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卷楼国学经典(珍藏版):孟子
(三)
万卷楼国学经典(珍藏版):孟子
(战国)孟子
(三)
本章字数: 7810

原 文

滕文公问为国。孟子曰:“民事不可缓也。《诗》云:‘昼尔于茅,宵尔索绹;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①’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是故贤君必恭俭礼下,取于民有制。阳虎曰②:‘为富不仁矣,为仁不富矣。’”

注 释

①以上四句出自《诗经·豳风·七月》。

②阳虎:又作阳货,春秋末年鲁国大夫季氏的家臣。

滕文公问如何治理好国家。孟子说:“治理百姓的事是不可以松懈的。《诗经》上说:‘白天前去割茅草,晚上将绳搓好;赶紧上房修缮房屋,就要播种百谷。’老百姓当中形成这样一条准则,有固定资产的人会有稳固不变的思想,没有固定产业的就不会有稳固不变的思想。如果没有稳固不变的思想,那么违礼犯法、为非作歹的事情,没有不去做的了。等到他们陷入犯罪的泥沼,然后便用刑罚处罚他们,这就犹如布下罗网去陷害百姓。哪有仁人当了君主却去做陷害百姓的事呢?因此贤明的君主必然恭敬、节俭,以礼对待臣下,向百姓征收赋税有一定的制度。阳虎曾说:‘要发财就顾及不到仁爱,要仁爱就无法发财。’”

原 文

“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彻者,彻也①;助者,藉也②。龙子曰③:‘治地莫善于助,莫不善于贡。’贡者,挍数岁之中以为常。乐岁,粒米狼戾,多取之而不为虐,则寡取之;凶年,粪其田而不足④,则必取盈焉。为民父母,使民盻盻然,将终岁勤动,不得以养其父母,又称贷而益之,使老稚转乎沟壑,恶在其为民父母也?夫世禄,滕固行之矣。《诗》云:‘雨我公田,遂及我私。⑤’惟助为有公田。由此观之,虽周亦助也。”

注 释

①彻:是说这种税制在周朝是全天下都通行的税制。

②助者,藉也:藉,借。意思是借助民力来耕种公田。

③龙子:古代贤人。

④粪:扫除。

⑤以上两句出自《诗经·小雅·大田》。

译 文

“夏朝每五十亩地,赋税采用‘贡’法;商朝每七十亩地,赋税采纳‘助’法;周朝每一百亩地,赋税采用‘彻’法。其实税率均为值十抽一。‘彻’是‘通’的含义,‘助’是‘借’的含义。龙子说:‘管理土地的税法,没有比助法更好的,没有比贡法更差的。’贡法是比较若干年的收成,取平均数当作常数,按常数来收税。丰年,粮食多得铺满了整个地面,多征些粮不算暴虐,(相对而言)贡法却征收得少;荒年,即使将落在田里的粮粒都扫起来凑数,也不足以缴纳赋税,而贡法却非要足数征收。(国君)身为百姓父母,却使百姓一年到头劳累不堪,结果还无法养活父母,还得靠借贷来补足赋税,使得老人、孩子到处流亡,死在沟壑当中,(这样的国君)哪能算是百姓的父母呢?做官的世代享受俸禄,滕国原本就实行了。(何不实行助法,使百姓也获得好处呢?)《诗经》上说:‘雨下到我们的公田当中,随后也下到我们的私田里。’只有助法才有公田。由此看来,周朝也是实行助法的。”

鲁国执政大夫季康子想按田亩征收田赋,派冉有来询问孔子意见。孔子表示反对,但季康子和冉求不顾孔子的反对,仍然坚持实行了田赋的改革。

●不对田赋

原 文

“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有王者起,必来取法,是为王者师也①。《诗》云:‘周虽旧邦,其命惟新。②’文王之谓也。子力行之,亦以新子之国。”

注 释

①师:学习,效仿。

②以上两句出自《诗经·大雅·文王》

译 文

“要设立庠、序、学、校来教导百姓。‘庠’是教养的含义;‘校’是教导的含义;‘序’是习射的含义。(地方的学校,)夏代称为‘校’,商代称‘序’,周代称‘庠’;‘学’(是中央的学校),三代共用这一个名称。(这些学校)都是用来教人懂得伦理关系的。在上位者明白这种伦理关系,在下的百姓自然便可以相亲相爱。(您要这样做了,)假如有圣王出现,必然会来效法的,这样就成为圣王的老师了。《诗经》上说:‘岐周尽管是古老的诸侯国,却新接受了天命。’这说的是文王。您努力实行吧,也以此让您的国家面貌一新。”

原 文

使毕战问井地①。

孟子曰:“子之君将行仁政,选择而使子,子必勉之!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②,井地不钧,谷禄不平③,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

注 释

①毕战:滕国的臣子。井地:即井田,相传是古代奴隶社会时代的一种土地制度。以方圆九百亩的土地为一个单位,划成九区,中间区域为公田,八家均私田百亩,同养公田。因形如井字,故名。

②经界:界线。

③谷禄:俸禄。

译 文

(滕文公)派毕战来询问井田的问题。孟子说:“您的国君准备施行仁政,选派你(来到我这里),你必须努力啊!行仁政,一定要从划分、确定田界开始。田界不正,井田(的面积)就不均匀,作为俸禄的田租收入就不够公平,因此暴君污吏必定要搞乱田地之间的界限。田界划分准确了,那么分配井田,制定俸禄的标准,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办妥了。

原 文

“夫滕,壤地褊小①,将为君子焉②,将为野人焉③。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请野九一而助④,国中什一使自赋⑤。卿以下必有圭田,圭田五十亩,余夫二十五亩。死徙无出乡,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所以别野人也。此其大略也;若夫润泽之⑥,则在君与子矣。”

注 释

①褊小:狭小。

②君子:这里指治理国家的官吏。

③野人:农民。

④请野九一而助:在郊外实施九分抽一的税率。

⑤国中什一使自赋:在都城范围内让百姓缴纳十分抽一的赋税。

⑥润泽:因地制宜地进行调整。

译 文

“滕国虽然地方狭小,但也要有人是君子,也要有人去做农夫。没有(做官的)君子,就没人来治理农夫;没有农夫,就没有人能够供养君子。请考虑在农村实行九分抽一的税法,在都市自行缴纳值十抽一的赋税。卿以下(的官吏)必定要有可提供祭祀费用的五十亩田地,对还没有成年男子的家庭,另给二十五亩土地。(百姓)丧葬迁居都不离开乡里。乡里土地在同一井田的各家,出入彼此结伴,守卫防盗彼此帮助,有病相互照顾,那么百姓之间就可以亲近和睦。一里见方的土地被定为一方井田,每一井田方圆九百亩,中间的一块是公田。八家都各有一百亩私田,(首先)共同耕作公田;公田的农事处理完毕,才敢去忙私田上的农活,这就是让君子和农夫有区别的办法。这是井田制的情况;至于怎样完善,那就在于你的国君和你了。”

正在获取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