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房里,尼灿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忐忑地来回踱着步。
他也说不清楚自己到底在担忧什么。
最近发生在他们唐思苏克家的事,实在太惊悚了。但最令他感到可怕的,还是数个小时前,从大哥敏乐、二哥查布口中说出的那些话。
露恩的确有别于大部分孩子。
或者应该说,与绝大多数普通人都不一样。
她从小就聪明,智商远高于普通人类平均水准线。她很自律还很冷静,冷静得不像个孩子。
两位兄长说的这些,他无法否认,但他坚信女儿不是什么魔胎降临,更不是魔女再世。
怕只怕,那位事务所老板会不会也拿露恩当妖魔来看待?
不然的话,为什么答应了他的委托,还表示能治好露恩,却在准备交易前去见爷爷。
或许是出于从小对爷爷的畏惧吧,尼灿的心里七上八下,很是不安。希望那个脾气古怪的老头,别把林老板给得罪了。
另外,大哥被警长带走后,他也冷静下来仔细想了想。
那位神秘的林老板,太惊人了。警方查那么久都没查出个头绪来,林老板只是交待他办了场晚宴,就把案子破了。
来龙去脉、诡计手段,全被一一看破。
这样的人是真实存在的吗?
转念一想,那可是能实现任何愿望的神奇,怎会是一般人?
就在尼灿胡思乱想之际,叩门声响起。
林烬推门而入,没有任何开场白,只抬手轻轻一挥。
一张泛黄的牛皮纸赫然出现在尼灿眼前。
“交易品,三选一。你的三十年寿命,幸福感,或者日行一善三十年。”
看着悬浮在半空中的纸张,尼灿惊讶得微微张开嘴,一时之间有些反应不过来。
林烬细述道:“三十年寿命,很好理解,就是用你的生命换何露恩恢复原样。
如果选择幸福感为交易品,那么,从今以后,你将再也感受不到幸福。
最后一个选项,日行一善三十年。在期限时间内,你必须每天做一件善事,并且,不能做任何伤害他人的事。”
尼灿想了想,问道:“我还有多少年寿命?”
“这个,无可奉告。”
林烬面无表情地如实说道,尼灿眉头微拧,又问:“那…失去幸福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以我的理解来看,类似情感障碍。你将体会不到与幸福有关的任何情绪,高兴、快乐,所有积极向上的情绪都没有。只剩下悲观、失落的负面情绪。”
“那样的话,我肯定会控制不住伤害到波妮和孩子们的。只剩下负面情绪的我,对家人来说就是个定时炸弹。不行,这不行。”
尼灿摇头果断否定了这一选项,自言自语道:“日行一善,我能做到的。”
林烬正声道:“契约一旦签定,便无法撤销,你考虑清楚了吗?”
“是的,我考虑清楚了。”尼灿自信地点了点头:“我不敢说自己从没做过错事,但我从来没想过害人。”
“容我提醒,尼灿先生。”林烬扶了一下眼镜,表情难得地有些严肃道:“类似‘随便找个孤儿,每天投喂食物’这种有作弊嫌疑的操作,无法划入[日行一善]的范围内。
行善的对象,必须发自真心认为你对他提供了帮助,才能算在此列。
形式化、浮于表面的行为,都不算。
并且,不能做任何伤害他人的事。譬如,敏乐的妻子明天若是要求你去警局保释敏乐,而你拒绝。对于敏乐妻子而言,这就是伤害。
不管有什么前因,与你有直接接触的对象的主观感受,是唯一判定标准。
所以,说起来不难,但要做到,几乎是天方夜谭。
你确定,自己能成为那样的圣人吗?”
尼灿眉头紧拧,陷入了沉思。
他现在已经三十多岁了,如果扣掉三十年寿命,很有可能剩不下几年活头。是人都怕死,但让他害怕的并不是死亡本身,而是再也见不到心爱的妻子和一双儿女,还有父母双亲。
想想将来,让两位老人白发人送黑发人,那太残忍了。
可是,如果失去幸福感,他将会变成一个负能量满满、行走的乌云。他会无意识去伤害自己最亲近、最在乎的人。
林烬心知,这个选择的确艰难。长夜漫漫,有的是时间,不急着催促。
也不知过了多久,楼下正厅的大钟敲响了数次,直到漆黑的天色开始浮现青灰时,尼灿终于下定决心。
“林老板,我还是选择最后一个。”
林烬似乎早有所料,面无表情地点了一下头,指了指那张飘浮着的牛皮纸。
尼灿走过去,伸出右手,轻轻摁在纸上。
掌心一阵微热,纸上蝌蚪似的鬼画符,如滴进水中的墨汁般,旋转扭动,钻进掌中。
契约签定!
尼灿翻掌一看,便见掌心多了枚拇指大小的眼睛图案。
图案很快淡化,最终彻底消失。
“这是契约禁制。
一旦违反契约规定,这道禁制就会被触发。你有两次机会,当第三次触发禁制,你将会受到惩罚。
相信我,你不会想要看到那样的结果。因为,连我也不知道会出现什么局面。
也许,何露恩会再次成为现在的模样,也许,情况会更糟糕。
所以,三思后行,别做蠢事!”
说罢,林烬一挥手,泛黄纸张散去无形。
【交易编号:697935002
委托权限:橙卡
委托评级:地字乙级
委托者概述:尼灿·唐思苏克,人类,三十二岁,身体健康,灵魂品质乙级;
委托内容/进度:令何露恩恢复正常/已完成
交易品:尼灿·唐思苏克的承诺(日行一善三十年);
备注1:本次委托最终交易品为[特殊物品],无溢价。
备注2:请前往收取物品——血食蛊。】
收到事务所的信息后,林烬告诉尼灿,何露恩已经痊愈了。
前一秒表情还有些凝重的尼灿,顿时大喜过望,表示了一番感激后,二人匆匆上楼朝何露恩的房间奔去。
同一时间,正在酣睡的女孩,突然发出一声尖叫,并浑身抽搐起来。
当尼灿和林烬赶到的时候,便见到了极为骇人的一幕。
女孩的口、鼻、耳中,钻出腥红的线状物,细如发丝、源源不断。
尼灿吓得面色铁青,魂都快飞出去了。
就是见过不少大场面的林烬,都隐隐觉得胃里有点不太舒服。
尖厉的叫声,惊醒尼灿的妻子,另有住在这幢楼的两个帖身仆人也忙不迭赶了过来。
“别让其它人进来。”
林烬冷静地提醒了一句,尼灿这才反应过去,赶忙冲到门口,正好拦住妻子和两个仆人。
“阿奴,控制住她,别让她清醒过来。小鬼,收货。”
并未显形的欲奴查雅,飘到床边,伸手一挥。
何露恩顿时停止尖叫,不过,身体还在不停地抽搐着。
【血食蛊——早已失传的一种巫蛊之术。】
【中蛊者若未在33日内衰竭而亡,则身强体健、百病不侵。中蛊满九年,五识七窍尽封,无知无觉、不能人言;之后第 99日,开始吃血食;第109日,只食活物;食活物满9天,成不死人。】
《万物之书》给出了与那线状物有关的资料。
【进入只食活物阶段,就是道行再高的修行者,都无力回天。虽然耀华请来的那个法师确实是个水货,但何露恩的情况就算来位真修大能,也只会束手无策。这波等价交换,尼灿大赚。】
意思很明白,何露恩中蛊时间太久,已经到了神仙难返的程度。除了事务所,当世恐怕没有一位大修,能在不损女孩半分的情况下,驱蛊解毒。
怪不得,无论是林烬的灵眸,还是小鬼的地缚灵感应,都没有察觉到任何阴邪鬼物的迹象。
原来,导致何露恩变成这副鬼样的,竟然是失传已久的巫蛊之术。
话说,养小鬼、玩蛊虫的法师、巫师,真是不讲究啊。
这玩意,光用看的就浑身起鸡皮疙瘩,别说让林烬天天对着了。
地缚灵小鬼一脸不情不愿地看了眼恶魔大人,然后无奈又嫌弃地抬手,释出黑色物质,将那些不停蠕动、长到没谱的线状蛊虫,全部包裹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