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经济:内容驱动下的商业模式创新
1.1.5“互联网+内容产业”面临的问题
内容经济:内容驱动下的商业模式创新
谢利明
1.1.5“互联网+内容产业”面临的问题
本章字数: 5076

在互联网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虽然内容产业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其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如图1-4所示):

◆优质原创内容生产能力不足

信息过载时代,人们的时间精力被过度分散,仅有那些能够持续创造出优质内容的企业才能被广大消费者长期关注。虽然发行渠道及营销方案在内容产品的价值变现中同样具备十分关键的作用,但内容本身的质量始终是影响其价值的核心所在,“内容为王”在互联网时代同样适用,但我国在优质内容产品的生产方面却明显缺乏足够的能力。

据市场研究机构公布的调查数据显示,我国29岁之内的年轻人中有高达96%的受访者表示自己经常听海外音乐作品。而在内容产品创作能力十分强大的美国,那些每天会听超过2小时音乐的高校学生群体中,仅有不到1.6%的受访者(包括部分华人)表示自己会听中国音乐作品。

与我国优质原创作品生产能力不足而形成强烈对比的是,欧美发达国家在优质内容作品方面的生产能力得到了国际市场的一致认可,并在内容产业价值链中拥有极高的话语权。

美国平均每年向海外市场输出的电视节目总时长达到30万小时,在电视节目的生产及制作方面,美国控制了全球高达75%的电视节目的生产。世界范围内来自美国的新闻类电视节目有60%~80%的内容是由美国提供的,但美国国内播放的电视节目中,海外电视节目播出率仅为1.2%。虽然其创作的电影作品数量仅在全球影片总产量中占据6.7%,但在影院中的播放时长中却占全球影片总播放时长的一半以上。

图1-4“互联网+内容产业”面临的问题

◆网络盗版乱象限制产业生态良性发展

虽然版权问题在国家监管政策及内容企业的重视下得到一定缓解,但网络盗版现象仍然普遍存在,这对内容产业的持续稳定发展产生了严重影响。

网络盗版致使那些通过合法途径以较高的成本获取内容的正版内容企业,无法获取足够的用户流量,进而导致其广告业务及高端增值服务无法创造足够的收益,最终使内容产业价值链中的生产者、发行者及销售方的利益严重受损。

此外,盗版技术近年来发展也十分迅速,各种新型的盗版手段让内容企业疲于应付,以P2P(对等网络)、云计算、文字转码、网络电视为代表的各种高科技技术的不断突破,更是为不法分子的盗版行为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

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及合作伙伴的合法利益,打击日益猖獗的盗版行为,以百度、腾讯为首的互联网企业纷纷开始加大在版权维权方面的投入,并成立专业部门来处理相关事务。这在无形中极大地增加了内容企业的维权成本。

但网络侵权行为具有跨地域、取证难等特征,很多的盗版网站将往往采用租用海外服务器的方式逃避监管部门的打击,而且这些网站的核心人员往往在国内雇佣代理人员,而自己却远在海外地区,很多时候监管部门经过层层布控,最终却发现端掉的盗版网站团队仅是几个“虾兵蟹将”,真正的幕后指使仍逍遥法外。此外,目前国内的侵权赔偿标准较低,而且计算方式上也没有明确的标准,被侵权的企业常常得不到应有的补偿。

◆传统内容产业被倒逼,“互联网+”力度有待提升

“互联网+内容产业”拥有的无穷潜力需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但传统内容企业在转型互联网的路上走得十分艰难,甚至许多传统内容企业是在互联网企业的逼迫下才走上转型之路,其组织内部仍存在着大量反对转型的声音,再加上缺乏互联网基因及足够的人才,转型效果也并不理想。

传统内容企业向互联网方向转型的动力及积极性仍存在着较大的提升空间。不难发现,当互联网实现快速崛起后,依赖销售以小说、音乐、动漫、影视剧为代表的诸多内容产品的传统内容企业正在面临着较大的生存压力。

从文学作品出版行业来看,以亚马逊推出的Kindle阅读器为代表的线上电子阅读应用产品,使人们可以通过低成本地购买电子图书,从而使线下实体书店及传统出版商的盈利模式遭受严重冲击。

“互联网+内容产业”拥有十分庞大的生态产业链,仅靠互联网企业根本无法释放其存在的海量潜在价值,即便是腾讯、百度、乐视等互联网巨头已经取得领先优势,并在积极向产业链上下游拓展,但即使是在内容产业高度发达的美国市场,也没有诞生出在整个“互联网+内容产业”生态链的各个环节中都拥有绝对领先优势的巨头企业。只有让更多的传统内容企业参与进来,与互联网企业进行深度合作,才能将市场蛋糕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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