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律》是对于秦代所颁布的一系列法律的统称。商鞅变法时,曾将春秋时李悝的《法经》稍做修改后作为秦律颁行全国。秦统一六国后,将《秦律》做一番修订推行到全国。后来秦二世又对《秦律》做了一些改动,最终成型。据考古所发掘的秦简发现,《秦律》不仅包含了《法经》6篇的内容,而且还有《田律》、《工律》、《置吏律》、《效律》、《仓律》、《金布律》等内容,涉及到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多个方面。从秦律的着眼点来看,其目的重在维护一种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体现的是奴隶主及贵族的利益,某种意义上是镇压奴隶及底层人民反抗的工具。另一方面,因其使社会各领域“皆有法式”,也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从刑罚制度上讲,《秦律》内保留了许多古代残忍的酷刑,比较野蛮。秦亡后,汉在废除了其中一些酷刑的基础上继承了《秦律》,之后的魏晋南北朝因之,直到唐代,《秦律》才有大的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