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霞
108
朝霞
(德)弗里德里希·尼采著;田立年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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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数: 1935

几个论题。——只要个人求的是他自己的幸福,旁人就不宜提供通向幸福之路的指南,因为个人的幸福,出自特殊的、谁也不知道的渊源,而外来的指导只会阻碍或断绝其道路。——人们称之为“道德”的指示,事实上是与个人相反对的,根本不谋求个人幸福的。这种指示与“人类的幸福和福利”同样毫无关系,——所谓“人类的幸福和福利”,其实完全是没有意义的说法,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将其与任何固定的概念联系起来,更不用说将其当作指路明星,指导人类在道德追求的黑暗海洋上航行了。——道德比非道德更有利于理性的发展,这种说法有欠真实,虽然成见愿意相信它是真的。——“最高的幸福”并不是所有有意识生物(动物、人、人类等等)进化的无意识的目标;相反,进化的每一阶段都拥有一种特殊的不可比较的幸福,这种幸福既非更高的也非更低的,而只是属于这个阶段自己的。进化不以幸福为目的,它所追求的只是进化而已。——只有在全人类拥有一个普遍承认的共同目标时,我们才有可能向别人建议:“应如此这般去做”。然而,至少在目前,这样一种目标还不存在。因此,将道德要求强加于人类是不合理和不严肃的。——向人类推荐某种目标则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他们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选择或不选择这种目标;假如人类普遍愿意接受这样一种目标,他们可以为了实现这种目标而把某种道德律令加诸自身,这种道德律令说到底也还是他们自己的自由意志的产物。然而,迄今为止的所有道德律令都是超出我们的好恶之上的:我们不想自己给出这种道德律令,我们希望以某种方式得到它,或发现它,或听命于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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