行里,在赤裸身体时,在严寒、酷暑里,在睡眠和疲乏、肉体遭受痛苦的时候,把人们区分开的东而就不存在了,把人分为有德者和缺德者,可敬者和罪犯的人为的范畴就消失了,剩下的只是可怜的野兽,和地球上的生物,他们懂得饥饿和干渴,需要睡眠,知道疲倦,就像你、我和所有的人一样。我好像着了魔似的注视着他,他小心翼翼地、小口小口地、但却是贪婪地喝着浓牛奶,最后还将所有的面包屑也拣了起来。就在这时,我为自己这样注视他感到惭愧了,为了好奇,我已经有两个小时像看跑马一样关注着他,这个不幸的、被追逐的人。他走上了歧途,但我却没有想到去制止他,或者帮助他,为此我感到羞愧难当。一种强烈的欲望主宰着我,想走到他跟前,和他攀谈,给他出点什么主意。但是该怎么去做呢?我对他说些什么好呢?我斟酌着,挖空心思寻找一个托词,寻找一个借口,但始终没有找到。但又有什么办法呢?我们就是这样的人嘛!在该果断行事的场合客气到畏缩不前的地步,想得挺大胆,可是连冲破把一个人和我们分隔开来的那层薄薄空气的勇气都没有,即使我们明知他遭到不幸时也是如此。任何一个人都知道,再没有比要帮助一个并不要求帮助的人更困难的了,因为他不要求帮助,他还保留着他所具有的最后一点品德——自尊,而这种自尊心是人们不可以任意伤害的呀。只有乞丐才让人在施舍时心情轻松,因为他们不会将人拒之千里,为此我们应当感谢他们。可这是一个固执的人,他宁愿冒丧失自由的风险,也不愿去行乞,宁可去偷,也不愿伸手求援。假如我找到了某种借口,笨拙地走到他面前,那会不会将他吓坏了呢?何况,他坐在那儿,那样无拘无束,那样疲惫不堪,去惊动他,那简直是太残忍了。他把椅子紧靠到墙上,全身躺在椅背上,把头靠到墙上,一眨眼工夫便闭上了铅灰色的眼皮。我明白了,我感觉到了,他现在最需要的是就是能好好睡上一觉,哪怕十分钟,或者哪怕五分钟也好。我仿佛是亲身感受到他的疲倦和劳累了。难道他那苍白的脸色不就是牢房白墙的暗影吗?难道他衣袖上每动一下就露出来的破孔不就是表明他未曾享受过女性的体贴和关怀吗?我试图想象一下他的生活境遇。他住在一座楼房的第六层上,一间没有供暖设备的房屋,一张肮脏的铁床,一只破旧的脸盆,一只小箱子就是他的所有家当。而即使在这间狭窄的小屋里,也不得安宁,他时刻担惊受怕,留心着警察上楼的沉重脚步声。这一切我在这两三分钟的时间里全都看到了,他虚弱无力地将瘦骨嶙峋的身体和有点花白的脑袋靠在墙上。侍者这时已经在收拾桌子,把用过的刀叉弄得叮当响,他对这样一些晚来的、来消磨时间的顾客并不喜欢。我第一个付了钱,马上走了出去,以免引起他的注意。而几分钟之后他也走到街上时,我又跟在他后边。我不惜任何代价决不让这可怜的人去自己承受命运的摆布。
现在已经不再像上午那样,是由于顽皮和闹心的好奇才让我紧紧盯住他不放,也不再是由于想去见识一种新的行业的执拗的乐趣。现在我体会到的是一种直升上喉咙的郁闷的恐惧感,有了一种极端压抑的情感,而当我发现他又向林荫大道上走去时,它把我窒息得简直喘不过气来了。看在上帝的面子上,你不是又要去有猴子的橱窗那里吧?别干蠢事了!好好想一想啊,那个女人一定早已报告了警察,肯定有人已经在那里等着你,会马上抓住你金色外套的衣袖的。算了,你今天别干了!别再去试试运气了,你不会有什么收获的。你已经耗尽了气力,没有劲再干了,你疲倦了,而在艺术活动里,疲倦向来是不会带来好结果的。你最好还是好好休息,睡上一觉,可怜的人儿,别再干了,今天还是别再干了!我无法解释我心里怎么会有这样恐惧的感觉,为什么我像幻觉中那么清楚地看见他刚一行窃就被当场抓住。距离林荫大道愈近,我的恐惧就愈加厉害,已经听见那儿永远是鼎沸嘈杂的声浪了。不,无论如何,不要到那橱窗前面去,我不能让你去,你这傻瓜!我已经追上了他,想抓住他的胳膊把他给拽了回来。但是,他仿佛又一次懂得了我心中给他下的命令,冷不防转向一边去了。他穿过林荫大道前面的一条马路,横过德鲁奥街,突然间迈着坚定的脚步像回家似的往一座楼房走去。我立刻认出了这座楼房——德鲁奥饭店,有名的巴黎拍卖大厅。
我为之一怔,这个奇怪的人让我愕然真不知有多少回了。每当我努力猜透他的生活时,他身上会生出一种力量来迎合我的秘密愿望。在巴黎这座陌生的城市中有几十万座房屋,我今天早晨原就打算到这里面四处看看,因为它能让我在这里度过极为激动人心、增长阅历,而同时又是十分有趣的时刻。那里比博物馆里更有生气,有些时候里面珍品宝物许多,在那里每一瞬间都变幻不定,永远是它自身,又永远是另一个,因此我喜欢这外表并不起眼的德鲁奥旅馆。我喜欢它,它是一件最美的陈列品,因为它就是整个巴黎物质世界的让人惊奇的一个缩影。在被四堵墙封闭起来的住宅里,有机地汇合成为一体的东西,在这儿却被分割成无数单个的物体陈列起来,就像肉铺里一条硕大的动物肉体被分解成许多小块似的。那些根本互不相容、互不相配的物品,那些最神圣与最普通的,在这里都用最常见的东西联在一起来了,所有在此陈列的东西都是为了变成现金。床和耶稣受难十字架、帽子和地毯、钟表和脸盆、乌敦 的大理石全身雕像及黄铜餐具、波斯的微型艺术品和镀银的香烟盒、同保罗·瓦勒里 著作的初版书紧靠在一起的旧自行车、与哥特式的圣母像并列的留声机、和粗劣的彩色画挂在一堵墙上的范—德克 的作品以及摔坏了的火炉放在一起的贝多芬的奏鸣曲、迫切需要的物品与显然多余的东西、低劣的作品和极其珍贵的艺术杰作、伟大的和渺小的、真的和假的、旧的和新的,由人的双手和人的智慧所能创造出来的一切庄严的以及拙劣的都汇入拍卖的转炉中,它将这座巨大城市的一切财富都冷漠残酷地吞进去,接着又吐出来。在这个一切价值都被残忍地铸成硬币和变成数字的转运站中,在这个人性的虚荣和人的需求的巨大的杂货市场上,在这个奇妙的地方,人们会比任何别的地方能够更强烈地感觉到我们这个物质世界是如此纷繁多样。贫困者可以在这儿出卖一切,而富有者能在这里买到一切。而且,人们不仅可以在这里买到东西,还可以增长阅历和见识。一个好学的人在这里通过观察和倾听,可以更好地增加对物质的了解,可以更好地理解艺术史、考古学、藏书学、集邮及古币学。另外,也可以更好地认识人。因为这儿的人和这里的物一样,是那样五花八门。这里的东西要从各个拍卖厅转到新的人手中,它们在此只做短暂的停留,摆脱一下被奴役的处境。而这里的人,不同的肤色,不同的阶层,他们围在拍卖木桌的周围好奇地,渴求占有地拥来挤去,他们一双双不安的眼睛中充满着欲望和神秘的隐藏着的热情。在身穿质地很好的大衣、头戴发亮的圆顶礼帽的大商人旁边,坐着衣衫破旧的旧货商和从右岸来的小贩,他们来此是想为自己的小铺子进一些便宜货。夹在这群人中间的还有一些小投机商的中间人、代理人、抬价人以及“千手”们,他们吵吵嚷嚷,叽里呱啦地说个没完。“千手”是这一场所里必不可少的鬣狗,这些人不放过一件价钱便宜的东西,或者只要他们发现某位收藏家相中了某件珍贵的物品,就相互传送眼色哄抬价钱。这儿还有一些戴着眼镜的图书管理员,他们本身就干枯得像羊皮纸那样,在人群里慢慢地踱来踱去,活像一些没有睡醒的猫似的,又进来了一群颜色斑斓的极乐鸟,打扮入时、满身珠宝的女士们,她们早就派自己的听差在拍卖桌前边给自己占好了位子。在一个角落中站着一些真正的行家,即收藏家共济会的成员,他们举止泰然,目光淡定,像仙鹤似的。所有这些被吸引到这儿的人,有的是做生意,有的是出于好奇,有的是因为对艺术的真正热情。在他们后面,每次都有一群偶然聚到一起的纯属好奇者,他们到这儿来仅仅是为了在不花钱的火炉旁取暖或者用那些急剧上升的数字的喷泉来娱乐自己。
然而,凡是到这儿来的人,不管是谁,都有自己的目的,收藏、冒险、赚钱、占有的欲望,或者仅仅是取暖,用别人的激情让自己振奋起来,对所有这些五花八门的人们都可以依其面部表情进行分门别类,排列组合。只是有一类人我还从没在这里遇见过,而且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见,那就是小偷这一类。但是,当我看见我的朋友是以怎样一种准确无误的本能潜往那儿时,我马上就明白了,在巴黎拍卖大厅是他能够施展自己高超技艺的理想之所,甚至也许是最理想的地方。因为这儿所有的一切必要的条件都极为奇妙地联结在一起,人群拥挤得十分可怕,简直不堪忍受,好奇、焦急的等待和喊价、出价足以分散着他们的注意力。第三,在我们今天的世界上,除了赛马场,现在大概也只有在拍卖厅,人们才对所买的一切东西都付现金,因此可以想象,每个在场人的口袋都是鼓鼓的,钱包里都装满了钞票。除了在这儿,这样一双灵巧的手还能指望在什么地方可以得到充分施展呢?我现在总算明白啦,我的朋友在上午所做的不过是一次准备练习,是为了活动一下手指,只有这儿才是他真正的用武之地。
但是,当他沿着楼梯慢慢地向二楼走去时,我最好还是抓住他的衣袖,将他给拖回来。看在上帝的面子上,难道你就没有看见那张布告吗?那上面用英、法、德三种语言写着:“谨防小偷!”没有看见吗?你这轻率的笨蛋!为了防备你这一类人,这里的人们都是心里有数的,人群中有十几个密探正在那里搜寻。我再说一遍,你今天是肯定得不了手的,相信我的话吧!但是,这个练达的人冷冷地扫视了那张他大概十分熟悉的布告,不慌不忙地沿着楼梯朝上走去。这是一种很有策略的决定,我只能表示赞赏。因为楼下各厅里出售的多是些日常用品、普通家具、箱子、柜橱,一些小商贩在那儿拥挤着、忙碌着,在他们身上是不会有什么收获、也得不到多少乐趣的,这些人也许还会按着农民的好习惯,把钱袋缠在肚子上,蹭到他们面前去既没好处,也不稳妥。但是,在二楼各厅里拍卖的却是名贵的东西:画、首饰、书籍、手稿、珠宝,那里人们的口袋当然都是满满的,顾客们也全是些无忧无虑的人。
我勉强才能跟上我的朋友,因为他一进入正门,就在各厅里钻来钻去,进进出出,寻找下手的机会。不管在哪个厅里,他都要耐心而固执地研究墙上的通告,仿佛一个饮食考究的人在玩味一份独特的菜谱似的。最后,他选定了七号厅,这里正在拍卖“欧·德·热伯爵夫人收藏的中国和日本的瓷器”。毫无疑问,今天这里一定有宝贵的珍品,因为人群密集,在入口处就无法透过前边的帽子和大衣看清楚拍卖桌。一堵也许由二三十层人组成的厚墙挡住了那张绿色长桌,从门口我们站着的地方只能看到拍卖人可笑的动作,他站在高处的台子前面,手里拿着一柄白色小锤,俨然像一位乐队指挥,指挥着这部拍卖音乐。这个拍卖人也许如其他小职员一样,住在城郊的缅尼利蒙坦或郊区的其他什么地方,有一套两间的住房,一座煤气灶和留声机是他宝贵的财产,窗台上还放着一两盆天竺葵。但在这儿,在高贵的听众面前,他身着摩登的礼服,头发精心地梳洗过,显然为每天能享受到三个小时的乐趣而陶醉。在这三个小时中他用一柄小锤将巴黎最贵重的东西变为金钱。他笑容可掬,犹如一个杂技演员那般,熟练地从左边、右边、桌前、大厅最后面捕捉着飞来的报价——“六百、六百零五、六百一”,像在玩一个彩球似的,然后将这些数字抛了回去。构成这些数字的元音非常丰满,而那些辅音互相牵扯着。在此期间,他扮演个卖弄风情的女郎,一旦没有人出价了,数字的旋风不再旋转时,他就带着诱人的微笑大声警告说:“右边的人如何?左边的人怎么样?”或者装模作样地皱起眉来,右手举着象牙锤子。威胁道:“就这样啦!”要么就微微一笑地劝道:“先生们,这可一点也不贵哪!”整个过程里,他像老相识似的对个别的熟人点头致意,狡黠地向一些顾客传递眼色,为他们鼓劲。在宣布拍卖每一样新的东西时,开始他的声音都是干巴巴的,一本正经的做一些必要的说明,随着价格的上升,他那男高音就变得越来越富有戏剧化了。他为在这三个小时里有三四百人屏住呼吸,两眼死死盯着他的嘴唇或他手里那把具有魔力的锤子而心满意足。他只不过是顾客们随意出价的一个传声筒,但那种以为自己是在主宰一切的错觉却让他飘飘然。他像孔雀开屏似的,卖弄起他的口才,但这决不妨碍我认为,他那副装腔作势的表情实际上与早晨的那些做滑稽相的猴子一样,在为我的朋友起到相同的转移注意力的作用。
我的这位勇敢的朋友暂时还没法利用这位同谋者的相助,因为我们站在最后一排,任何想钻入这稠密的、暖烘烘的、拥在一起的人群,挤到拍卖桌前的企图在我看来都是毫无希望的。但是我再次觉察到,在这种饶有兴趣的行业里我的确是一个门外汉。我的伙伴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能手和技术专家,他早就知道,当锤子决定性地敲下去的时候,那男高音欢快地喊道:“七千二百六十克朗!”那堵人墙就在这情绪松弛下来的瞬间松散开来。那些兴奋得昂起的头颅都垂了下来,商人们在物品目录上写下了价钱,时而有一两个纯属好奇者走开了,稠密的人群瞬间就出现了空隙。他天才般地迅速利用了这一刹那,低着头,像鱼雷似的往前钻了过去,一下子就穿过了四五层人。我这个赌咒发誓决不让他甩掉的人,突然成了孑然一身,看不到他了。虽然我现在一同向前挤去,可拍卖又在继续进行了,人墙又合拢过来,我被卡在拥挤的人群中间,像一辆车子陷进沼泽地一样动弹不得。这把热烘烘黏糊糊的虎钳真是可怕极了,前后左右全是别人的身体、别人的衣服,靠得这么近,旁边的人一咳嗽都会让你颤动。更叫人无法忍受的是满是尘土、散发着霉酸味的空气,但主要还是那股汗臭,不管在哪儿,只要事关金钱,就总有这种汗臭。我热得全身是汗,想解开上衣,掏出手绢来。白费力气!我被挤得太紧了。我并没有认输,慢慢地、顽强地、一层一层地往前挤去。总算成功了,可我来晚了!金色的外套已消失了。他隐藏在人群里什么地方,除了我之外,谁也不会想到和他站在一起会有危险。我的每一根神经都因为某种莫名的恐惧在颤抖着,这个可怜的家伙今天肯定要触霉头的。我每分钟都等待着会有人大喊一声:“抓小偷呀!”那时,就会乱挤乱嚷起来,人们会抓着他那身黄色外套的袖子,将他从人群里揪出来。我无法解释,为什么我满脑子都是这种可怕的念头,认为他今天,就是在今天一定会倒霉。
然而,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没有喊叫,没有喧嚷。相反,说话声、嘈杂声猝然中断,一下子静得出奇,站在这里的两三百人好像串通好一气似的,都屏息静气。现在他们怀着双倍的紧张,两眼紧紧盯住拍卖人,他往后退了一步,到了电灯下,他的前额非常庄重地闪着亮光。原来,这次拍卖中的一个主要项目开始了,拍卖一只大花瓶。这只花瓶是中国皇帝,在三百年前亲自派使节赠送给法国国王的。这件礼物在革命时期,与许多其他东西那样,秘密地离开了凡尔赛。四个听差穿着带金银边饰的制服,以一种特别的、故意引人注目的小心谨慎将这件宝贝抬放到桌上。这花瓶周围雪白白锃亮的,上面着蓝色花纹。拍卖人庄重地咳嗽一声,宣布了有人出的价钱:“十三万克朗!十三万!”一阵让人感到敬畏的沉默回答了这个叫人肃然起敬的数字。没有人敢于立刻喊出自己的出价,也没有人敢说一句话或者哪怕只是挪动一下脚步,浑身都是汗、紧紧挤在一起的人群由于敬重和畏惧而发呆变傻。终于,紧靠桌子左边站着的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头儿抬起头来,有点发窘地很快低声说了一句:“十三万五千。”在这之后,拍卖人立即果断地宣布说:“十四万!”
这时,极其狂热的游戏开始了,美国一个大拍卖行的代理人每次总是竖起一根指头,这个出价就像电表似的,立刻让数字往上跳了五千。在桌子的另一边,一位著名收藏家的私人秘书(人群中有人悄悄说着他的名字)每次都用加倍的数字作出回应。拍卖渐渐地变成了这两位顾客之间的对话了。他们一个坐在另一个的斜对面,但却固执地不肯直视对方,两个人都面对着拍卖人,而后者显然对这场交易感到满意。最后,当数字上升到二十六万时,那个美国人第一次不再竖起指头了,已经喊出来的数字像凝固了的声音,悬在空中不动了。人们更为激动,拍卖人四次重复道:“二十六万……二十六万……”他像放出一只鹰去抓捕猎物似的,把这个数字抛向大厅里。而后他停顿了一下,期待地看了看左右(嘿,他是多么乐于把这场赌博继续下去啊!),问道:“还没有有人再加了?”沉默,还是沉默。“没有人再加了?”他几乎是绝望地叫着。沉默颤动了一下,但这根弦没发出任何声音。锤子慢慢举了起来,三百颗心脏停止了跳动。“二十六万克朗——第一次……”“二十六万——第二次……二十六万……”
沉默像一块巨石,立在鸦雀无声的大厅里,大家都屏住了呼吸。拍卖人像进行宗教仪式似的,庄严地把象牙锤举到人群的上空,又一次警告道:“定啦!”一点声音也没有!谁也没有应声!“第三次。”锤子落了下来,响起了枯燥刺耳的一击。定啦!二十六万克朗!这干巴巴的一击使人墙晃动了,瓦解成许多单个的活生生的面孔。一切都动了起来,松了口气,叫喊起来,呻吟起来,咳嗽起来。密集的人群好像一个完整的人体,蠕动着,松弛下来,一股激浪从前面往后面不断翻动起来。
我也受到了冲击,有人用胳膊肘在我的胸部撞了一下。而同时,有人低声嘟哝了一句:“Pardon,monsieur!” 我颤抖了一下,他的声音!咦,这可真是件怪事了!正是他,丢掉了,又一直拼命寻找的不就是他吗?那滚动的浪头把他直接冲到我身边来了。多么奇妙的巧合啊!感谢上帝,现在他就在我身边,我终于能守卫和保护他了。我当然避免直视他的面孔,而只是从侧面轻轻地看着他,还不是看他的脸,而是他的手,他从事行窃的工具。但是非常奇怪,那双手竟不见了。很快我就发现了,他把两臂紧紧地贴在身上,为了不被人发现他的双手,像一个怕冷的人那样,将它们缩到衣袖里去。这样,如果现在他把手伸向猎物时,受害者感觉到只不过是柔软的衣服偶然和自己毫无危险的碰触一下而已,那只行窃的手藏在袖口中,就像猫爪藏在毛茸茸的脚掌里一样。想得真周全啊,我为此赞叹不已!他现在瞄上了谁呢?我小心地向站在他右边的人瞥了一眼。那是一位瘦长的男人,衣服纽扣都扣得紧紧的;第二个人在他的前面,虎背熊腰,不是那么轻易得手。一开始我弄不清楚他怎么能顺利地在他们之中的一个人身上下手。但是,这时我感到自己的膝部被轻轻碰了一下,一个念头倏地涌上我的脑际,它让我出了一身冷汗,这一切准备全都是冲着我而来的?你这傻瓜,总体说来,在这大厅里你要偷的是唯一知道你是谁的人,我将要上最后的、让人十分震惊的一课,要在我的身上试验一番你的技艺?的确,他似乎确实是看中了我,正是看中我了。这个倒霉的家伙正是看中了我,看透了他的心事的朋友,看中了我,一个唯一洞察到他这行业的秘密的人。
是的,毫无疑问,就是冲着我来的。现在不用再怀疑了,我已经感到他的胳膊肘轻轻地挤到我的身上,他那藏着手掌的衣袖一寸一寸地,靠近了我,那只手一定已经做好了准备,只要拥挤的人群一动起来,它很快就会伸入到我上衣里面的口袋。
诚然,本来我只需用一个小小的动作,那就可以让他无从下手。我转一下身子或者把上衣的纽扣扣上就行了。但是很奇怪,我没有力量这么做,整个身体由于激动和期待而瘫软了,每块肌肉、每条神经都仿佛冻僵了似的。我一边极为激动地等待,一边迅速地在心里数着我的皮夹子里到底有多少钱。正在我想着皮夹子的时候,感到皮夹子温柔和轻微地碰触着我的胸部,我身上的每一个部分、每一颗牙齿、每一个指头、每一根神经,只要我一想到他,那就会变得更加敏感起来。皮夹子暂时还好好地呆在原来的地方。我可以静待即将发生的触摸。但是,这可真是件奇怪的事,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希望被偷还是不被偷。我的感情一片混乱,仿佛被分成了两部分。一方面,我希望这个傻瓜为了自己的缘故不要再打扰我,另一方面,我像在一个牙医那里似的,当钻牙机快要钻到生病的牙齿上最敏感的部位时,心里紧张得要命,我期待着他显示出来的技艺,期待着决定性的一击。但他好像是为了惩罚我的好奇心似的,却一点也不着急下手。他靠得我很近,一直在等待时机。他可疑地寸寸紧逼,越靠越近,虽然我的一切感官都和这种碰触完全连在一起了,但同时另一种感觉却让我十分清楚地听到拍卖人在大声喊着人们的出价:“三千七百五……谁还加?三千七百六……三千七百七……三千七百八……没有人加了?没有人加了?”随后,锤子便落了下来。人群里又出现了一阵松动,而就在这瞬间我马上感觉一股波浪波及我身上。这并不是一种真正的触动,而是好像有条蛇溜了过去,一股滑动的、有形体的气,那样轻忽,那样快速,如果我的好奇心不是一直处于戒备状态,那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感觉到的。只是当我的大衣像是被偶然的一阵风吹拂摆动了一下,我有了一种轻柔之感,一只鸟从旁掠过似的,于是……
突然间,发生了我怎么也想象不到的事,我自己的一只手猛然抬了起来并在我的大衣下抓住了别人的一只手。我原本没有想过要采取这样一种自卫措施。这是肌肉的一种出乎我意料的本能反射动作。它完全是一种出于身体的自卫本能的机械动作。就这样,这是多么不明智的行为啊!我自己也感到奇怪与可怕,现在我的手可怕地抓着别人的一只冰凉、颤抖的手腕。这让我感到惊讶和恐慌。多么可怕!不,我真的不想这么做!
我无法描绘这一秒钟。当我突然自己强行抓着一个陌生人一只冰凉的手时,我吓傻了。他也和我一样地给吓得瘫软了。我没有力量和勇气放开他的手,而他也一样没有决心、没有勇气将手挣脱开。“四百五……四百六……四百七……”拍卖人的声音在高处颤动着,但我仍然一直抓着那只陌生的冰凉、颤抖的手。“四百八……四百九……”没有一个人发现,这里有两个人发生了命运之争,仅仅是在我们两人中间,我们两人紧张的神经之间发生的一场不可言喻的搏斗。“五百……五百一……五百二……”一个个数字越来越快地闪过去了。终于,这一切不超过十秒钟,我清醒过来了,松开了那只陌生的手。它马上就缩了回去,藏匿在黄外套袖子里不见了。
“五百六……五百七……五百八……六百……六百一……”声音在高处继续颤动着,而我们这两个被共同的秘密联到一起的伙伴正肩并肩站着,都被共同的经历吓得瘫软无力。我还感觉到他的身体温暖地倚靠在我的身边。现在,当激动松弛下来,我僵硬的两膝开始颤抖,我觉得这种轻微的颤抖也传染了他。“六百二……六百三……六百四……六百五……六百六……六百七……”数字越来越高,我们俩却仍然站在这里,恐惧的铁环把我们捆绑在一起。终于,我有了力量,至少可以回转头去看他一眼。就在这一瞬间,他也看了我一眼。我们的目光碰在一起了。“行行好,行行好,别告发我呀!”他那双泪汪汪的小眼睛似乎在哀求着,从圆滚滚的瞳孔中流露出他那饱经沧桑的心灵的恐惧,这是所有生物自古以来就有的一种恐惧。他的两撇小胡子由于惊吓而不停地颤抖着。我只能看清他那双瞪得大大的眼睛,他的面孔由于惊愕呈现出一种罕见的表情,无论是在此以前还是以后,我在任何人的脸上都未曾见过。他以那样一种奴颜婢膝的、哈巴狗似的目光望着我。好像我操有生杀予夺的大权一样,对此我惭愧至极。他的这种恐惧对我是一种凌辱,于是我尴尬地又把目光移开了。
他总算明白了我的意思。现在他知道我是肯定不会告发他的,意识到这一点,他又恢复了力量。他轻轻地一动,躲开了我,我知道他想完全摆脱掉我。一开始,下面一只紧紧靠着我的膝头悄悄地移开了,然后,我胳膊感觉到的一种人体温暖也消逝了。突然,仿佛属于我自己身上的一部分离我而去,我身边的位子空了下来。我这位可怜的伙伴,一下子就窜到人群里不见了。我先是松了口气,觉得不再那么拥挤了。可是,我马上就担心起来,他,这可怜的人儿,现在该怎么办呢?他需要钱,可我因却度过了这样紧张的一天而感觉欠了他的债。我是他的不请自来的同伙,我必须帮助他!我匆忙地尾随而去。真是一种灾难啊!这可怜的家伙完全误解了我的善意,他从远处看见我随后而至,就吓坏了。我还没来得及示意他安心,那金色外套一眨眼就从楼梯上飞奔而下,消失在马路上不可企及的人流之中。于是,我的功课就如它突然开始地那样,也突然地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