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能的未来。——我们难道不能想象这样一种社会状态,在这种社会状态中,罪犯自首和公开宣布对他自己的惩罚,骄傲地觉得,通过这样惩罚自己,他自己制定的法律得到了尊重,而他自己也行使了一个法律制定者的权力?他也许曾经犯罪,但是通过他的自愿的惩罚,他使自己超越了他的罪过,不仅以其坦白、伟大和镇静消除了罪过,而且还维护了公共利益。——这样的未来罪犯完全是可能的;当然,这又以一种未来的立法为前提,这种立法的基本观念是:“在任何事情上都只服从你自己制定的法律。”还有多少实验尚未进行!还有多少黎明尚未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