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与传播:美国高校的演讲教育
第一章 绪论
戏剧与传播:美国高校的演讲教育
林青虹
第一章 绪论
本章字数: 10114

2012年10月3日晚,美国总统竞选首场辩论在科罗拉多州丹佛大学正式举行,这场辩论是竞选连任的奥巴马和挑战者罗姆尼之间的首次正面较量,将关系到未来一个月的选情走势。辩论开始前的民调显示,奥巴马以49%的支持率领先罗姆尼五个百分点,可是开场短短十几分钟过去,奥巴马已经节节退败,整场辩论当中,罗姆尼表现得胸有成竹,咄咄逼人;反观奥巴马,则显得无精打采。当罗姆尼发难时,奥巴马竟然多次转移目光,有时紧盯地板,有时看看天花板。辩论结束后的一项即时民调显示,认为奥巴马赢得辩论的观众仅有25%,投票给罗姆尼的高达67%。CNN民调中心主任霍朗德表示,自从1984年首次进行此类民调以来,此前还没有一位总统候选人赢得60%以上民众的支持。罗姆尼能创造这个纪录并不是因为他表现得有多么优秀,而是因为他的对手奥巴马在辩论中表演得太过差劲。

在总统电视辩论后,奥巴马获封“哑弹总统”的称号,其实在这之前,他还有另外一个绰号叫“提词器总统”。很多人认为,在电视辩论中没有了提词器的帮助,奥巴马就不会说话了,这也是奥巴马此次失利的重要原因。

第一场电视辩论给奥巴马团队带来极大的压力。“拯救奥巴马大作战”开始了,大家要找回以前那个滔滔不绝、语言流利、演说一流的奥巴马。他们反复观看电视辩论的视频,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错过任何一点声音,分析出以下原因:首先,在辩论中,奥巴马暴露了他的“教授”本性,长篇大论多次超时,不得不要求延长发言时间。学究式的话语方式总会让观众有距离感,而且“太啰唆”,滔滔不绝容易“失焦”。其次,奥巴马竭力表现自己是一个绅士,导致让人觉得他心不在焉、辩论时没有现场感、场上的奥巴马完全不像总统。最后,四年的白宫生活,让奥巴马习惯了高高在上,在白宫从没有谁像辩论中的罗姆尼那样当面指责过他。也许他已经习惯于华而不实、长篇大论的演说,习惯于不把对手当一回事,也习惯于在电视讲话中使用电子提词器。凡此种种都造成他在这次辩论中“消极被动”“心不在焉”“急于护短”的不自在。

团队建议奥巴马改变,但主要不是改变所说内容的实质,而是改变奥巴马表达的方式,即把重心放在表演(performance)上,必须给冗长的陈词“减肥”,缩短答案,让观众保持新鲜感。减少政策提问回答,增加设置热点议题的阐述,用寻常民众能听懂的新鲜语言给出解释,少些大段的政策陈述,多些感同身受的趣事分享和真情实感。除了主动攻击,还要加强反击。他们对奥巴马说:“回答问题的答案不需要改动太多,因为答案的好与坏只有5%的差别,应该把排练的时间花在演讲风格、速度、表演、态度以及状态投入上。”[1]为此,团队在训练基地打造了一个和下一场电视辩论一模一样的场地,并安排参议员约翰·克里“客串”罗姆尼,与奥巴马模拟辩论。

排练前,奥巴马团队对所有可能的论题、双方攻辩问题,以及观众提问提前做好预测,给出相应的言简意赅、平易近人的答案。排练时,奥巴马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模拟回答,当感觉表现不够完美时,就重来一次,直到将问题和答案烂熟于心,同时配合自己回答时声音、表情、体态、抑扬顿挫的最佳状态逐渐形成肌肉记忆,力求出口成章的表达与深情流露的表现浑然天成。

面对团队的特殊训练模式,奥巴马一开始有些不适应。他表示自己很困惑,因为自己是律师出身,总习惯于根据内心和脑海所想去抽丝剥茧地说服人。但是现在却被要求抛下自己的东西,把团队准备的内容说出来。反驳是律师的天性之一,当对手抛来一个炸弹,明明知道要怎么反击时,却要说服自己不可以用自己脑子里蹦出来的东西,而要说另一套,这是违背自己天性的。因此他很容易“出戏”,跳回到自己脑子原本想的答案,这等于是教大脑用另一种方式运作,好比自己是左撇子,却开始要学用右手写字。

面对奥巴马的焦虑,大家激励他道:“你的演讲不仅要让大家知道你的施政方针是什么,而且事关美国人民会不会支持和相信这一任政府。如果你在表达你的政见时缺乏热情和激情,民众就不会相信你有信心做到。当然,如果你和罗姆尼演讲时同样做到了积极而热烈,凭你的政见,一定是咱们胜出。想想,你还剩下两场电视辩论,把罗姆尼和主持人的时间去掉,留给你的时间总共75到80分钟。再不适应,这辈子也就剩下这75到80分钟的电视辩论展示时间,比一部电影还短。你可以做到的,虽然很不舒服,但是就剩这些了,终点就在前方。”[2]奥巴马终于克服了“表演”的心理障碍,慢慢进入状态……

10月16日,第二场电视辩论在纽约州霍夫斯特拉大学举行,奥巴马恢复了能言善辩的常见形象,尽管实际上奥巴马也在避重就轻,绕开几乎所有重要议题,但他积极、探索的姿态却令观众感到更自然、更舒服。反观罗姆尼,对奥巴马的集火攻击漫无头绪,自己却用力过猛,被对手狠踢了几脚屁股。辩论后民调显示,奥巴马略占上风。通过这轮辩论,奥巴马成功让公众相信,自己的第一轮只不过是偶尔的发挥失常,并扭转了下滑势头,这很可能成为大选胜负的关键。

用一个故事开场,即使不是一个最好的选择,至少也是一个不坏的开头。就让我们用奥巴马这个故事,开启这次探讨。

奥巴马参加总统竞选辩论,这个故事有着丰富的信息,政治学、心理学、传播学都可以找到自己研究的领域。有意思的是,它也是表演学研究的素材。人生如戏,人的一生需要扮演很多角色,父亲、妻子、学生……总统也是一种角色,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人的成功,就是其角色扮演成功;反之,人的一切失误,都可以从角色扮演不得体上找到原因。诞生于美国的人类表演学[3]认为,人类的一切活动都可以当作表演来研究。

总统竞选辩论,是一场特殊的演讲。本质上,这是一个关于演讲的故事。当我们用“演讲”作为关键词,从故事里就能读出以下信息:

(1)演讲可以改变世界。

美国是当今世界上影响力最大的国家之一,美国总统也是当今世界上权力最大的政治人物之一。可是这样一个影响世界的关键人物的选择,却要通过演讲这个程序来完成。如果把美国总统选举当作一场比赛,那么,演讲就是决定胜负的必选项目。一场演讲的得失,关乎选举的胜败。一场演讲,影响了美国总统人选,从而影响了世界的格局,影响了历史的走向。所以,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演讲可以改变世界,甚至改变历史。

(2)演讲可以改变命运。

且不说普通人,即便贵为总统,演讲也可以改变命运。同一个人,履历没有变、身份没有变、立场没有变、政策没有变,但不同的演讲,民意反应却有天壤之别。奥巴马都差点因为演讲失败而与总统连任失之交臂,演讲可以成为改变人生命运的关键环节。

(3)演讲是一种专业。

奥巴马能够成为总统,而且是出身法律教授,肯定有过人之处,可是在这一次的演讲中,他却变成一个菜鸟。不是谁身份高、学历高、智力高,谁就天然懂演讲,甚至不是你曾经有过成功的演讲经验,下一次就可以演讲好。奥巴马当过总统,玩过总统竞选辩论赛,但下一次,仍然可能跌出专业水准之外。

(4)演讲是一种能力。

演讲作为一种专业,突出地表现在它是一种技能。能言善辩,是一种能力。演讲这种能力,就是公众表达能力。演讲的对象是公众,演讲的方式是表达。比如奥巴马对提词器的依赖,就是公众表达能力的不足。正如白宫御用历史学家玛莎·乔伊特·库玛所说:“这对眼神交流会起到不好的作用。用提词器会在总统和观众之间形成一道墙,因为总统的眼睛总是会盯着提词器。”团队帮助奥巴马改变的不是他演讲内容的实质,而是他的演讲重点及其表达方式。

(5)演讲需要训练。

演讲不仅是一种专业,而且是一种能力,这种专业技能就需要训练。第一次演讲失利,奥巴马就发现他迫切需要培训,培训他的就是他的团队。他团队成员的学历、身份、智慧乃至综合能力,可能都不如奥巴马,可是在演讲专业上,他们就是奥巴马的老师,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就是演讲教育的一种特殊形式。

(6)演讲可以培训。

奥巴马团队对奥巴马的培训,是有一整套模式的,有分析,有模拟,有排练。“面对团队的特殊训练模式,奥巴马一开始有些不适应。”经过“拯救奥巴马大作战”的培训,在第二次演讲中,奥巴马找回了以前那个滔滔不绝、语言流利、演说一流的形象,奥巴马的培训,可以说成效显著。这证明,演讲教育是有模式可循的。

综上所述,奥巴马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的道理,概括起来就是几句话:演讲是重要的,演讲教育是必要的,公众表达能力的培养是有模式可循的,美国对演讲与演讲教育是极其重视的。

因此,奥巴马的故事,就触及本书最重要的几个关键词:演讲、演讲教育、美国、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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