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之变迁。——当我们的义务不再是负担,经过长期实践后变成了一种乐趣和一种需要,与我们的义务——也即我们现在的乐趣——相对应的其他人的权利就变成了给我们带来愉快的东西。从此以后,由于他们对我们的权利,其他人变成了可爱的对象,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只是我们畏惧和尊敬的对象。承认和支持他们的权利范围,现在对我们来说就是承认和支持我们的快乐。当静寂派教徒不再觉得他们的基督教信仰是一种负担,当他们只有在上帝那里才能体验到欢乐时,他们把“一切为了主的荣耀”当作其箴言:他们在这条戒律下做的一切不再是一种牺牲;他们的箴言也可以说成是:“一切为了我们自己的快乐!”要求义务必须是负担——像康德所做的那样——实际上就是要求它永远不会成为习惯和习俗:这一要求反映了某种苦行者的残酷和阴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