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文孟子曰:“今有无名之指屈而不信①,非疾痛害事也,如有能信之者,则不远秦、楚之路,为指之不若人也。指不若人,则知恶之;心不若人,则不知恶,此之谓不知类也②。”注 释①信:同“伸”。②不知类:朱熹《四书集注》云:“言不知轻重之等也。”译 文孟子说:“如果有个人的无名指弯曲而无法伸直,尽管不痛又不影响做事,但如果有人可以使手指伸直,那么就算赶到秦国、楚国去治疗,也不会嫌弃路远,因为自己的手指不如别人的。手指不如别人的,心里就会厌恶它;善心不如别人,却不知道厌恶,这就是不懂轻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