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耐基技术研究中心曾对100位著名的商界人士做过一次智力测验。这次测验的内容和陆军在战争期间使用的相似。研究中心在得出结论后郑重宣布:在事业成功的各项因素中,个性比智商更加重要。
这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结论:对商人很重要,对教育家和专业人员也十分重要,对演讲者当然更是十分重要。
除了事前的充分准备之外,个性可能是演讲中最重要的因素了。著名演讲家艾伯特·霍巴德曾说:“演讲中能获得听众信任的因素,是演讲的态度,而不是演讲稿的词句。”准确一点说,应该是态度加上观念。但个性是一种模糊而捉摸不定的东西,它就像紫罗兰的香气,即使是最出色的分析家也无法把握。它是一个人的总和:肉体、精神、心理上的总和;是一个人的遗传、嗜好、倾向、气质、思想、精力、经验、训练,以及全部的生活情况,但它不仅仅是简单的相加,而是一个综合体。它就像爱因斯坦的相对论那样复杂,同样也只有很少数人能了解它。
个性由遗传和环境决定,一旦形成就很难改变。但我们可以强化它,使它变得更有力量,更富有吸引力。不论如何,我们都应该更好地努力利用大自然赐给我们的这奇异的东西,这对我们每个人都很重要。因此,尽管个性改善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仍然有值得谈论的必要。
演讲前充分休息
如果你希望演讲时能有最好的发挥,必须做好充足的休息。疲倦的演讲者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有吸引力的。千万别犯下面这个最常见的错误:把准备和计划工作一直拖延到最后一分钟,然后匆匆忙忙地去做,企图找回失去的时间。如果你这样做,只会损坏身体,导致大脑疲乏。这是可怕的事情,它只会拖累你,削弱你的活力,让你的头脑与神经变得同样脆弱。
假设你必须在4点钟向委员会发表重要演讲,你就应该先吃一顿午餐,有时间的话还可以小睡几分钟,以恢复精神。休息正是你需要的,不论是精神上或肉体上都需要。
吉尔拉廷·法拉常常会让她的新朋友大吃一惊,因为她晚上总是很早就向他们道声晚安,然后就上床睡觉,让他们和她的丈夫继续聊天。而这只是她的艺术工作的需要。诺迪卡夫人也说,当上了歌剧第一女主角之后,她必须放弃她所喜爱的一切:社交、朋友、诱人的美食。
发表重要演讲之前,还要注意不能吃得太饱,要向那些圣徒学习,稍稍吃一点。如亨利·比切尔在每周日下午5点时,往往只吃一些饼干,喝杯牛奶,不再吃其他任何东西。
默芭夫人说:“如果我准备在晚上演唱,就不吃午餐,只在下午5点时吃一点鸡肉,或一些鱼肉,或是一小份甜面包,一个苹果和一杯水。所以每次从歌剧院或音乐会回家后,都发现自己饿得不行了。”
默芭夫人和比切尔的做法很明智。本来我也不了解这一点的,直到我成为职业演讲家,常常在吃完一顿丰盛的大餐之后发表两个小时的演讲时,我才明白其中的道理。经验告诉我,当你咽下大量的酒和汤,以及牛排、炸薯片和色拉、蔬菜、甜点之后,然后再站上一两个小时,那么你不但不能达到身体的最佳状态,也不能让演讲得到尽情的发挥,因为本来应该输送到大脑中的血液,全都集中到胃里去消化你的食物了。著名音乐家帕德列夫斯基说得对,如果在演奏前随心所欲地大吃大喝一顿,那么他的兽性会占据上风,甚至还会渗透到指尖,从而破坏他的演奏。
注意衣着和态度
一位担任某大学校长的心理学家向一大群人发出调查问卷:服装会对他们产生什么影响?被调查者几乎无一例外表示,当他们穿戴整齐、全身上下一尘不染时,他们会清楚地感觉到自己很整洁,并让他们自信心大增,自尊心也增强。当人们的外表显得成功时,他们的思想也容易倾向成功,事实上也更容易达到成功。这种情况很难解释清楚,但它真实的存在,这就是衣着服饰对人的影响。
演讲者的衣着服饰会对听众会产生什么影响呢?我曾注意到一些有趣的现象,如果演讲者是位不修边幅的男士,比如他穿着宽宽松松的裤子、变形的外衣和鞋子,一支自来水笔和铅笔露在胸前口袋的外面,一张报纸、一个烟斗或一盒纸烟把西裤的外侧塞得鼓突出来;或者一位女士带着一个丑陋的大手提包,衬裙又露在外面——那么听众们对这样的演讲者根本不会有信心,他们会认为这样的演讲者头脑也一定是乱七八糟的,就像他蓬乱的头发、没有擦干净的皮鞋,或是鼓得变了形的手提包。
当李将军代表他的军队,前往阿波麦托克斯向北方军队投降时,他整整齐齐地穿了一套新制服,腰上还系了一把珍贵的长剑。而格兰特将军既没有穿外套,也没有佩剑,只是穿了一身士兵的衬衫和长裤。格兰特将军后来回忆说:“相比之下,我一定是个十分怪异的家伙,而对方是一位衣着得体的男士,他身高2米,服饰整齐。”没有在这个历史性场合穿上合适的服饰,竟然成了格兰特将军一生中最大的遗憾。
华盛顿农业部一家实验农场中养了几百箱蜜蜂。每一个蜂巢上都装了一面很大的放大镜,只要按下按钮,蜂巢就被电灯照得通明,这些蜜蜂任何时候的一举一动都可以被仔细地观察。演讲者的情况也与此相似:被安置在放大镜下,被聚光灯照射,所有的眼睛都看着他。在这种情况下,他外表上哪怕最微小的不协调,也立刻会被人们看出来,就像科罗拉多州平原上的帕克山那样醒目。
几年前,我为《美国杂志》撰写纽约一位银行家的生平。我请了这位银行家的一位朋友来讲他成功的原因。这位银行家的朋友说,他成功的最大原因,是他那迷人的微笑。最初一听,这不免太夸张了,但我相信这是真的。比他拥有更丰富的经验、具有更为敏锐的判断力的人,可能有几十甚至上百个吧,但这位银行家拥有那些人所没有的额外资产——最随和的个性,而他那温和的、受人欢迎的微笑,就是其中最大的特色之一。他能立即赢得别人的信心,立刻博取别人的好感。我们都愿意看到他获得成功,而且非常愿意支持他,对不对?
中国不是有一句俗语叫“和气生财”吗?在听众面前展露的笑容,不也和柜台后面的笑容那样受人欢迎吗?现在我想起了一位学员,他参加了我在布鲁克林商会举办的演讲训练班。他站起来时,全身会散发出一种气息,好像在说他很高兴能来这儿,并且很喜欢他即将开始的演讲。他总是面带微笑,露出十分高兴见到我们的样子。因此,他的听众很快感受到了他的亲切,所以他们对他也表示出热情的欢迎。
但我经常看到的却是另一副景象:演讲者冷淡地、用做作的姿态走出来,仿佛他很讨厌这次演讲,若是能快一点结束,他将会感谢上帝。当然,听众很快也会产生同样的感觉,要知道这种态度是很有感染力的。
奥佛斯特教授在《有影响力的人类行为》一书中说:“喜欢可以产生喜欢。如果我们对我们的听众感兴趣,听众也会对我们产生兴趣。但如果我们不喜欢台下的听众,他们不论是从外表还是内心,都会对我们表示厌恶。如果我们表现得胆怯而慌乱,他们也会对我们缺乏信心。如果我们表现像个无赖,大吹胡侃,听众们也会表现出一种自我保护的自大情绪来。因此,常常是我们还没有开口说话,听众就已经对我们的好坏做出了评判。我有充分的理由说明,我们必须明白,我们的态度一定会引起听众强烈的反应。”
让听众聚集在一起
我经常在下午对那些稀稀落落的坐在大厅里的听众发表演讲,也经常在晚上对那些拥挤在小房间里的一大群人演讲。晚上的听众开心地哈哈大笑的一个笑话,在下午的听众听了之后,脸上只露出浅浅的微笑;晚上的听众对每一段演讲都会热烈地鼓掌,而下午的听众们却毫无反应。这是为什么?
原因很多,但其中有一点必须清楚,下午的听众大多是年老的妇女或小孩子,他们的反应当然不能和晚上那些精力充沛而且有很高的辨别能力的听众相比。
事实上,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当听众分散开时,他们就不容易被感动——广阔的空间、听众与听众之间的空椅子是最容易浇熄听众热情之火的。
亨利·比切尔在耶鲁大学发表关于布道的演讲时说:“人们经常问我:‘你是不是认为,向一大群人发表演讲,比向一小群人演讲更有意思?’我说不是的。我可以对12个人发表精彩的演讲,和面对1000个人一样精彩,只要这12个人能紧密地围绕在我的身边,彼此紧挨着身子。相反,如果1000个人分散开来,两人之间相隔一米远,那跟在空无一人的房子里演讲一样糟糕……把你的听众紧紧聚集在一起,那你只需花一半的精力,就能令他们感动。”
当一个人置身于大众之间的时候,就容易失去自我,成了大众中的一分子,比单独一个人的时候更容易受到影响。他会开怀大笑,热烈地鼓掌。但如果他只是五六个听众中的一个,虽然你说的是同一些内容,他也会无动于衷。
当人们成为一个整体时,你可以很容易让他们产生反应;相反,要让一个人有所反应,则是比较困难的事。例如,男人们在战场上一定会做出最危险而且最不顾后果的行动——他们希望大家聚成一团。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士兵上战场时,就彼此握住同伴的手紧紧不放。
大众!大众!大众!这是一种最奇特的现象。所有大规模的运动和社会改革,都必须通过民众的协助才能开展。对此,有一本极为有趣的著作,就是艾佛特·狄恩·马丁所写的《大众行为》。
如果你要向一小群人演讲,应该找一个小房间。把听众塞进一个狭小的空间,一定会比让他们分散在宽广的大厅里效果更好。
如果你的听众坐得很散,一定要把他们都请到前排来,让他们坐在靠近你的位子上。一定要让他们这么做以后,才开始你的演讲。
除非听众的确很多,而且也真的需要演讲者到讲台上去,否则不要这样做。你应该和他们站在一起,或者就站在他们的身边。要勇于打破常规,和听众打成一片,让你的演讲和日常谈话一样。
保证场所的干净整洁
首先要保持场所空气的新鲜。在演讲过程中,氧气是很重要的东西。不论是多么动人的演讲,或者音乐厅里的女高音多么迷人,都无法让身处恶劣空气中的听众保持清醒。如果我是演讲者,在开始演讲之前,我总是会请听众们站起来,休息两分钟,同时把窗户全部打开。
在过去14年,詹姆斯·庞德少校在美国和加拿大各地旅行,担任亨利·比切尔的经经人。当时,这位著名的布鲁克林传道师正大受欢迎。庞德经常在信徒到来之前,察看比切尔要传道的地点,认真检查灯光、座位、温度和通风情况。庞德是一位退伍的陆军军官,他很喜欢运用权威,喜欢大喊大叫。如果传道场所温度太高,空气不流通,而他又打不开窗子的话,他就会拿起书,把窗户玻璃砸得粉碎。他认为:“对于一位传道者来说,除了上帝的恩典之外,最好的东西就是氧气。”
保证光线充足
灯光也是影响演讲成功的另一重要因素。除非你打算在听众面前表演招魂术,否则应该尽可能地让房间光线充足。要想在一个像热水瓶中一样昏暗的房间里激起听众的热烈情绪,那简直是太困难了。
如果你看过著名制片商比拉斯科关于舞台表演的著作,你就会发现,一般的演讲者对于灯光的重要性,简直没有一点儿概念。
要让灯光照射在你的脸上,因为人们希望能看清楚你。要让你脸上一点点微妙的变化也要展现出来,这是自我表现的一部分,也是最真实的一部分。这种展现有时甚至比你的言语更能表达你自己。如果你站在灯光的正下方,你的脸上会有阴影;如果你让灯光从后面照过来,你的脸也一定会藏在阴影中。所以,在你演讲之前,要先找一个光线最佳的地点,难道这不是一种很聪明的做法吗?
记住,也不要躲在桌子后面,因为听众同样希望看到演讲者的全身。他们甚至会从座位上探出头来,把你整个人看个清清楚楚。
桌上不要放杂物
好心的主持人一定会替你预备一张桌子、一个水壶和一个水杯。但是你不能要那水壶和杯子,这只是一些放在讲台上的毫无用处而且又难看的废物。如果你的喉咙很干,不妨先找一点柠檬含在口中,让你的唾液流出来,而且比尼亚加拉瀑布还会多。
百老汇大街上各种品牌的汽车展览厅都布置得十分漂亮、整洁、干净、令人赏心悦目。法国巴黎名牌香水和珠宝店的办公室,也全都是那么高雅豪华。为什么要这样布置呢?因为这些都是高档商品,顾客看到这些展览厅布置得如此美丽,就会对这些商品更为尊敬,更有信心,也更心生羡慕。
相同的理由,一位演讲者也应该有令人赏心悦目的背景。我认为最理想的布置,应该是完全不用家具,演讲者的后面也不能有任何吸引听众注意力的东西,连两边也不能有——也就是说,除了一幅深蓝色的天鹅绒幕布之外,什么东西都不要布置。
但是,一般演讲者的背后常常都有些什么东西呢?如地图、图表,也许还有积满灰尘的椅子。这会产生什么效果?只会产生粗俗、凌乱而不调和的气氛。你一定要把这些没用的东西全部清除掉。
不要让别人抢了你的风头
亨利·比切尔说:“演讲中最重要的是人!”
如果你是演讲者,一定要很突出地表现出你自己,就像少女峰白雪皑皑的峰顶与瑞士那蔚蓝色的天空相互辉映那样显眼。
有一次,我在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兰登市旅游,正好碰到加拿大总理在当地演讲。他演讲的时候,有一个工人正手持一根长木棒,从这个窗户走到另一个窗户,将它们一一调整好。结果,听众几乎全都忘记了台上的演讲者,反而专心致志地看着那位工人,仿佛他正在表演什么魔术。
不管是听众还是观众,他们都无法抵挡,或者说他们不愿意抵挡诱惑而去看那些运动的物体。演讲者只要能够记住这一真理,那么他就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困扰和烦恼。
第一,演讲者应该克制自己,不要玩弄手指、拉扯衣服,或做一些会削减听众对他的注意力的小动作。我记得曾有一位很出名的纽约演讲家,他演讲时不停地用手玩弄讲台上的桌布,结果听众们全都专心地望着他的手,这样足足有半个小时。
第二,如果可能的话,演讲者应该适当调整听众的座位,使他们不至于看到迟到的听众进来,这样可以防止他们分散注意力。
第三,不要安排贵宾坐在演讲台上。几年前,雷蒙·罗宾斯在布鲁克林发表一系列演讲,他邀请我和另外几位贵宾一起坐在台上。但是我拒绝了,因为这样做对演讲者没有任何好处。事实也真的是这样:在第一天晚上,我就注意到有好几位贵宾移动身子,不时地把一条腿放到另一条大腿上,然后又放下来;他们只要有任何人稍微移动一下,听众的注意力就会从演讲者身上移到这位贵宾身上。第二天,我把这一种情形告诉了罗宾斯先生。在接下来的几个晚上,他就很聪明地一个人单独站在台上了。
比拉斯科先生不允许舞台上放红色的鲜花,他认为这样会吸引听众太多的注意力。那么,演讲者又怎么能允许在他演讲时,让另一位动个不停的人面对观众坐着?绝对不应该这样做,只要他稍微聪明一点的话。
保持良好的姿态
在演讲之前,演讲者不要面对听众坐着。你应该以崭新的姿态进入会场,这不比听众眼前的老形象更好一些吗?
如果我们必须先坐下来,那么就必须十分注意坐姿。你一定看过别人四处张望找空位子的情形,那非常像一只猎犬在找一处躺下来过夜的地方。他们会四处张望,发现一张椅子,就加快脚步跑上前去,然后像一个大沙袋一样,把自己的身体猛地砸进椅子里。
懂得坐的艺术的人,会先用脚背碰一下椅子,然后由头部到臀部保持直立的姿势,以优美的姿态缓缓坐下。
我们在前面说过,不要玩弄你的衣服或你的首饰,因为这只会分散听众对你的注意力。另外还有一个原因,这样做会给人一种缺乏自我控制的印象。任何不应有的动作只会减弱听众对你的注意力,哪怕是很微小的动作也会吸引听众的注意力。所以,你必须以静止的状态站着,控制好你自己的身体,这样将使听众对你产生一种信任和可靠的感觉。
当你准备站起来开始演讲时,不要急急忙忙开口,这正是业余演讲家的通病。要先深深地吸一口气,直视听众大约一分钟;如果听众中间有嘈杂声或骚动,要停下来,等到一切平静为止。
挺起你的胸膛。不要等到面对听众时才这样准备。为什么不每天做这样的练习呢?这样,当你站在听众面前时,就会很自然地挺起你的胸膛。
罗瑟·古利克在他的《高效率的生活》中说:“在10个人中,也找不到一个能让自己保持最佳姿态的人……你一定要把自己的脖子紧紧贴住衣领。”他建议人们每天都做这种练习:“缓慢而平稳地吸气,但要尽量用力;同时,把你的颈部紧紧贴住衣领。即使是很夸张的动作,也不会有害。这样做的目的,是让两肩之间的背部能挺直,同时使胸部加厚。”
站直以后,双手应该如何放呢?最好是忘掉它们。如果它们能够很自然地下垂在身体两侧,那是最理想不过的。如果你觉得它们像一大串香蕉,就不要指望听众不去注意它们,或者自以为听众不会对它们有兴趣。双手只有轻松地下垂在身体的两侧,才不会引起听众注意。即使是最吹毛求疵的人,也不能批评这种姿势。当然,在需要时,它们还应该能自然而不受妨碍地做出各种强调的手势。
但是,假如你很紧张,而把它们放在背后,或插入口袋中,或放在桌子上,这样能够减少你的紧张情绪的话,那该怎么办呢?这时,你要运用你的常识进行判断。我听过这一时代许多著名演讲家的演讲。他们在演讲时,也会偶尔把手插入口袋中,布莱安会这样,德普会这样,罗斯福总统有时也会这样。即使像英国政治家狄斯累利这样注重仪表的绅士,有时也会向这种诱惑力投降。不过,这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上天不会因此而塌下来。如果一个人准备好了有价值的题目,而且很有说服力地说了出来,那么,他究竟怎样放他的双手或双脚,就是小事一桩了。只要他的头脑充实,内心热情澎湃,那么,这些次要的细节一般都可以自然而然地解决。毕竟,演讲中最重要的是内容,而不是手或脚的姿势问题。
这很自然地使我们注意到那些经常被滥用的姿势问题。我大学时上的第一堂演讲课,是由中西部一所学院的院长亲自教的。在我的记忆中,这一堂课讲的内容是姿势。但这堂课后来对我不仅毫无用处,而且观念错误,非常有害。而这位院长却认为,他所教的这一套是在别处学不到的。然而,他没有教我们创造出一套独特的动作,也没有鼓励我们培养使用手势的感觉,更没有教会我们注入生命的活力以使让它显得自然……都没有,整个训练让人感到像一架打字机一样机械,像来年的鸟巢一样毫无生气,更像一部电视闹剧那样荒谬。
然而,这样荒谬的东西居然还在20世纪教授给学生,实在是让人不敢相信。但是,就在几年前,还出版了一本有关演讲姿势的书。它十分细致地规定,讲这个句子该做什么手势,讲那个句子又该做什么手势;哪种手势要用一只手,哪种手势又要用两只手;哪种手势要把手举过头顶,哪一种要举到胸的高度,哪一种则要放低,等等。有一次,我看到20个人同时演示那些从这本书里学来的方法,做完全相同的手势,这使他们都显得同样荒谬可笑、做作、浪费时间——这种情况导致许多人对演讲这门课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印象。甚至麻州一所规模很大的学院院长最近还说,他的学院不教授演讲课了,因为他一直没有看到任何一种实用的演讲教学方法。我对这位院长百分之百同情。
有关演讲姿势的所有著作,十之八九都是废物,因为从这种书上学来的任何姿势,很可能都是在浪费时间。你若想学会有用的姿势,只能自己去揣摩,从自己的内心出发,并根据自己的思想和兴趣来培养。唯一有价值的手势,就是你天生就会的那一种——一盎司的本能比一吨的规则更有价值。
手势完全不同于晚宴服装这种可以随意穿上或脱下的东西,它是内在情况的外在表现,如同亲吻、腹痛、大笑或晕船一样。一个人的手势,就像他的牙刷,是专属于他个人使用的东西。每个人都不相同,只要顺其自然,每个人的手势也可以各不相同。
不要让两个人训练完全相同的手势。你们可以想象一下,个子修长、动作笨拙、思维缓慢的林肯使用的手势,和说话快捷、个头短胖,而且温文儒雅的道格拉斯使用的手势完全相同,那该是多么的荒谬啊!
曾经和林肯同行并且替他写传记的柯恩登律师说:“林肯做手势的次数,没有他用脑袋做姿势的次数多,他会经常用力地甩动头部。当他想强调他的某个观点时,这种动作尤其有意义。有时候,这个动作会猛然打住,仿佛火花飞溅到了易燃物上。他从来不像其他的演讲者那样猛挥手势,仿佛要把空气和空间切成碎片……随着演讲的进行,他的动作会越来越自由自在,最后渐臻优美。他拥有完全的自然感和强烈的特征,他也因此显得尊严高贵。他看不起虚荣、炫耀、做作与虚伪……当他把观点撒播在听众脑海中时,他右手的瘦长手指包含了一个极富意义而又特加强调的世界。有时为了表示喜悦与欢乐,他会高举双手,大约成50度角,手掌向上,仿佛要拥抱那种情绪。如果他要表现厌恶——例如奴隶制度——他就会高举双臂,紧握双拳,在空中挥舞,表现出真正崇高的憎恶感。这是他最富有效果的手势之一,表现了他最坚定的决心,显示了他决心把他所痛恨的东西拉扯下来,投进灰烬中践踏。他总是站得很规矩,两脚脚尖在同一条线上,不会把某只脚放在另一脚之前。他绝不会扶住或靠在任何东西上。在整个演讲过程中,他的姿势和神态只有少许的变化。他绝不会乱喊乱叫,也不会在台上来回走动。为了使双臂能够轻松一点,他有时也会用左手抓住外衣的衣领,拇指向上,只用右手自由地做出各种手势。”著名雕塑家圣·高登斯就把他这种姿态雕成了一座雕像,立在芝加哥的林肯公园内。
这就是林肯的方法。而罗斯福总统则比林肯更有活力、更富激情,也更积极。他的脸孔因为充满感情而显得生气蓬勃。他握紧拳头,使整个身体成为他表达内心感情的工具。政治家布莱安经常伸出一只手,把手掌张开。格累斯顿则经常用手拍桌子,或是用脚踩踏地板,发出很大的声响。罗斯伯利习惯高举右臂,然后用巨大的力量猛然下挥……不过,这些动作先要求演讲者的思想和信念必须有相当的力量,才能使演讲者的姿势强劲有力,而且出于自然。
自然……有活力……它们是行动的最佳表现。英国政治家伯克的手势非常地笨拙而不自然。英国著名演讲家皮特,总是用手在空中乱划,像个笨拙的小丑。亨利·欧文爵士是个跛脚,他的行动怪异。马科雷爵士在讲台上的行为,也令人不敢恭维。划时代的拉登也是这样,巴尼尔也一样。已故的库尔森爵士在剑桥大学说:“答案显然是,伟大的演讲家有他们自己独特的手势。虽然伟大的演讲家一定要有漂亮的外表和优雅的姿态,但如果演讲者碰巧生得很丑,而且行动又笨拙,那也没有太大的关系。”
多年前,我听过著名的吉普西·史密斯传道。他的演讲曾使几千人信奉了耶稣,我非常佩服他。他也使用手势,而且用得很多,但不至于让人感到有任何不自然。这才是最理想的方式。只要你练习运用这些原则,你就会发现,你也是在用这样的方式来做出你的手势。我无法举出任何姿势的法则,这一切完全取决于演讲者的气质,取决于他准备的情况,取决于他的热诚、他的个性,以及演讲者的主题、听众和会场的情况。
不过,还有一些建议,可能也有点用处:不要重复使用一种手势,那将会让人产生枯燥单调的感觉;不要使用肘部做短促而急速的动作,由肩部发出的动作在讲台上看起来要好得多;手势不要结束得太快,如果你习惯用食指强调你的想法,那么在整个句子中一定要维持那个手势——一般人都会忽略这一点,这是很普通却很严重的错误。它会削弱你所强调的力度,使一些不重要的事情反而变得仿佛很重要,而使真正的要点却显得不重要了。
当你在听众面前进行演讲时,只使用那些发乎自然的手势。但你在练习时,如果有必要,就要强迫自己做手势。在强迫自己这样做时,会显得如此清醒而刺激,不久之后,你的手势就会自然而然地做出来。
合上书本,因为你无法从书上学会演讲手势。当你演讲时,你自己内心当中的冲动和欲望才是最值得信任的,比任何教授所能给你的任何指导都更有价值。
如果你忘记我们对手势的一切说明,而你又要上台演讲,请记住这一点:如果一个人非常专注地思考他的演讲题目,急于把他的意见表达出来,以至于忘掉了自己的存在,使他的谈话举止都出于自然,那么他的手势及表达方式将不会受到人们的批评。如果你怀疑这一点,你可以冲向某人,一拳将他打倒。你将会看到,那人站起来之后,将会向你说出一段完美得几乎无懈可击的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