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迷醉的信仰。——有过高度兴奋和迷狂时刻的人,在正常时刻,由于对比和神经能量的大量消耗,往往处于欢寡愁殷的可怜状态,把那些昙花一现的时刻看作他们的真正“自我”,而把他们的痛苦和不幸说成“非我”(Au?er-sich)之物的结果,从而对他们生活于其中的环境、时代和整个世界都满怀敌意。在他们看来,只有迷醉才是真正的生活和真实的自我,其余的一切,无论其为精神的、道德的、宗教的还是艺术的,都只不过是达到迷醉状态所要克服的障碍。这些热烈的饮者给人类带来了无数罪恶,因为他们是不倦的杂草播种者:对自己、对别人不满之杂草,对时代、对世界蔑视之杂草,特别是悲观厌世之杂草。也许,即使倾地狱里的所有罪犯之力,也不可能像放浪、幻想、半疯狂、丧失自制能力、除非完全迷失自己就不能体会到任何欢乐的那一小撮天才的高贵小团体一样,给世界带来如此无远弗届之压抑的、污染大地和空气的巨大影响:事实上,罪犯经常表现出不同寻常的自我控制,自我牺牲和智慧,并在那些恐惧他的人中间唤起同样的品质;他们也许会使生活的天空变得阴沉和危险,但空气仍然凛冽、清新。——不仅如此,这些酗酒者还千方百计地向人们灌输对迷醉的信仰,仿佛迷醉才是生命中的生命:多么可怕的信仰!正如酒精很快败坏和毁掉了野蛮人一样,这些精神“烈酒”及其推销者所造成的酩酊之乐也将逐渐而彻底地毁掉人类:它最终也许会消灭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