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身世之谜,看过原书的沈珺之当然知道,但原主身在局中并不清楚。
“我难道不是爹和娘的孩子?”她故作惊讶问道。
沈万峰长长舒一口气,沉默半晌,才将自己隐藏多年的真相宣之于口。
“你其实是前皇贵妃的女儿,只是一直养在我名下,才当了这么多年我的女儿。”
还真直接。
沈珺之仓皇地站了起来,身形不稳地踉跄了几步,满眼皆是不可思议。
“爹说的前皇贵妃,是那位被株连满门的宋氏?”
“正是。”
真相透露出一个角儿,整块掀起,似乎便容易许多。
“前皇贵妃的娘家因私通前朝余孽被株连满门,连她也被贬为庶人,死在冷宫。可你毕竟是皇上的女儿,宋家求情,才留了你一个活口,送给你娘和我养育。而今真相查明,皇上心中愧疚,看信中意思,是要接你回去。”
“爹为何突然告知我此事?”犹如五味杂陈,沈珺之思索良久,问道。
她不明白,书中沈万峰能一直瞒着原主到皇室有人来接,为何在面对她时,却又能和盘托出。
而沈万峰很快便给了她解答。
“往日你总想往北境战场跑,好似绝无二愿,爹也不想这公主的身份束缚住你。但现在你略有动摇,爹便不得不提。”
他说着,难得温柔地揉了揉她的头。
“你娘是前皇贵妃的义妹,二人私交甚笃,再加上她做梦都想要个女儿的缘故,对你也算是视如己出。咱们沈家是容得下你的,但护不住你,只能将你送出去。战场还是皇宫,你得选一个,才能应对那些伺机而动的敌人。”
原来如此。
沈珺之明白了沈万峰的用心,还是感激的。但这对她而言,无疑是自穿越以来的最大噩耗——
原以为不去北境,便不用卷入纷争之中,可她料错了,当失去战场作为依靠,公主的身份为她带来的无疑是更大的麻烦。
那么是选择按照原主的路走,还是自己走出一条新路?
沈珺之不由陷入深思。
沈万峰也知这不好选择,只道:“你回去好好想想,不论你怎么选,爹都尊重你的选择。”
“好,谢谢爹。”沈珺之应了一声。
出门时,她颇有些神思不属,连在半途遇着了瞧热闹的沈亦欢,也全然没看见。
这一反应,更是叫沈亦欢以为她被沈万峰惩处,心中更生几分肆无忌惮,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且说此时漫无目的走着的沈珺之,等她回神停足,已经走到了武器架前。
原主是五岁练武的,起初是与家中大哥二哥学。他们一个使剑一个使弓,都是见刃的兵器,压根不许原主多碰,为此还吵过架。
也就是他们走后,原主才接触到了长枪,一下便爱上了。
思及此,沈珺之拿起原主惯用的红缨枪舞了几下。身体记忆倒是在,不至于太过笨拙,但要上战场,却不是只靠这点架势就行。
“小姐,您怎么上这儿来了?”沅儿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听着当真是十分急切。
待到近前,她也没等沈珺之应答,便夺走了红缨枪。
“昨儿小姐才想好的,说是能动心眼的绝不动手,今儿怎么又来练枪了?”
这是担心自己反悔了,又开始惩罚之前的懒惰。
“就是有些事情想不清楚,所以来练练。咱们回去吧。”她没坚持,这就抬脚要走。
沅儿松口气,却也不由问道:“那小姐现在可想清楚了?”
“想清楚了。”
军营和皇宫必须要选一个,否则以她的身份,势必会遭多方惦记。
前者难点,在于以性命厮杀,还要懂得排兵布阵,沈珺之自问不如原主万分之一;
后者难点,在于深宫阴谋重重,这一点她倒是能尝试解决。
选择并不难做。
沅儿还不知自家小姐心中这颇多的计较,挽起她的手,小声提醒,“小姐,奴婢今儿回来的时候,瞧见五小姐身边的红儿提了个箩筐回来,看样子小心翼翼的,也不知里头装着什么。”
“还能装什么?坏心思呗。”沈珺之撇撇嘴,甚至不用多想。
沅儿也深觉有理,“那咱们要不要去揭穿她?”
“她既偷偷摸摸的,想必不会叫咱们轻易揭穿,且等她动手便是。”
“哦哦,那咱们现在还回去吗?”
“不回了,小姐带你潇洒去。”说着,还掂量掂量自己装满银票的钱袋。
她也想清楚了,既已穿越,与其惶惶度日,倒不如顺其自然。有钱还不享受,这不符合她混吃等死的心愿。
沅儿自是乐见其成,二人一路闲逛一边闲聊,不多时便到了最热闹的集市。
“姑娘,买话本吗?”正走着,沈珺之便听身边一位老伯开口。
他笑意憨诚,黝黑褶皱的手上正拿着几本崭新的蓝皮书。
见她看来,他又往前递了递。
“这都是最新最热的故事,不论是侠肝义胆快意江湖,还是王侯将相爱恨纠葛,抑或平民之间淡茶如水,应有尽有。最主要的是,这故事还结合时事相关,定能让姑娘不出闺门、便知天下之事。”
沈珺之本就喜欢看故事,此时老伯推荐地卖力,她便准备买上基本,好作解乏。
然正当她伸手时,却有人从旁截过。
手指修长,骨节分明,一层薄茧不仅不损美态,反而更添几分刚毅。
循之往上细看,一身黑衣包裹着挺拔颀长的身躯,暗绣的金纹若隐若现。
及至喉结,一颗朱砂痣却打破了原本内敛沉稳的表象,显出几分张扬。
沈珺之的视线只定在那小小的朱砂痣上,瞧着只觉熟悉。
不是那种眼熟,而是似在书中瞧见这个设定。
“我瞧姑娘颇合眼缘,此书,算我赠与姑娘。”
说罢,他已放下一锭银子,从摊上拿起一摞,递给沈珺之。
后者还没反应过来,沅儿便已接过。没等她多问,对方便已潇洒离开。
“这公子好生稀奇,书都送了,却不问小姐姓甚名谁、家住何方。”沅儿有些奇怪地挠挠头。
沈珺之这才回过神来,想起了对方的身份——南城今年崛起了一脉新势力,名为千机阁,听闻曾是邻国大泱先帝的暗卫,后世更是在江湖乃至于朝堂纷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而青年,便是后来继承千机阁的秦纵。
那喉结之上的一点朱砂痣,还叫沈珺之幻想了好久,此时一见,才觉小小一颗痣,竟也有如此风华。
“小姐?您想什么呢?”沅儿打趣,“莫不是看呆了?人还戴着面具呢,可不知那底下是何真容,小姐可别太快陷进去。”
沈珺之想想此人的杀伐决断,不由抽抽嘴角,“人家说不定只是想跟沈家结善缘呢?倒是你,无缘无故收人东西,也不怕惹祸上身!”
“奴婢这不是以为那公子对小姐有意思吗。小姐也十三了,该琢磨琢磨自己的婚事了。”
知晓自己回宫之后,婚约便不由自己做主的沈珺之不免怅然,叹了口气。
“咦?那位老伯呢?”沅儿疑惑问。
沈珺之转眼,只见那摊位上的书还在,卖书的老伯却已经不见踪影。
“再有急事,也不能把这摊子丢了啊。这人来人往的,等他回来,还能剩什么?”
沅儿念念叨叨,正想要去整理散落的书,却被沈珺之眼疾手快地拉住。
“等等,别碰!”说着用手中糖葫芦的棍子,去挑开那书页中露出的一块暗红。
淡淡的血腥味袭入鼻腔,只见那夹层之中,赫然有四个潦草的血字——
回宫,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