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在道德历史上的意义。——尽管在成千上万年的史前时期,以及大体上也在直到我们今天的整个历史时期,所有人类社会都一直生活在可怕的“习俗道德”的压力之下(只有我们自己生活在一个小小特区或者说罪恶世界),离经叛道的思想、价值、冲动还是不断涌现出来。然而,它们都是在一个可怕伙伴陪伴下登场的:不管在什么地方,都是疯狂为新思想开辟道路,打碎人们崇敬的习惯和迷信的枷锁。你知道为什么只有疯狂才有此能力吗?如果某种东西像风云变幻的天空和波涛汹涌的大海一样可怖、狰狞并发出阵阵吼声,它是否因此就同样值得畏惧、值得敬重?癫痫者的抽搐和谵沫如此不容怀疑地表明他的完全不由自主,使他看上去就像是某位神灵的面具和传声筒?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新观念创造者的心中唤起一种自我敬畏和自我恐惧,让他的羞耻之心失灵,驱使他变成他的观念的发布者和牺牲者?——在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人们总是反复告诉我们,天才带有疯狂而不是理智的印记,而所有古人却更愿意相信,只有在疯狂中才有天才和智慧,才有——如他们有时窃窃私语的——“神圣”。有时,他们更以一种不容置疑的方式表达自己。“希腊一切伟大的东西都拜疯狂所赐。”柏拉图和所有古代居民一样深信不疑地说。我们还可以更进一步说:一切生来不能忍受某种道德枷锁和注定创造新律法者,如果尚未真疯,除让自己变疯或装疯外,别无他法——而且这适用于所有领域的革新者,不只于神学教条和政治规章的领域为然——就连诗律的革新者也必须求助于疯狂的签证。(甚至到了相当文雅的时代,诗人仍然固守着某种疯狂传统:比如梭伦在鼓动雅典人重新征服萨拉米斯时就不得不求助这种传统。)——“若人未疯,也不敢装疯,则如何才能使自己真疯?”几乎所有古代文明的哲人们都为此苦思冥想,有关技术和饮食方案的秘密教导,以及这样一种思索和计划的无罪感,甚而一种神圣感,蔚然成风,传之来叶。要成为印度人中的法师,中世纪基督徒中的圣人,格陵兰人中的安基科克,巴西人中的巴基,方法都是差不多的:极端节食,长期禁欲,走进荒漠,或爬到一座山上,或爬到一根柱子上,或“坐在湖边的老柳树上”,全神贯注地让自己获得那种迷狂和精神错乱。谁有胆量向所有时代最有创造力的人们在其中挣扎的无边苦海和精神深渊望上一眼!听听这些孤独而狂乱心灵的呻吟:“呜呼!神,赐我以疯狂!只有疯狂才能让我真正相信自己!赐我以谵妄和痉挛,电光和浓黑,骇我以凡人未曾经受的严霜和烈焰,让我在咆哮声和鬼影中嚎叫、哀鸣、像野兽一样爬行:只有这样我才能真正相信我自己!怀疑已将我吞噬,我杀死了律法,律法之让我感到恐怖,正如死尸之让活人感到恐怖:如果我不超出律法,我就是所有人中最邪恶的人。新的精神在我心中,这种新的精神如果不是来自你又从何而来?告诉我,我是你的;只有疯狂才能告诉我这一点。”这一热烈祈求常常过于充分地应验了:在基督教最多产圣徒和荒漠隐士并企图通过这种多产证明基督教自身的时代,耶路撒冷也建起了巨大的疯人院,以收容那些丧失了最后一点理智的流产圣徒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