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文
陈臻问曰①:“前日于齐,王馈兼金一百而不受②;于宋,馈七十镒yì而受③;于薛,馈五十镒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则今日之受非也;今日之受是,则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于此矣。”
注 释
①陈臻:孟子的弟子。
②兼金:成色好的金。
③镒:古代的重量单位,二十两为一镒。
译 文
陈臻说:“过去在齐国,齐王送您一百镒黄金您不接受;在宋国,送您七十镒,您接受了;在薛地,送您五十镒,您接受了。如果以前不接受是正确的,那么后来接受便是错的;如果后来接受是对的,那么以前不接受就是错的。在这两种情况当中,您必定处于其中的一种了。”
原 文
孟子曰:“皆是也。当在宋也,予将有远行,行者必以赆jìn①,辞曰:‘馈赆。’予何为不受?当在薛也,予有戒心,辞曰:‘闻戒,故为兵馈之。’予何为不受?若于齐,则未有处也②。无处而馈之,是货之也③。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
注 释
①赆:给即将远行的人的礼物或钱财。
②处:用途。
③货:收买,这里是动词。
译 文
孟子说:“都是正确的。在宋国的时候,我即将远行,对远行的人必然要送一些盘缠,宋君说:‘送点路费给你。’我为什么不可以接受呢?在薛地的时候,路上可能不安全,薛地的官员说:‘路上需要防备贼人,所以送点钱给你买兵器来防身。’我为什么不接受呢?至于在齐国,就没有(送钱的)理由。没有理由而赠送钱财,这就是要收买我啊。哪有君子可以被钱收买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