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最可怖的,是…人心!”
阿赞耶喃喃轻语重复了一遍,而后双掌合十轻颂佛号,眉眼低垂道:“末法乱世,妖魔横行,人心多惑。”
“末法?”林烬摇头一笑:“的确有这种说法,看来,你又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找到一个很好的借口了。”
阿赞耶轻声颂念经文,眼观鼻、鼻观心,一副不想理会的样子。
林烬也不管他,继续说道:“芸芸众生,百人千面。
绝大多数普通人,不管是身居高位者,还是低到尘埃里的底层边缘人士,都难以摆脱人性中的自私、狭隘,以致愚昧、无知。
西方天主教有七宗罪,佛门有贪嗔痴三毒。
原罪也好,造业也罢,是人都会犯。
西方讲的是忏悔赎罪,佛门则讲究戒。
阿赞耶,你觉得自己真的认清自己,得以清静了吗?”
念颂经文的声音再次戛然而止,沉默了十几秒后,阿赞耶坚定地回了三个字。
“我、无、错。”
“哼,哼哼,哼哈哈哈~~”
林烬大笑道:“我以为自己见识过深不见底的可怖人心,事实证明,我终究还是太年轻了。
那些罪犯、疯子,有些是被生计压迫,心理扭曲产生了报复社会的丑恶心态;有些是出于畏惧,不敢面对失败的结果,不敢承认自身的丑陋,一时失控或彻底疯狂。
而你,你又是为了什么?
口口声声说不要余于翁救你,那你倒是去死啊,为什么要苟延残喘十年?
佛门未有灵妙药,一诺须当值千金。
话说的那么漂亮,那么出尘清高,实际上却靠着邪门外道,多活了十年。
你很早就知道,[元尘香]根本不是什么续命的灵丹。
[元尘],其实是一种蚕食灵魂、将魂力转化为血肉的蛊虫。
可笑,你到死才知道,原来自己才是那所谓的[香]。
用更简单的话来说,你不过是这种蛊虫的宿体。
你以为自己拥有不死身,到头来,不过是为他人作嫁衣。”
东南亚地区尤其是偏僻的山岭一带,蛊师盛行。
蛊虫大多养在特定的容器里,也有一些特殊的蛊虫,需要以人体为容器。
而被蛊师拿来养蛊虫的人,就称之为[人欜]。
欜,容器的意思。
“佛门大道,度一切众生,脱离苦海。”阿赞耶始终保持着双掌合十的动作,沉声道:“皮相、血肉、灵魂,不过天地间一粟。
既然最终都将化于无,为何不用以度人。若为大道真法,一切皆可抛去。”
“好一个‘一切皆可抛’。”
林烬目露寒光道:“你的皮相、血肉,你的灵魂,你想怎么抛就怎么抛,随你。
但你有什么资格,拿别人的皮相、血肉,别人的灵魂,来成就你所谓的大道真法?
慷他人之慨,佛是这么教诲的吗?”
“你懂什么!”阿赞耶松开合十的双掌,抬起眼睑,怒道:“你什么都不懂,你不过是个不相干的外人。
为了让老师成为正神,我阅遍经文、试遍法门。我的命,我的灵魂,都可以不要,都可以付出。
信众为何不可?
众生平等。
难道,那些有所求、有所图的信众,他们的命,他们的灵魂,就要比我更高贵?”
“问的好。”林烬冷声道:“在你心里,你可比他们高贵多了。
还记得,那个佛法不如你的俗人师兄吧。
这么多年过去,你想明白他所说有一点你不如他,指的是什么吗?”
阿赞耶双眼微微眯起,紧盯着眼前这个来头不小的神秘年轻人。
“通透。
在你眼里,他是个从小欺负你、抢你食物,长大了只知道多赚点钱,填饱肚子最重要的大俗人。
但其实,他什么都知道。
他早就将你看透了,清高而不自知,你远不如他活的那么通透。”
“胡、说!”阿赞耶几乎是咆哮道:“你胡说!
他、他们,邦帕功庙里所有僧人,要不是我,世人谁知道他们的存在,又有谁会千里迢迢来布施捐庙。”
“是,没错,你说的都对。他们能吃饱喝足,滋润的那么富态,都是托你的福。”
阿赞耶急了,林烬却笑了。
这个笑容,看在阿赞耶眼里,却是无比的刺眼,比任何难听的讥讽都让他感到…
“无地自容,对吗?”
林烬嘴角微扬,仍旧似笑非笑道:“这就对了。
你自尊心极强,又自视甚高,心底看不起邦帕功庙的所有僧人,同时又很享受那种‘你们都是靠我活着’的优越感。
在那些僧人面前,你看似眉眼平和,其实在心里,你高高在上,而他们只能仰望你。
你如果一辈子在邦帕功庙待着,潜心研究佛法、著文译经,就算证不得果位,也能成就一世高僧美名。
但你不再满足于这一方小天地。
其实,离庙还俗,不是为了余于翁,也不是为了什么梦想。
严格来说,当时的你,还不知道接下去的路要怎么走。
索性就开始了漫无目的的云游。
跳出邦帕功庙这个安逸了四十年的舒适圈后,你不再将大量时间和精力投注到经文的研究上。
假如就此做个游走四方、闲散度日的逍遥法师,也很不错不是吗?
可惜,自视甚高的你,又怎么甘愿就此沦为凡夫俗子,当一个路人呢?
一路走,一路看,一路思索。
虽然现世安稳,少有战事,物资也达到了空前的充足。但这世界上,永远都不缺穷苦的人。
你看到了美景,也看到了挣扎在底层的穷人,看到了许多生活困苦的人家。
其实,仍然有得选,想做善事有的是方法。
以你曾经的龙婆名号,开寺立庙、扶贫救济一个村镇县城,操作起来并不难。
可是,如果由信众捐一座寺庙,就等于回到了原本的起点。
没有意义。
你思前想后,梦越做越大。
但你并不认为那是痴人说梦。
因为,你是龙婆耶,是阿赞耶,不是名不见经传的路人甲乙丙。
你相信,自己有能力实现那个说出去会让普通人觉得你疯了,就算同为佛门修士的高僧也不敢去想的佛法大道。
造神!
正因为不管你说什么,余于翁都会无条件认同并拼尽全力帮你实现,你才会产生这种异想天开的想法。
你的确很聪明,再加上,从小到大只专心做一件事——抄经。
俗话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
你抄了三十多年经,经文上的每个字,几乎能倒背如流。
有了将余于翁扶为正神的想法后,很快就找到了[魂养咒]的偏门用法,以及其它我不知道也没兴趣多作了解的咒法。
该说不说,你确实很有能力。
可惜啊,没用在正道上。”
阿赞耶双眼满是惊骇恐惧,定定地看着林烬,略微内缩的双唇微微发颤,一字一句咬牙道:“正、道!
我,即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