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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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霞
(德)弗里德里希·尼采著;田立年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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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数: 1579

论宗教的起源。——一个人如何能够把他对事物的某种看法看作神之启示?关于宗教的起源的问题在于:总是可以看到一些人,在他们身上,启示现象是可能的。前提条件是,这样一个人已经相信启示。然后,某一天,他突然产生出一个新的想法,他的想法,一个在想象中包括整个宇宙和所有存在的伟大想法,使他心中充满幸福快乐,这种幸福快乐是如此强烈,以致他不敢认为他自己是这种福乐的作者,而把这种新想法的原因,以及这种新想法的原因的原因,归于他的神,看作神对他的启示。如此巨大幸福怎么可能来自一个人!——他的自卑使他不能相信。在宗教产生的过程中,还有其他一些因素在起作用。例如,当我们把一种意见感觉为神之启示时,我们就在自己心目中赋予这种意见以力量,去掉了它的假设的性质,避免了一切批评,甚至也避免了一切怀疑,使它变得神圣不可侵犯。确实,在这样做时,我们不免使自己降低到工具(Organon)的地位,但是,我们的观念,作为神的观念,却最终获得了胜利——这种最终获胜的感觉征服了我们自己被降低的感觉。另外一种暗中发挥作用的感觉是:当我们把我们的作品抬高到我们自己之上,我们无疑使自己损失了一部分价值,但我们却由此得到了慈爱和父母因为子女而骄傲的快乐,这种快乐补偿了我们失去的一切,而且还有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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