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知识全知道
程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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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南
程颐
本章字数: 1972

程颐(1033~1107年),字正叔,河南伊川人,世称伊川先生,为程颢的胞弟,幼其一岁,因为程颢、程颐兄弟的学术思想大体相同,所以后世常常“二程”并称,但因为程颢早逝,而且并没有留下自己的专著,所以程颐的声名要高于其兄程颢。程颐年轻时曾与程颢一同受学于周敦颐,在太学时,因《颜子所好何学论》一文深为太常博士胡瑗赏识,被聘为学官,27岁时廷试失利,此后绝意于科举,直至50多岁仍为布衣,到哲宗元祐初年才接受举荐,出任汝州团练推官、西京国子监教授职。元祐八年(1093年),程颐被贬为涪州编管。在涪州期间,程颐完成了宋代理学的标志性著作《伊川易传》。晚年的时候,程颐在洛阳授徒讲学,形成了洛学学派。程颐将“天理”视为宇宙的本体,认为“万物皆是一个天理”,“天理”是一种超越物质世界的形而上的存在,同时又是派生天地万物的最终本原,宇宙万物都是绝对天理的体现,先有天理而后有万物。程颐还将人间伦理与天理直接联系起来,指出:“人伦者,天理也。”(《河南程氏外书》卷七)这就将人类的道德理念提升到世界的本体范畴。以这种天理观为基础,程颐吸收了张载的人性论,将张载所说的“天地之性”改称为“天命之性”,此“天命之性”即是“天理”在人性中的体现。程颐说道:“性即理也,所谓理,性是也。”(《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二)此外,程颐还对“格物致知”的认识论进行了深入的阐发,指出:“格,犹穷也;物,犹理也。”(《河南程氏粹言》卷一)所谓“格物”,也就是穷理。程颐一生以复兴儒学为使命,经过艰辛的治学努力,为宋代理学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以及日后的兴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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