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吐温短篇小说精选
第十八章 劳科莎发号施令
马克·吐温短篇小说精选
〔美〕马克·吐温 著;李元秀 编译
第十八章 劳科莎发号施令
本章字数: 21422

感恩和背信不过是同一行列的首尾两端。当乐队和衣着华丽的官吏们走过去了之后,你就把一切值得盼待的东西都看到了。

——《傻瓜维昂希格言日历》

感恩节。大家都表示谦卑、热烈而真诚的感恩吧,只有火鸡是例外,斐济岛上的人们却不用火鸡,而用人肉。你我是不配讥笑斐济人的。

——《傻瓜维昂希格言日历》

选举后的星期五那天,圣路易下了一天雨。大雨终日不停,下得很猛,显然是想要把那座煤烟熏黑了的城市冲洗得白白净净,可是那当然没有做到。将近午夜,托蒙·特里森克才在倾盆暴雨中从剧场回到他的寓所,他收了雨伞,走进门去;但是他正想关门的时候,却发现另外还有个人也进来了——不消说,这是另一位住客;这个人把门关上,跟着托蒙走上楼来。托蒙在黑暗中摸到了房门,便走进屋里去,拧开了煤气灯。他一面轻轻地吹着口哨,一面向四周张望的时候,忽然看见了一个男人的背影。这个人正在替他关门,还把门锁上了。他停了口哨,感到惶恐不安。那个男人转过身来,他全身穿得破破烂烂,被大雨淋得透湿,还在滴水,一顶旧垂边帽底下露出了一张黑脸。托蒙吃了一惊。他想要叫这个人出去,但是嘴里却说不出话来,另外那个人就抢先开口了。她低声说道:

“别作声——我是你母亲!”

托蒙倒在一把椅子上,瘫成了一团,他喘着气说:

“我太下流、太卑鄙了——我自己知道;可是我本来是用意非常好的,的确是这样——我可以发誓。”

劳科莎默默无言地低头望着他,站了一会,同时他含羞地扭动着身子,吞吞吐吐地继续说些谴责自己的话,掺杂着不能自圆其说的辩解,企图开脱他的罪过。然后她才坐下来,脱掉帽子,她那蓬乱的棕色长发披散在肩上。

“这还没发白,我没受够罪,也不能怪你呀。”她望着自己的头发,忧伤地说。

“我知道!我知道!我是个坏蛋。可是我敢赌咒,我本来是用意很好的。事情当然是做错了,可是我当时认为那是用意顶好的,我的确是那么想。”

劳科莎开始低声哭泣,随后就在呜咽声中说起话来。她只是伤心地诉说着,而没有生气的声调:

“把人家卖到大河下游——卖到大河下游去!——还说用意顶好哪!我可是连对一只狗也不会这样狠心!现在我已经完全拖垮了,简直是精疲力尽,所以我看我现在已经像从前被人糟塌、受了虐待的时候那样,再也提不起精神来大发脾气了。我不知道这话对不对——可是也许是这样。反正我吃够了苦头,一来就容易伤心,生不起气来了。”

这些话本当使托蒙·特里森克受到感动,但是即便他受了感动的话,这种效果也被另一种更有力的作用所掩盖了——那种作用搬掉了他心头压着的一副恐惧的重担,使他那摧毁了的精神有了起色,重新振作起来,使他那整个的渺小心灵充满了一种深切的快慰之感。但是他小心地保持着沉默,不敢表示意见。他们相对无言地过了一段相当长久的时间。除了雨打玻璃作的响声、如泣如诉的风声和劳科莎时而发出的一阵闷沉沉的呜咽而外,再也听不见什么声响。低泣声的次数越来越少,后来终于完全停止了。于是那逃亡者又开始说起话来:

“把灯拧小——点。再小一点。还要小一点。逃命的人是不喜欢光亮的。好了——这就行了。我看得见你在哪儿,这就够了。我要把这段经过告诉你,尽量缩短着说,然后我再告诉你怎么办,把我买去的那个人倒还不坏,比起一般场主来,总算够好的了;要是他能作主的话,我就可以在他家里当佣人,那倒很舒服。可是他的老婆是个北方佬,样子长得不大好看,她马上跟我作对,所以后来他们就把我派出去,跟那些普通庄稼汉一起干活。那个女人这样做了还不满足,她非常吃醋,心眼儿很毒,又唆使监工的跟我作对,于是监工每天清早天不亮就叫我起来,一直叫我;干一整天的苦活,干到漆黑为止,我挨的鞭子可不少,因为我干起活来赶不上那些身体顶强壮的人。那个监工也是个北方佬,从新英格兰来的,南方的人谁也懂得那是什么滋味。他们那些家伙知道怎样把黑奴累得要死,也知道怎样揍他们——把他们揍得满背都是伤痕,像块搓板似的。起初我的东家还对监工替我说了说好话,可是这反而使我更吃苦头了;因为这事情让女东家知道了,从那以后,我就好歹都得挨揍——他们再也不怜恤我了。”

托蒙心头冒起火来——生那场主老婆的气;他暗自想道:“要不是那个傻婆娘捣蛋,一切都会很顺当的。”他又把她狠狠地咒骂了一顿。

这种表情在他脸上强烈地流露出来了,恰好有一道电光闪进来,把漆黑的屋子里照得透亮,于是劳科莎就把托蒙的脸色看得清清楚楚。她很高兴——又高兴、又感动;因为那种表情难道不是说明她的孩子还能为了他的母亲所受的委屈而伤心吗?难道不是表示他对迫害她的人感到憎恨吗?——这一点她原来是有些怀疑的。但是她那转瞬之间的欢喜只在心头闪了一下,随即就消失了,于是她的心情又阴暗起来。她暗自想道:“他把我卖到大河下游去了——他对人的同情不会长久,一下就完了。”随后她又继续谈她的经历。

“十天以前,我因为干那种苦活,又老挨鞭子,简直弄得精疲力尽、垂头丧气,心里非常痛苦,于是我就想大概熬不过几个星期了。这下我就什么也不在乎了——日子要是老像那样苦,反正我活着也没什么意思。唉,一个人的心情到了这种地步,做起事来还会有什么顾虑吗?有一个身体很弱的小黑丫头,大约只有十来岁,她对我很好,这可怜的孩子,她没有妈妈了,我很疼她,她也很疼我;她带着一块烤土豆,到我干活的地方来,要想偷偷地塞给我——这是她自己省出来,你懂吗?因为她知道监工没让我吃饱——这下让他看见了,他就拿起那根笤帚把儿那么粗的棍子,在她背上使劲揍了一下,她惨叫了一声,倒在地下,手脚乱甩,在土里滚来滚去,像只瘸了腿的蜘蛛似的。这可叫我实在忍不住了。我心中的怒火猛一下冲出来,我就从他手里夺过那根棍子,把他打倒了。他躺在那儿,一面哼哼,一面咒骂,气得发疯,你懂吗?那些黑人都吓得要死。他们围拢在他身边,去搀扶他,这时候我就跨上他的马,拼命赶快往河边骑。我知道他们会怎么收拾我。只等他好过来,要是东家不管他的话,他就会拼命逼着我干苦活,把我累死;他们要是不这么办,就会把我再往南边卖,那还是要照样受活罪。所以我就打算跳水寻死,干脆不要这条苦命了。那时候天快黑了。我只骑了两分钟,就到了河边。碰巧我看到一只小船,于是我心里想,不到非死不可的时候,跳水没什么好处;所以我就把马拴在树林子边上,坐上小船往河下头划,老在陡岸底下悄悄地溜过去,心里祷告着天快点黑。我抢先跑开了很远,因为东家的大房子离河边有三里,又只有干活的骡子可骑,骑的人又只有些黑奴,他们才不会赶快哩——他们都愿意尽量让我有机会逃跑。谁要是到东家那儿去,再赶回来,天就早黑了,不到天亮,他们反正是找不到那匹马,也摸不清我是往哪边跑的,那些黑人都会拼命撒谎,把他们哄过去。

“后来天黑了,我再划着小船飞快地往下冲。通共划了两个多钟头,我才放了心。后来我就停了桨,顺水往下漂,心里琢磨着,既然不必跳水,到底该怎么办。我想出了几个主意,一面翻来覆去地考虑,一面往下漂。后来我估计着刚过了半夜,我已经离开了十几二十里,这时候我看见河边上有一条轮船的灯光,那地方既然没有码头,也没有贮木厂,过了不大工夫,我就借着星光看清了烟囱顶的样子,我的天呐,我差点儿高兴得跳起来了!那是‘蒙古大帝号’——这条船从辛辛那提到奥尔良跑生意,我在它上面当过八年女工哩。我从轮船旁边溜过去——没看见船上有什么动静——只听见有人在机器房里敲着榔头,这下我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准是机器有什么地方出毛病了。我在轮船下头上岸,让那小船随便漂去,然后就往上走,船上只搭了一块跳板,我就到船上去了。天气热得要命,甲板水手和小工们在前甲板上横七竖八地躺着,都睡着了,二副捷蒙·班格斯坐在缆柱上,低着脑袋,也睡着了——因为二副替船长值班,就是这样值的!——还有那守夜的老头儿毕利·哈奇,他也坐在升降口的扶梯上打瞌睡;——这些人我都认识。啊,天呐,他们那副样子可真是好看!我心里想,我倒希望现在老东家赶到这儿来,打算把我抓走,看他有没有那么大的本事——谢天谢地,我在朋友当中了,真的,我可不害怕了。于是我就从他们当中跨过去,到了下甲板上再往船尾走,到了女客舱外面的护板上,在一把椅子上坐下,这把椅子,我估计从前不知坐过多少万次,我告诉你吧,这下我又回老家了!

“大约过了一个钟头,我听见了准备开船的钟声,于是船上就热闹起来了。一会儿,我就听见敲锣的声音。‘外舷后退,’我心想——‘这种调子我还不熟悉吗!’我又听见一阵锣声,‘内舷向前。’我说。又是一阵锣声,‘外舷停止。’又是一阵锣声‘外舷向前’——现在我们是往圣路易开了,我已经脱离了危险,根本用不着跳水寻死了。’我知道‘蒙古大帝号’现在跑的是圣路易这条航线,你懂吧?轮船经过我们那个农场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我看见一群黑人和白人在河边上来回地找,为了我大伤脑筋;我自己却不为他们操心了。

“大约就在这时候,莎莉·吉卡逊从舱里到护板上来了——她从前是当我的下手的,现在当了女工领班——她看到我,高兴得要命,船上的职员也都很高兴;我对他们说,我让人家绑了票,卖到大河下游了,他们就凑了二十块钱送给我,莎莉还拿好衣服给我打扮起来。我到了这儿,就马上跑到你常住的地方去找你,后来又到这儿来,人家说你走了,随时都可能回来;所以我就不敢到道生码头去,因为说不定会碰不到你。

“唉,上星期一,我走过四马路上一处贴传单的地方,人家在那儿贴着悬赏捉拿逃亡黑奴的传单,叫大家帮忙捉拿他们,我一眼看见了我的东家!我差点儿跌倒在地下,我想这下可完蛋了。他背冲着我,正在跟一个人说话,把一些传单交给他——我估计是捉拿黑奴的传单,那黑奴就是我。他悬了奖金——准没错。你看我是不是猜对了?”

托蒙渐渐陷入了一阵可怕恐怖中,这时候他暗自盘算着:“不管事情如何变化,反正我是完蛋了!这个人对我说,他觉得那笔买卖有点可疑。他说他接到‘蒙古大帝号’一位旅客给他的一封信,说劳科莎乘那条船上这儿来了,大家都知道这回事;所以他说她不逃到自由州去,偏要到这儿来,这对我是很不利的;他说我得替他把她找到,并且还得赶快,要不然他就会给我找麻烦。我根本不信他的话。我决不相信她会那么不念母子之情,明知上这儿来就不免闯祸,使我遭到无可挽救的困难,却偏要不顾危险,上这儿来。想不到她果然来了!我傻头傻脑地向他发誓保证,一定帮他把她找到,我还以为随便答应一下,绝对不会有什么问题。现在我要是大胆把她交出去,她就——她就——可是我不这么做又有什么办法呢?我要么就得这么做,要么就得退人家的钱,这笔钱从哪儿来呢?我——我——哎,我想只要他保证往后待她好一点——她自己也说他是个老好人——只要他保证再不让她太累厉害了,也不让她吃不饱,也不……。

一道闪电照亮了托蒙那张苍白的脸,他被这些恼人的念头折磨着,脸上绷得很紧,显出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这时候劳科莎用严厉的口气说起话来了,她的声调含着担心的意味:

“把灯拧亮点!我要把你的脸看清楚一些。好了——让我瞧瞧你。肖索,你的脸色怎么这样惨白?你看见那个人了吗?他来找过你吗?”

“见……见过。”

“什么时候?”

“星期一中午。”

“星期一中午!他找到我的踪迹了吗?”

“他——呃,他以为已经找到了。也可以说,他希望是找到了。这就是你看见的那张传单。”他从口袋里把传单拿出来。

“念给我听听!”

她激动得心头猛跳,眼睛里露出一股阴暗的光来,托蒙摸不清那是怎么回事,可是好像有些威胁的意味。那张传单上照例是印的一幅粗陋的木刻画,画着一个戴头巾的女黑奴在逃跑,肩上照例用一根棍子扛着一个包袱,还印着一行粗体大字:“悬赏一百元。”托蒙大声念着这张传单——至少是把描写劳科莎的那一段念出来了,还念出了主人的名字,以及他在圣路易的通讯处和四马路那个事务处的地址,传单上还有两行,声明报案领奖的人也可以找托蒙·特里森克先生接头,托蒙却没有念出来。

“把传单给我!”

托蒙已经把传单折叠起来,正要放进口袋里去。他觉得有一股冷气一直顺着背脊梁往下窜,可是他极力装作满不在乎似地说;

“传单?呀,这对你一点用处也没有,反正你看不懂。你要它干吗?”“把传单给我!”。

托蒙把它交给她,可是他那不情愿的神气,他却无法完全掩饰起来。

“你全都念给我听了吗?”

“当然全都念了。”

“举起手来发个誓吧。”

托蒙照办了。劳科莎小心地把那张传单收进口袋里,眼睛一直盯着托蒙的脸;然后她说:

“你撒谎!”

“我干么要撒谎?”

“我不知道——可是你的确是在撒谎。反正我是这么想。先不管这个吧。我看见那个人的时候,简直吓得要命,差点儿不能走回去了。后来我就拿出一块钱给一个黑人,买了他这套衣服从那以后,我不管白天黑夜,一直都没进过屋子。我把脸上抹黑了,白天就在一所烧掉了老房子的地窖里藏起来,一到晚上,就到码头上去在那些大糖桶和粮食袋里偷点东西来吃,从来不敢到铺子里去买什么东西,我差点儿饿死了。我也不敢走近这个地方,直到今天晚上下了雨,街上没多少人,我才敢来。可是我从天黑一直站在那条漆黑的胡同里,等着你走过。现在我总算上这儿来了。”

她又思索起来。随后她说:

“你是上星期一中午看见那个人的吗?”

“是的。”

“我在那天后半下午看见他。他找到你了,是不是?”

“是的。”

“他是不是那时候把这张传单交给你的?”

“不,那时候他还没印好传单哩。”

劳科莎用怀疑的眼光瞟了他一下。

“这张传单是不是你帮他写成的?”

托蒙暗自咒骂自己,不该犯这个愚蠢的错误,于是他就说,他现在己起来了,那个人的确是星期一中午把传单交给他的,企图借此掩饰过去。劳科莎说:

“你又在撒谎,准没错。”然后她把身子挺直,举起手指来,“你听着!我要问问你,想知道你到底打算怎么过关。你知道他在找我,你要是跑掉,不在这儿帮他的忙,他就会知道那笔买卖有毛病,那么他就会到处打听你,问来问去,终归会找到你伯伯那儿。你伯伯一看这张传单,就会知道你把一个自由的黑人卖到大河下游去了,他的脾气,我猜你是知道的吧!他会撕毁遗嘱,把你从他家里一脚踢出去。现在我叫你回答我这个问题:你是不是告诉过那个人,说我一定会来找你,你就帮他出个主意,让他好布置圈套,把我捉到?”

托蒙心中有数,知道现在无论是撒谎或是强辩,再也不能帮他敷衍下去了——他让一把老虎钳夹住,钳了上的螺丝拧得紧紧的,使他无法动弹了。他脸上开始露出尴尬的神色,随后他突然说道:

“呵,我有什么办法?你自己也知道,我让他抓在掌心里,没法儿摆脱了。”

劳科莎用轻蔑的眼光狠狠地盯了他一会,然后说道:

“你有什么办法?你为了救你这条一钱不值的狗命,可以学犹大的样,出卖你的亲娘呀!这种事谁相信?不——连一条狗也不如!你是这世界上从来没见过的一个最下流、最狠毒的坏蛋——也怪我不该生出你这么个畜生!”——她啐了他一口唾沫。

他对这个并没有表示反感。劳科莎想了一会,然后说道:“现在我告诉你怎么办吧。你把你存下的钱先给那个人,叫他等一等,让你去找法官,把所差的钱要来,替我赎身。”

“哎呀,我的天!你这是怎么想的?去找他要三百多块钱?我给他说要这笔钱做什么用,请问?”

劳科莎的回答是用从容而平稳的声调说出来的:

“你就对他说,你把我卖掉,还了赌账;说你骗了我,是个坏蛋;说我叫你凑出钱来,替我赎身。”

“呀,你简直是发疯了!他马上就会把遗嘱撕得粉碎——这你难道还不懂吗?”

“哼,我怎么不懂!”

“那么你想想,我总不会那么傻,居然去找他要钱,是不是?”

“什么叫想想不想想——反正我准知道你得去。我知道你会去,是因为你自己明白,你要是不把钱凑齐,我就会亲自去找他,那么他就会把你卖到大河下游去,到那时候你也就可以尝尝滋味,看你喜欢不喜欢!”

托蒙战战兢兢,非常激动地站起来,他眼睛里露出一股邪恶的光。他踱到门口,说他必须离开这个闷气的地方,到外面去呆一会儿,吸点新鲜空气,好让脑子清爽清爽,再决定究竟怎么办。可是他开不了门。劳科莎冷笑着说:

“钥匙在我这儿呐,宝贝儿——坐下。你用不着让脑子清爽清爽,再决定怎么办。我知道你打什么主意。”托蒙只好坐下来,伸手把头发搔一搔,显出一副无可奈何的绝望的神气。劳科莎说:“那个人也住在这所房子里吗?”

托蒙以吃惊的神情抬头瞟了一眼,问道:

“你怎么会这么猜想?”

“是你透出来的消息。哼,要出去让脑子清爽清爽!第一,你根本就没有什么脑子,用不着清;第二,你那双邪恶的眼睛把你的坏心眼儿露出来了。你是个顶下流的坏蛋,世界上还没——可是我刚才已经给你说过了。好吧,今天是星期五。你可跟那个人商量商量,说你要去凑足其余的钱,下星期二或是星期三一定回来。你懂吗?”

托蒙闷声闷气地回答说:

“我懂。”

“你把我赎身的契纸弄到手之后,就从邮局寄给傻瓜维昂希先生,背面注明请他保存,等我去找他。你懂吗?”

“我懂了。”

“好,没别的话了。拿起伞来,戴上帽子。”

“干么?”

“因为你得到码头上去给我送行。你瞧见这把刀吗?自从那天看见那个人以后,我就把它随身带着,买了这套衣服,把它藏在身上。他要是抓到我,我就使这把刀自杀。好吧,快走轻点儿,在前面带路。你要是在这屋里做出什么暗号,或是在街上碰见什么人,我就要对准了你砍过去。肖索,我说这话,你信不信?”

“你用不着拿这种话来给我找麻烦。我知道你的话是不含糊的。”

“对,跟你那张嘴可不一样,把灯熄了,快动身——钥匙在这儿。”

他们没有人跟踪。到了街上,每逢有个夜行人从他们身边掠过,托蒙就吓得发抖,好像觉得那冰冷的钢刀触到他背上一般。劳科莎一直跟在他背后,始终够得着他。他们走了一里路之后,到了那无人的码头上一大片空荡荡的地方,于是他们就在这个雨淋淋的、漆黑的荒凉场所分手了。

托蒙拖着沉重的脚步往回走的时候,心中充满了一些阴沉沉的念头和胡思乱想的主意,但是最后他还是无精打采地自言自语道:

“现在只有一条出路。我必须依照她的主意。不过有一点要改一改——我决不能去向伯伯要钱,以免把自己毁了;我得偷这个小气的老鬼一回。”

正在获取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