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互联网+内容产业”:待挖掘的下一座金矿
1.1.1“互联网+内容产业”的时代机遇
现阶段,我国处于经济结构转型的关键时期,由“互联网+”掀起的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热潮正席卷全国。如何让以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助力文化产业发展,争取早日实现“互联网+内容产业”落地,是现阶段每一个相关从业者需要深入思考并解决的一大重点问题。
◆网络经济成为我国经济新的增长点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展现出了强大的活力及生命力,以IT、文娱、工艺品为代表的版权产业迎来了黄金发展期,围绕版权产业建立的融合诸多其他产业的内容产业生态日趋成熟,并在我国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前所未有的巨大作用。
虽然我国经济目前面临着较大的下行压力,但网络经济的增长势头仍然十分强劲。2011年,我国网络经济营收为2585.5亿元,但到了2015年,这一数字已经增长为11218.7亿元,预计到2018年将突破2万亿元大关。网络经济俨然已经发展成为推动国民经济提升的一大新的增长点。通讯技术及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增长,使得以出版、动漫、影视、游戏为代表的互联网文化产业已经突破千亿元大关。
◆国家政策推动版权产业进一步发展
2011年举行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实施“文化强国战略”,2012年十八大报告中又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进一步增长全民组文化创造活力”,到了2015年,李克强总理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站在国家战略高度上对互联网与传统产业之间的融合发展进行有效指导。
在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监管部门也做出了巨大的努力。《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相关文件的出台及修订,为我国版权产业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自2005年之今,工信部、公安部、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起“剑网行动”,意欲对网络文学作品、影视剧、游戏、音乐、应用软件等产品的侵权行为进行强力打击,为图书产品、音乐、电影、动漫、游戏等内容产品的创作者提供一个公平、自由、开放的发展平台。以百度为首的互联网企业也积极响应国家的相关政策,严厉打击在贴吧、论坛、网盘等平台中分享侵权作品的行为。
◆巨大的消费潜力为产业发展带来重大机遇
我国拥有的海量人口优势,为网络版权产业的快速增长提供了强大推力。更加强调生活品质、追求个性化的80后及90后消费群体的崛起,使娱乐、购物、旅游等产业取得快速发展,并为动漫、影视剧、游戏等内容作品的发展提供了巨大机遇。
此外,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设备的快速普及,再加上移动互联网的不断渗透,未来几年内我国网民规模仍存在较大的增长空间。由于网民群体的消费需求更为个性化及多元化,未来的网络版权产业必将爆发出巨大的能量。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速,越来越多的农村地区开始接入互联网,农村网民规模持续稳定增长,未来一段时间内,农村网民将成为我国网民规模实现高速增长的核心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