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种最有把握的办法,都可以使一个作家高兴,这三种法的恭维程度是一个赛过一个的:一,向他说,你已经读过办他一部作品;二,向他说,他的书你全都读过了;三,要求他把将要出版的作品的原稿给你拜读拜读。第一种方法可以赢得他对你的敬意;第二种方法可以赢得他对你的赞赏;第三种方法可以使你成为他的心腹之交。
——《傻瓜维昂希格言日历》
使用形容词的时候,如有疑问,就把它划掉好了。
——《傻瓜维昂希格言日历》
那对孪生弟兄不久就来到了,于是开始谈话。他们随意闲谈,非常融洽,在这种气氛之下,新的友谊更加亲密、更加巩固了。维昂希应客人的请求,把他的格言日历拿出来,念了一两段,那弟兄俩很热情地称赞了一番。这使作者非常欢喜,所以他们要求他让他们借一扎带回家去看的时候,他就很高兴地同意了。他们周游各地,见识很广,早就发现了三种讨好作者的办法;现在他们采用的是这三者之中最好的一种。
这些谈话被打断了一下。小托蒙·特里森克来了。他也加入了他们的谈话。那两位出色的客人站起来和他握手的时候,他假装着是初次见到他们。其实这是个诡计,因为他到招待会去偷人家的东西的时候,早已看见过这两位客人了。
这两弟兄心中暗自品评,认为他和颜悦色,长得相当漂亮,举止也很文雅而活泼——总之是很体面的。昂杰鲁觉得他的眼睛长得不错;列杰觉得他的眼睛有几分暖昧和狡猾的意味。昂杰鲁认为他谈话的态度潇洒大方、和蔼可亲;列杰却认为有点过份,并不十分使人愉快。暂时不下结论。托蒙参加这次谈话,第一个贡献还是旧话重题,向维昂希提出从前提过无数次的一个老问题。他每次问起这件事,老是高高兴兴、和和气气。听的人却每次都有点难受,因为这正是触着他的隐痛;这一次更加令人难堪,因为还有生客在场。
“喂,你的法律业务搞得怎样?有生意了吗?”
维昂希咬住嘴唇,勉强回答说:“没有——还没有呐。”他尽量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特里森克法官向这两弟兄介绍维昂希的经历的时候,为了替他遮丑,干脆就没有提到他当律师的话。小托蒙爽朗地笑一笑,一面说:
“先生们,维昂希是个律师,可是现在他不开业。”
这句挖苦话是很伤人的,可是维昂希仍旧抑制住自己,不动声色地说:“我没有开业,这倒是真的。我从来没有办过一件案子,这也是实话。20年来,我在这镇上专门当会计师,我倒很想多有机会给人家料理帐目,可惜不常有人上门,所以我的收入有限,日子过得很苦。其实我对执行律师业务是有充分准备的,这也不是假话。托蒙,我当初在你这种年龄的时候,已经选定了一门职业,而且不久就学到了本领,可以开业了。”托蒙微微惊动了一下。“我从来没有机会试试我的本领,而且可能永远没有机会了;可是一旦有了机会,人家就会看出我是有准备的,因为这些年来,我一直都在继续研究法律哩。”
“天才!他是个大科学家,只可惜在这个镇上没人赏识,太屈才了;他还是个预言家,可是也像一般的预言家一样,在老家出不了多大的名——因为这儿这些人对他的科学道理都看不起,还把他的脑子叫做“妙计工厂”——嘿,大卫,是不是这样?可是不要紧,他迟早总会出头——手指头的头,嘿嘿!说真话,你们得领教领教,让他给你们看看手相才好,花了钱包你得到双倍的好处,否则当场退钱。嘿,你给他看起手纹来,真是灵极了,他不但能给你指出五六十样吉凶祸福,还能说出五六万件不会发生的事情。好吧,大卫,你给他们两位显显本事,叫他们知道这个镇上有一位多么了不起的万能博士,让大伙儿埋没了。”
维昂希受了这番冷嘲热讽、不大礼貌的奚落,不由得畏缩了一下,那对孪生弟兄也对他很表同情,替他难受。在这个关头上,他们采取了适当的态度,认定替他解围的办法,最好是认真对待这个问题,予以重视,而不理会托蒙那种过份的奚落。于是列杰说道:
“我们在各地漂流,对手相术倒是见识过一点,知道它的确很灵,使人吃惊。这是一门科学,而且还是最了不起的科学,要是偏不承认它,那我可不知道应该给它取个什么名称。在东方各国……”
托蒙显出了吃惊和怀疑的神色。他说;
“这种哄人的戏法儿还算科学?老实说,你这话难道是认真的吗?”
“对,绝对是认真的。四年前我们叫人看过手相,那位手相家把什么都说对了,好像我们手掌上印了字似的。”
“咦,你难道说这玩意儿真有什么道理吗?”托蒙问道,这时候他那股怀疑的神气渐渐减轻了一些了。
“反正有这么一些奥妙,”昂杰鲁说,“人家谈到我们的性格,简直是丝毫不差——连我们自己也不能说得更准。还有呢,我们从前遭到过的两三件重大的事情,也让他说出来了——那些事情除了我们本人而外,在场的人谁都不知道。”
“嘿,这种法术可真了不起!”托蒙惊喊道,这时候他越来越感兴趣了,“关于未来的事情,他们谈得对不对呢?”
“大体上相当灵验,”列杰说,“他们预言的两三件特别重大的事情,后来都实现了。其中最重要的一件,在那一年内就发生了。还有些次要的预言也应验了,另外有些大大小小的预言还没有实现,当然也许永远……”
“这可真好!干劲儿真不小!我甘拜下风。我倒打算把我的生意全交给你做。我的生意和你的律师业务配合在一起,岂不正好吗,大卫?”于是这小伙子又笑起来了。
“你要是打算……”维昂希想起了托蒙卧室里那个姑娘,本想说,“你要是打算把你那些偷偷摸摸、见不得人的勾当交给我来做案子办的话,那倒是挺有意思。”可是想了一下,觉得这样说不大妥当,于是才改口说道,:“不过这个问题放在普通的谈话里不大合适呀。”
“好吧,我们谈谈别的事吧。我猜你又要挖苦我了,反正我倒乐于换换话题。近来你那奥妙的玩意儿搞得很有起色吧?维昂希有一套生财妙计,他打算把玻璃片按上粘油的指印,作为花样,用这种花玻璃把市场上的素玻璃排挤出去,照缺货的行市卖给欧洲各国的皇家,用来装饰他们的宫殿,借此大发洋财。拿出来看看吧,大卫。”
维昂希把他的玻璃片取出三块来,说道:
“我找人家按手印,先叫他把右手的指头在头发里搔几下,沾上一层薄薄的天然油,然后把指头按在玻璃上。结果就显出皮肤上的一些精细纹路来,如果不让它和别的东西接触,把这些指纹擦掉,那就可以永远保持。托蒙,你先来吧。”
“呃,我记得从前你叫我按过一两回了吧。”
“是呀,不过上次按指印的时候,你还是个小孩子,只有十二岁呐。”
“对了。从那以后,我当然完全变了,我想那些皇家人物也正是需要花样多一些吧。”
他把他的手指在他那密密的短头发里搔了一下,一个一个地在玻璃上按下了指印。昂杰鲁把他的指印按在另外一块玻璃片上,列杰也跟着在第三块上按下了。维昂希在这几块玻璃片上记下姓名和日期,就把它们收藏起来。托蒙又小声笑了笑,说道:
“我本想不说什么,可是你所追求的如果是多种多样的指纹,那你就糟蹋一块玻璃片了。一对孪生子的指印是一模一样的。”
“算了吧,反正已经弄好了,他们两位的指印都留了一份,倒也很好。”维昂希说,一面回到他的座位上去。
“呃,我想起来了,大卫。”托蒙说,“你从前叫人家按指印的时候,还老爱给人算命哩。大卫是个文武全才——先生们,他简直是个第一流的不会实现:尽管如此,如果这些预言居然不灵,那反而会使我惊奇,灵了倒没什么奇怪哩。”
托蒙深深地受了影响,态度完全冷静下来了。他抱歉地说:
“大卫,我刚才并没有小看这门科学的意思。我只是开开玩笑——也许还不如说是乱弹琴。我希望你给他们看看手相,喂,行不行?”
“呃,当然行,只要你有兴趣。可是你要知道,我还没有机会成为专家,也不敢以专家自居。过去的事情如果在手掌上留下了显著的痕迹,我大致能看得出来,可是小事情就每每会说不准——当然不是全说不准,只是不灵的次数比较多罢了——至于未来的事情,我看起来就没多大把握。听我这种说话的口气,好像我天天都在研究手相术似的,其实并不是这样。过去五六年中,我还没有相过五六个人的手。你瞧,人家都拿它当笑话,我也就只好不干了,免得人家老开玩笑。我告诉你怎么办吧,列杰伯爵;我先谈谈你过去的事情试试看,要是说对了一些,那再——不,整个儿说来,我还是干脆不谈未来吧,那实在是专家干的事情。”另起一段他拿出列杰的手来。托蒙说:
“等一等——先别忙看吧,大卫!列杰伯爵,我给你铅笔和纸。你刚才说人家从前给你预言过的那件最重要的事情,后来不到一年就实现了,现在请你把它写下来,交给我,好让我看看大卫能不能从你手掌上看出来。”
列杰暗中写了一行字,把那张纸叠起来,交给托蒙,一面说:
“他要是说对了,我就叫你打开来看。”
维昂希开始研究列杰的手掌,他追寻着寿命线、心线、头线等等,仔细察看它们与四面八方那些蜘蛛网似的更细的纹路之间的关系。他摸一摸大拇指下面那个肉块,注意了它的形状;又摸一摸小指头下面和手腕之间那一块肉,也注意了它的形状;他还聚精会神地细看了各个手指,注意它们的形状和大小的比例,以及平摊着的时候的自然位置。这三位旁观者注视着这一切过程,看得津津有味,他们都低下头去,挤在一起望着列杰的手掌,谁都不声不响,以免搅扰这种寂静的气氛。后来维昂希又把那手掌仔细察看了一番,然后就开始说出他的看法来。
他描述了列杰的性格和气质,以及他的爱好和他所厌恶的事情,还有他的癖性、野心和怪脾气,都说得头头是道,有时候使列杰微微惊动一下,别人就哈哈大笑,可是那两弟兄都说他这幅图描得妙不可言,而且是很正确的。
随后维昂希就开始研究列杰的经历。他谨慎地进行着,显出犹豫不决的神气,把他的手指顺着手掌上的大纹路慢慢地移动着,时而在一颗“命星”之类的记号上停下来,把那附近一带仔细察看一番。他说出了一两件过去的事情,列杰证实他说对了,于是他又继续探索。后来维昂希忽然把眼睛往上一翻,露出了惊骇的神色——
“这儿记下了一件事情,你也许不愿意让我……”
“尽管说吧,”列杰和蔼地说,“我保证那不会使我为难。”
但是维昂希还是迟疑不决,似乎是不知该怎么办。后来他才说:“我看这事情不好随便乱说,还是——还是——我想还不如写下来,或是悄悄地对你说,让你自己决定,是否让我说出来。”
“那也行,”列杰说,“你写下来吧。”
维昂希在一张纸条上写了一些字,交给列杰,列杰看了一下,就对托蒙说:
“把你那张纸条打开来念一念吧,特里森克先生。”
托蒙念道:
“当初的预言说我会杀死一个人。那一年还没有完,果然出了这桩事情。”托蒙接着惊喊道:“哎呀,真是怪事!”
列杰把维昂希写的宇条递给托蒙,说道:
“你再念念这张吧。”
托蒙念道:
“你杀过一个人,可是杀的是男人还是女人,或是小孩子,我可弄不清楚。”
“我的天哪!”托蒙大为惊奇地说。“这可真是怪事,从来没听说过!啊,一个人自己的手原来是他的死敌呀!你想想看,这多可怕——一个人自己的手上把他一生最隐蔽、最惹祸的秘密都留下了记录,只要碰上一个懂魔法的陌生人,就会泄露天机,让他看出过去干的坏事来。可是你那桩吓人的事情既然印在手上了,你为什么还要让人家看你的手呢?”
“啊,”列杰若无其事地说,“我不在乎。我杀了那个人,是有充分理由的,而且我也不后悔。”
“什么理由?”
“呃,他该杀。”
“他自己不肯说他为什么杀人,我来告诉你们吧。”昂杰鲁热心地说,“他是为了救我的命才干的,那就是他杀的原因。所以这是个高贵的行为,这种事当然就用不着隐瞒了。”
“对了,对了,”维昂希说,“为了救兄弟的命,干了这种事情,当然是伟大的、高尚的举动。”
“算了吧,”列杰说,“你们说这些话,倒是叫人听了挺舒服,不过说到舍己为人,说到英雄气概和豪爽精神的话,那桩事情可是经不起深究。你们都忽略了一点:假定我没有救昂杰鲁的命,那我自己的命能不能保住呢?我要是让那个人把他杀了,难道他不会连我也杀了吗?你瞧,我是救了自己的命呀。”
“是的,你老爱这么说,”昂杰鲁说道,“可是我了解你这个人——我相信你根本没有想到自己。列杰杀那个人所用的武器,我至今还保存着,过会我要拿给你们看看。那件事情使它很有兴趣,它还没落到列杰手里之前,就有过一段经历,那更给这个武器添了一些趣味。那是一位有名的印度王爷送给列杰的——他是巴洛达的土王——这个武器在他家里已经有两三百年了。它曾经杀过许多给他们家里捣蛋的坏人。看外表并不怎么稀奇,只不过它那样子和别的刀或是匕首不同,不管叫什么名称的刀剑都跟它不样——瞧,我画给你们看看吧。”他拿过一张纸来,迅速地绘了一个草图。“就像这样——刀身很宽、很厉害,刃口像剃刀那么锋利。刀上刻着的是那一长串的物主的名字或是图记——我亲自把列杰的名字用罗马字体添在上面,还刻上了我们的纹章,这你们是可以看到的。你们得注意看看,这玩意儿的把多么稀奇。整个儿全是象牙的,磨得像镜子那么光,有四五寸长——是圆的,有一个高大的男人的手腕子那么粗,末尾磨成扁平,让你的大拇指好在那上面按得住;因为你把刀抓在手里,大拇指就按在刀背上——像这样——举得高高的,使劲往下劈。那位王爷把它送给列杰的时候,还把用法给我们表演了一下。谁知那天夜里还没有过完,列杰就用上这把刀子,这么一来,那位王爷就减少了一个仆人。刀鞘上镶着一些很贵重的宝石,装饰得很讲究。不消说,你们会觉得刀鞘比刀子本身还更值得看哩。”
托蒙暗自想道:
“幸亏我上这儿来了。要不然我就会随便作几个钱就把这刀卖掉,我还以为那些宝石是假的哩。”
“再往下说吧,别打住。”维昂希说。“现在我们让你引起了好奇心,很想听听那桩杀人的事情。请你给我们说说吧。”
“呃,简单地说,全怪那把刀惹祸。那天晚上有一个土著仆人溜进宫里,上我们房间里来了。他打算杀掉我们,偷那把刀。毫无疑问,他是贪图刀鞘上镶着的那些宝石。列杰把刀藏在枕头底下,我们俩睡在一张床上。屋里点着一盏暗淡的灯过夜。我睡着了,列杰却是醒着的,他觉得他发现了一个模模糊糊的人影向床前摸过来。他悄悄地从刀鞘里拔出那把刀来,做好准备,正巧天气很热,我们都没有盖被,所以他也就不受阻碍。那个土著忽然在床边站起来,在我身上弯下腰,举起右手,手里拿着一把匕首,对准我的嗓子;可是列杰揪住他的手腕子,把他拉倒,然后把他自己的刀砍进了那个人的脖子。全部经过就是这样。”
维昂希和托蒙都深深地抽了一口气,大家把这出惨剧随便聊了一会之后,傻瓜拿起托蒙的手来,说道:
“喂,托蒙,偏巧我还从来没看过你的手掌;说不定你也有些可疑的小小秘密,需要……嘿,怎么啦?”
托蒙把手缩了回去,露出很慌张的神色。
“瞧,他脸红了!”列杰说。
托蒙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刻薄地说:
“呃,我要是脸红了,那也不是因为我当过凶手!”列杰那微黑的脸涨红了,但是还没等他开口说话,也没有动一动,托蒙就急切地连忙改口说,“啊,千万请你别见怪。我是有口无心,我根本没想一想就冲口而出了,真是非常、非常抱歉——千万请你原谅!”
维昂希赶紧出来解围,极力把这场纠纷敷衍过去了。这番调解对那两弟兄倒是十分见效,因为他们对这位毫无礼貌的客人冒犯主人的行为很感到难受,比他对列杰的侮辱引起的反感还要大一些。但是对于那个得罪人的家伙说来,维昂希的调解却并没有收到那么显著的效果。托蒙极力装出自在的样子,并且还故意装腔作势,敷衍得很好。可是他内心却对这三个亲眼看见他的鲁莽行为的人怀恨:事实上,他竟至对他们大为恼怒,埋怨他们看见了他那丢脸的表现,而不怪自己得罪了别人,几乎忘记了对自己感到懊恼。幸亏随后就发生了一件使他相当痛快的事情,结果他也就几乎恢复了温和亲善的态度。那是这对孪生弟兄之间的一场小小的口角。虽然吵得不算厉害,究竟还是一场争吵,他们吵了不久,彼此就急躁起来,闹到了不可开交的地步。托蒙却幸灾乐祸;他简直高兴得跟什么似的,还故意火上加油地下了一番巧妙的挑拨工夫,表面上却装做出于高尚的动机,像受了刺激似的。他这么一帮忙,那股火就旺盛起来,达到了炽烈的程度,要不是有人敲门,给他们打了岔,那他马上就可能痛痛快快地看到一场大火灾——这阵敲门声的打搅使他大为扫兴,却使维昂希非常欢喜。维昂希去开了门。客人是一个性情温和、无知无识、精神饱满的中年爱尔兰人,名叫约翰·勃克斯敦,他是个小地方的大政客,对各种公众的事情他都要插一手。当时这个镇上最激动人心的事情:禁酒的问题。有一派人坚决拥护喝酒,另一派人极力主张禁酒。勃克斯敦是与饮酒派有联系的,人家派了他寻找这两弟兄,邀请他们去参加那派人召开的一个群众大会。他传达了他的使命,说大家已经在市场楼上的大厅里集合了。列杰热情地接受了邀请,昂杰鲁因为讨厌热闹的场合,而且不会喝美国的烈酒,他虽然也同意去,却不大热心。事实上,他有时候甚至还是个禁酒派——如果他认为应该当一个禁酒派的话。
这两弟兄和勃克斯敦一同离开,托蒙·特里森克虽然没有被邀请,也跟他们一起去了。
老远就可以看见摇摇晃晃的一长列火把,顺着大街涌过来,同时还可以听见铜鼓咚咚、铙钹铿锵的响声,还有一两支笛子的尖叫声和远处一阵阵隐隐约约的欢呼声。那两弟兄来到市场附近的时候,这个行列的末端已经在往楼梯上爬。他们到达会场的时候,那里面已经挤满了人,满屋都是火把和烟子,人声嘈杂,非常热闹,勃克斯敦引着他们走上主席台,在一阵热烈欢迎的呼声中,把他们介绍给主席了——托蒙·特里森克还在后面跟着。后来喧嚣的声音稍微平息了一点的时候,主席便提议“立即以口头表决的方式,通过这两位贵宾为我们这永远光荣的团体的会员,欢迎他们参加这个自由人的天堂和奴隶的地狱。”
这个动人的提议又激起了热情的浪潮,于是全场欢声雷动,一致通过了。然后又发出了一阵暴风雨般的呼声:
“给他们灌酒!给他们灌酒!请他们干一杯!”
于是有人给这两弟兄把两杯酒端来了。列杰把他的酒杯高举起来,送到嘴边,昂杰鲁却把他那一杯放下了。于是又掀起了一阵狂呼:
“那一位是怎么回事?““那位白脸的先生为什么要拆我们的台?”快说!快说!”
主席问了一问,然后向大家报告:
“诸位,很不凑巧,我们把事情弄错了。现在我才知道昂杰鲁·加贝罗伯爵是反对我们的信条的——事实上,他是个禁酒派,并不打算加入本会。他希望我们重新考虑刚才通过他入会的决议。诸位的意见怎样?”
全场爆发出一阵笑声,还掺杂着许多呼哨和倒彩,更增加了嘲笑的气氛,但是主席使劲敲了一阵小槌,总算使秩序大致恢复过来了。然后会场中有人发言,他说虽然找错了人,使他感到遗憾,这个错误却不可能在这次会上纠正过来。按照会章,这个问题必须提交下次的大会解决。他现在不打算提议讨论这件事情,因为根本没有这种必要。他希望主席以全体的名义向这位先生道歉,并且向他保证:在“自由子孙会”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大家一定会尽量使他当了临时会员,不致于感到不愉快。
这番话受到了热烈的喝彩,喝彩声中还有人喊道:
“这真说得对!”“无论如何,他尽管是个禁酒派,也是个好角色!”“为他的健康干杯吧!”“给他干一杯,要喝得一滴也不剩!”
于是大家举杯互相传递,台上的人个个都为昂杰鲁的健康干杯,同时全场响起了宏亮的歌声:
因为他是个快快活活的好角色,
因为他是个快快活活的好角色,
因为他是个快快活活的好角——色,——
这可谁也不能否认。
托蒙·特里森克也干了一杯。这是他喝的第二杯酒,因为昂杰鲁刚把他那杯酒放下,托蒙就拿过来喝了。这两杯酒把他灌得兴高采烈——简直高兴得有些疯疯癫癫了——于是他就积极参加了会场上的活动,成了个很出风头的角色,尤其是对于歌唱和喝倒彩、说风凉话特别感兴趣。
主席仍旧站在台前,那两弟兄站在他旁边。他们两弟兄的相貌长得一模一样,这使托蒙·特里森克灵机一动,找到了说俏皮话的材料。正当主席开始致词的时候,他向前跨了一步,以一个醉汉的满怀信心的神气向听众说道:
“伙计们,我建议主席不忙说话,先让这对小活宝贝演个双簧吧。”
这句巧妙的俏皮话引起了全场的兴趣,大家随即就哄堂大笑起来。
列杰在400个生人面前当众受了这番侮辱,感到非常难堪,他那南方人的血性马上就发作起来,达到了沸点。这个年轻人的急性子决不能容忍这种事情马虎过去,或是暂时将就,以后再算账。他跨过两步,在那毫不提防的开玩笑的家伙背后站住。然后他往后退了一下,使出一股猛劲,拼命踢了一脚,踢得托蒙栽了一个倒筋斗,翻过台前的脚灯,落在“自由子孙会”的前排那些人的头上了。
即便是一个清醒的人,如果他并没有碍别人的事,他也不会愿意有人落在他头上;要是一个喝醉了的人,遇到这种光顾,那就根本不能忍受了。特里森克落到了一群“自由子孙”的窠里,那里面连一个清醒的家伙也没有。事实上,在整个会场上恐怕也不见得有一个完全清醒的人。特里森克立刻就被人愤怒地甩到后面那一排“自由子孙”的头上,而这些“子孙”又把他往后排传递,随即就挥起拳头乱打前排那些甩过人来的“子孙”。特里森克被人这样乱七八糟地在空中往后甩,一直甩向门口的时候。会场中一排一排的人都仿效了同样的办法,因此他从人们头上飞过之后,他后面那些气势汹汹、猛推猛打和信口乱骂的人们就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扩大了。一堆一堆的火把被甩在地下,随后就爆发出一阵把人吓得发呆的“着火了!”的呼声,盖住了主席台上那震耳欲聋的小木槌的敲击声、会场中愤怒的吼声和压碎的椅子哗啦哗啦的响声。
斗殴立刻就停止了,咒骂也平息了,在不多不少的片刻时间里,原来闹得乌烟瘴气的会场忽然变成了一片鸦雀无声的沉寂和风平浪静的场面。然后全场的人又在一阵冲动之下,重新活跃起来了;大家东冲西撞,拼命往外挤,靠外面的人从门窗里钻出去,逐渐减少了会场中的压力,使大家松了一口气。
消防队马上就到场了,比过去一向都来得快。因为消防队就在市场后面,这回用不着到老远去救火。队里有一个救火机组和一个钩梯组。每组都由一半饮酒派和一半禁酒派组成,这是按照当时的边疆小镇上在精神方面和政治方面都平分秋色的办法安排的。消防队的队部里有不少的禁酒派队员正在闲着,足够掌握救火机和钩梯。两分钟之内,他们就穿上了红衬衫,戴上了铜盔——他们正式出动,从来不肯穿着便服去——楼上参加群众大会的人从那一长排一长排的窗户里拼命挤出来,涌到拱廊的房顶上的时候,正好赶上了他们的救星,放出威力很大的水龙来迎接他们,把一部分人从房顶上冲下来,另一部分都淹了个半死。但是水究竟比火好一些,所以场内的人仍旧从窗户里往外奔逃,无情的水龙也还是继续向他们猛冲,一直到全场空无一人为止。然后消防队员们爬上了会场外面,往屋里灌了大量的水,即使火灾再大四十倍,也足够扑灭了。因为村镇上的消防队难得有机会一显身手,因此一有机会,就要把瘾过足才甘心。镇上那些顾虑周到、慎重从事的公民们并不去保火险,却保了“消防险”,他们对消防队比对火灾担心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