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文
万章曰:“士之不托诸侯,何也?”
孟子曰:“不敢也。诸侯失国,而后托于诸侯,礼也;士之托于诸侯,非礼也。”
万章曰:“君馈之粟,则受之乎?”
曰:“受之。”
“受之何义也?”
曰:“君之于氓也①,固周之②。”
曰:“周之则受,赐之则不受,何也?”
曰:“不敢也。”
曰:“敢问其不敢何也?”
曰:“抱关击柝者,皆有常职以食于上,无常职而赐于上者,以为不恭也。”
注 释
①氓:从别的国家逃亡到这里的人。
②周:救济。
译 文
万章问道:“士人不能寄居别国,靠别国的诸侯提供的禄米生活,这是为什么呢?”
孟子说:“因为不敢。诸侯失去了自己的国家后,寄居到别国诸侯那里,是合乎礼的;士人寄居别国,靠别国的诸侯提供的禄米生活,是不合乎礼的。”
万章问:“如果是国君送给他谷米,那么可以接受吗?”
孟子说:“可以接受。”
万章问:“可以接受是因为什么呢?”
孟子说:“国君对于别国迁居来的人,本来就是应该接济的。”
万章说:“接济他,就接受,赏赐他,就不接受,这又是什么道理呢?”
孟子说:“因为不敢。”
万章问:“请问,不敢接受是因为什么呢?”
孟子说:“守门打更的人都有一定的职务,因此可以接受国君的俸禄供养,没有职务而接受上面的赏赐,这样做被认为是不恭的。”
原 文
曰:“君馈之,则受之,不识可常继乎?”
曰:“缪公之于子思也①,亟问,亟馈鼎肉②。子思不悦。于卒也,摽使者出诸大门之外,北面稽首再拜而不受③,曰:‘今而后知君之犬马畜伋。’盖自是台无馈也④。悦贤不能举,又不能养也,可谓悦贤乎?”
注 释
①缪公:鲁穆公。
②鼎肉:朱熹《四书集注》云:“鼎肉,熟肉也。”
③稽首再拜:稽首,古代跪拜礼,行礼时两手拱至地,头至手,不触及地。再拜,拜两次。据考,稽首再拜称为“凶拜”,而下文再拜稽首称为“吉拜”。
④台:通“始”。
译 文
万章问:“国君送来的就接受,不知是否可以经常这么做?”
孟子说:“鲁缪公对于子思,多次加以问候,多次赠送肉食。子思对此很不高兴。最后,把缪公派来的人赶出门外,面朝北跪下磕头,然后拱手拜了两次,拒绝了礼物,说:‘如今才知道君王是将我当作犬马一样喂养的。’从此以后,鲁缪公就不给子思送东西了。喜爱贤士,却既不提拔任用他,又不能以恰当的方式供养他,能说是喜爱贤士吗?”
原 文
曰:“敢问国君欲养君子,如何斯可谓养矣?”
曰:“以君命将之①,再拜稽首而受。其后廪人继粟,庖人继肉,不以君命将之。子思以为鼎肉,使己仆仆尔亟拜也②,非养君子之道也。尧之于舜也,使其子九男事之,二女女焉,百官牛羊仓廪备,以养舜于畎亩之中,后举而加诸上位,故曰,王公之尊贤者也。”
注 释
①将:送。
②仆仆尔:烦扰的模样。
译 文
万章说:“请问,国君希望供养君子,怎样做才是适宜的供养方式呢?”
孟子说:“起初以国君名义送去,他便拱手拜两拜,跪下叩首接受。以后就应让粮仓的小吏不断送粮过去,厨师不断送肉过去,而不必再用国君名义送东西。子思认为,那点儿肉,使得自己不断跪拜行礼,这并非是供养君子的恰当做法。尧对于舜,派自己的九个儿子去侍奉他,将两个女儿嫁给他,百官、牛羊、粮食都已齐备,在田野里供养他,然后提拔他,让他身居高位,所以这才是天子与诸侯尊敬贤人的正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