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盼】
人类有一种自带的天赋异能,不用学习,生来就会,甚至在特殊的环境下,还能超常发挥。
那就是:谎言。
就像我,几乎使所有人都以为我让那场大火烧成了瞎子。
有些事情,也只有当你不用眼睛看事物的时候,才能看到真正的真相。
起先撒这个谎,并非为了骗人,倒只是想掩盖一下那场火灾发生的起因而已。
好吧,正如大家所料,那场火灾确实是我故意引起的,原因是我发现了妻子出轨的痕迹,林姿和一个叫做李蒙的男人在一起了。
我在暗中调查了李蒙很久,我所了解的,他是个卖仿真画的职业画家,说白了就是那种无所事事的自由职业者(当然只是纯粹的指李蒙这个人无所事事而已,不存在对其他自由职业的偏见)。
他永远顶着半瓶发胶的大背头形象,凭着修长挺拔的身材和出众的外表,不少有钱的女性成为了他的画作客户,当初的林姿,或许就是他众多客人中的一员吧。
林姿的口味似乎一直没变过,从她的初恋,到我,再到李蒙,她看上的无非就是有点艺术气息且长相英俊的男人,至于是他还是我,或者说将来还是别人,只是出场的顺序不同,以及能给她新鲜感的保质期长短问题。
换句话说,林姿爱上的不过是她自己的一种喜好而已,而并非是我这个唯一的人。就像她偏好某一个品牌中某一个系列的某一件衣服,穿旧了可以再换一件,至于是哪一件衣服,对她来说并不重要,也不存在半点情谊,腐旧了厌倦了就换掉,分分钟的问题。
当我脑海中有了这个答案,长久一来在婚姻中建立起来的自我意识在瞬间崩塌,这样的打击几乎是致命的,仅仅是被自己的妻子这样物化了,但我还是怀疑起自身的价值来。
在自己最亲近最依赖的妻子面前,我都不是唯一的、不可取代的人,我只是一个能随便能被别人替代的,叫做丈夫的头衔而已。那在这个世界上,我到底是处于一种什么样的意义存在着?或者说,还有什么意义让我需要存在?虽然说起来有点矫情,但我就是这么想的,这是一种无法抑制的自省。
我决定报复一下林姿,当然我从没想过要置她于死地。
我想,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最重要的莫过于一张脸罢了。
我把客厅里的插孔做了个小小的手脚,只要有什么任何电器插上去,都会走火。
其实当初在装修这套公寓的时候,我就知道这里的水电系统都是怎么排列的,从客厅南面墙的插口上开始起火,会很快烧裂通向洗浴室的水管,根本不会烧到不可控的地步。
那片住宅区都是小型别墅的建筑样式,楼层不高,空间宽旷,房子与房子之前隔得很开,不会发生殃及池鱼的祸事。只要报警和自救及时,根本不会危及到生命。
我想要毁掉的,不过是林姿的一张脸而已,为了毁掉她,我不惜赌上了自己。至于其他的东西,反正都是林家的东西,烧了就烧了,我不在乎,就像林姿不在乎我这个人一样。
其实装瞎是门技术活儿,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好在我在读书时,常常扮作一个盲人调音师出去接生意,因为大众都有一个奇怪的心理,总觉得盲人的听觉会高于常人,钢琴里有些细微的音差都会被发现,因而得到的报酬会高出普通人的几倍来。
有了以前丰富的经验,加上眼睛的神经性损伤通过仪器是看不出什么征兆来的,只要我一口咬定自己的眼睛看不见,任何一个高明的医生都无法证明我在撒谎。
我一直很期待,当李蒙看到林姿那张破败不堪的脸时,还会不会像以前的我一样,对她呵护备至,不离不弃。林姿所擅长的不就是决绝地丢弃和背叛么?我就是想让她尝尝,被别人当做一件破损的玩具随意抛弃的滋味。
然而李蒙并没有离开林姿,更让我意想不到的是,他居然明目张胆地住进了我家里,就在我的眼皮子底下。
看来,挑战道德和身体的底线,是我和李蒙共同的爱好。
从他悄无声息住进我家的那一天开始,我们三个人都在各自的角色里演着戏——
我装着眼盲,当做什么都看不见,任凭别人和自己的妻子同塌而眠,同桌而食,看着一对淫男浪女做着这个世界上最道德败坏的事。
李蒙则挑战着做一个隐形人的极限,体验着恶欲恣扬的极致刺激。
而林姿,无论是扮演一个贤良淑德的太太,还是一个放浪形骸的情人,她的双面娇娃扮演得相当到位,以至于给我和李蒙造成同样的错觉就是,对方才是破坏和谐幸福的入侵者。
有时候我在想,人一旦挣脱了道德的束缚,完全就有了像深渊一般不可测量的潜力,而通常能激发这股潜力出现的,无疑是深埋在人性之中的恶意。
我一直在等待机会,等待着他们想要把我处之而后快,一个绝处逢生的契机。
就在林姿离开后的第二天,我知道李蒙一直潜藏在家中的储藏室里,从林姿买回来的那个巨大的防水袋来看,他们是打算就在家里先无声无息地用水把我溺死,再抛尸到小区门前的人工湖里,做出一个盲人在出门觅食的过程中不小心失足落水的假象。
但我想不到的是,那天夜里,李蒙改变了主意,他把林姿扔在储物室里的几幅画拿了出来,眼里放射出饿狼一般的亮光,然后他把那三张画小心翼翼地打了包,看样子,他打算弄走的是这些画,而不是我,或者我的尸体。
当然,那天夜里还是死了人,不过那个人是李蒙,他从来没有怀疑过我的眼睛,我在背后用一把消防锤一招致命,连血都没流几滴,他就成了一具尸体。
我收拾了现场,戴上手套,把浴室里的物品按上李蒙的指纹,放了满满一浴缸的水,再把浴室里的东西通通挪到空旷的南面墙,做成一个预谋已久的谋杀现场。
当然不需要特别的布置,因为整个房间都是李蒙存在的痕迹,我擦干了那几滴血,碎了几件小玩意儿,做出了一个盲人被谋杀时,该表现出来的挣扎过的痕迹。
然后,我打电话约吴奇务必第二天见面,当然我只是想让他看到我被掳走的现场而已。
这个人对于我的计划相当重要,一是他有着非一般敏锐的思维,从我留下的线索一定能顺藤摸瓜,查到林姿的身上;二是他上次来家里拜访的时候,曾无意间看到了一直隐形存在的李蒙,这是个非常重要的提示。
临走时,我特意抽出那张《完美谋杀案》的碟片放在最上面,是我以前最喜欢的电影。自从眼睛“瞎了”之后,好友怕我无聊,送了我一张他珍藏的CD版,我平时放着听听用来打发时间。
这部电影讲述了一对夫妻的阴谋战,妻子出轨后伙同情人杀夫,我相信这个故事会给吴奇很大的启发。加上房间里都是李蒙和林姿长期生活过的印记,警察会很快查到林姿的身上。
做完了这些,我把李蒙的尸体和储藏室的几张壁画一起装进一个袋子里,一个原本是用来装我的防水袋子,趁着漆黑的夜色运了出去。
出门的时候,我特意在地上弄出点细细的动静出来。我知道邻居陆仁是个胆小如鼠的家伙,如果他看见有人掳走了眼盲的顾盼,是绝对不会大着胆子去见义勇为的,但他作为目击证人,看到的是个四肢健全、动作麻利的黑影,就会更加证明了李蒙的作案嫌疑。
刚开始我一直想不通一个问题,我所了解的李蒙,从他过往女友的数量来看,他并不是能对某一个女生痴心到甘愿冒生命危险的。
可是开始李蒙怎么对一无所有还毁掉容貌的林姿还一心一意?但更奇诡的是,为什么到了最后关头,他却想只带着那几幅廉价画一走了之呢。
直到我发现,那些画从表面上看,只是画质粗糙的仿真品,小市场上几十块钱一张的那种,但是在它们的表层底下,居然是价值上千万的正品名画,只不过为了掩藏其真面目,给它们刻意穿上伪劣的衣服罢了。
那时候我才明白,原来林父在官场上涉嫌的贪污案件,是真实存在的,一直没找到的赃款,就是他们随意送给女儿的几幅廉价装饰画。
我想,刚开始李蒙只不过是想图我意外死亡之后,那几百万的保险费,可在案发前不久,李蒙才看出了壁画的秘密,然后才打算抛弃林姿,自己溜之大吉的吧。
而真正不知道真相的,应该只是林姿才对……
(本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