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经济:内容驱动下的商业模式创新
1.1.6“互联网+内容产业”的发展对策
内容经济:内容驱动下的商业模式创新
谢利明
1.1.6“互联网+内容产业”的发展对策
本章字数: 4580

◆加强顶层设计,制定“互联网+内容产业”行动计划

在“互联网+”战略的指引下,我国的各行各业都在积极尝试进行转型升级,大量的创业者及资本巨头开始大量涌入传统产业,并和传统企业掀起了一场场残酷而又激烈的商业战争。对传统内容产业而言,实现“互联网+内容产业”的转型升级则意味着原有的行业格局将被彻底打破、产业链价值要进行重新分配,各个参与价值创造的个体及组织都存在着巨大的发展机遇。

“互联网+内容产业”不但涉及到新思维与旧思维、新组织与旧组织之间的碰撞融合,更涉及到产业文化、价值观的交互及创新发展,这是一个十分庞大的系统工程。所以,在顶层设计方面,通过制定“互联网+内容产业”行动计划就显得尤为重要。

具体操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步骤:

1)积极进行文化体制改革,使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使传统文化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及所有制结构发生深层次变革。

2)出台扶持性的文化产业政策,激活传统文化产业的活力及创造力,让更多的传统内容企业能够与互联网企业进行跨界合作,引导产业内部成立行业联盟,从而制定行业标准以便更好地规范“互联网+内容产业”的发展,避免让恶性价格战破坏产业生态。

3)借助税收、财政补贴等方式对相关创业者及企业进行扶持,鼓励他们积极引入更多的新技术、新人才。

◆推动网络版权产业发展,充分发挥优质内容影响力

从现阶段的发展状况来看,我国网络版权产业建设工作仍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这与我国庞大的经济体量、巨大的购买力、海量的文化资源形成了强烈的反差。这一问题的解决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1)网络版权产业是在互联网支撑下得以快速崛起的一大新兴产业,除了要鼓励传统内容企业发展外,还要扶持那些同互联网进行深度融合的内容产业,比如,网络文学作品、网络音乐、在线视频、网络游戏等。通过合理手段引导网络版权作品开发、引进,帮助巨头企业打造覆盖多个环节的内容生态,从而使它们发挥出带头作用,让更多的创业者及中小企业能够从中获取海量的价值。

2)使更多的优质内容作品走向国际舞台,通过网络版权作品的对外输出获取更高的价值收益。产业组织联盟应该积极参加各种外事活动,比如文化交流会议等,争取提升我国文化产业在国际舞台中的影响力。

3)企业需要参与到文化领域的国际交流活动中来,并通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为我国文化产业的国际化之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加大网络版权保护力度,引导正版消费理念

近年来,监管部门及相关企业一直在号召广大民众树立正版消费理念,但仍处于泛滥状态中的网络盗版行为使得这些工作收效甚微。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1)进一步完善网络版权保护机制

从立法维度上看,对现行的《著作权法》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进行进一步修订是十分有必要的,它能在完善我国版权保护制度的同时,有效降低版权持有人的维权成本。

从执法维度上看,进一步完善行政治理联动机制,加强网站的审核力度,合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高科技技术让那些隐蔽性较强、昼伏夜出的盗版网站无所遁形。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需要进行通力合作,通过互联网使双方的数据库系统实现无缝对接。

2)加强行业自律,打造健康生态

互联网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发展状况及市场环境,充分发挥人才及资源方面的优势,打造出全新的版权保护机制及面向广大用户及社会组织的网络版权自助诉讼平台。行业组织联盟要建立更为系统化精细化的行业标准,并通过内部成员提供的反馈建议不断对其进行优化调整。

3)培养广大民众版权保护意识,为网络版权产业发展营造优良社会氛围

政府要加大培养民众版权意识方面的投入,让广大民众了解到盗版行为对创作者、相关企业甚至是我国文化产业造成的危害,鼓励人们自发抵制并举报盗版作品,从而使网络版权产业在优质的生长环境中实现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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