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自传(名人传记系列)
第一章 宣扬美德
富兰克林自传(名人传记系列)
[美]富兰克林
第一章 宣扬美德
本章字数: 19710

1788年8月,我开始在家中动笔写作,许多笔记已在战争中散失,因而不能写得像我想象中的那么好。幸而还是找到了下面这一些。

在我脑海中渐渐形成了一个计划,这个计划看起来是正确可行的。它第一次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是以以下片断的形式,我偶然地把它们保存了下来:

1731年5月19日,在图书馆,由我所阅读的历史中所观察到的。

世界上的重大事件,例如战争、革命等大都由政党推进或影响。

这些政党的见解大都代表了他们当前大部分人的利益,或者正是他们要着手获取的。

不同政党之间的不同政见是混乱之源。

当一个政党在实施伟大的蓝图时,党内每个成员心目中都有权保留他独特的个人利益。

在政党获得它的重大的目标后,每个成员如果都坚持要求得到他的那份利益甚至不惜践踏他人的利益,就会给政党造成分裂,因而也会引起更大的混乱。

不管他们嘴上怎么说,政界中的人是很少只从国家利益这一目的为出发点来做事的。尽管他们的行为对他们的国家有真正的好处,但是人们仍然会从整体上看待个人和国家利益的,而并不纯粹是出于爱国热诚。

在政界中能为人类利益服务的人几乎少得可怜。

在我看来,当前很有必要把各国有德行而又良善的人组成一个正规的团体,名为“联合道德党”,由明智的、恰当的理论来领导,党员们要服从这样的党章。对这些人而言,如果和普通人遵守一般的法规相比,他们当然能更自觉地遵守党章了。

目前我认为假如有一个德高望重的人来试办这样的党,他必然会得到上帝的赐福,一定会成功!

本杰明•富兰克林

我常在心里打算,只要我一有空闲的时间就要开始实施这个计划。因而在筹划前期我就不时地把那些偶尔出现在我脑海里的构想记下来。可惜这些笔记大部分也遗失了。但我找到了一个原拟为教条草案要旨的文件,其中包含了一些我当时认为是各派宗教的精髓的东西,它摒弃了一切引起各教派信徒都反对的东西。原文如下:

天地万物皆由上帝创造。

上帝以天道总控万物。

世人应对上帝充满崇拜、感恩之情,祈祷上帝庇佑。

但是上帝最喜欢对人行善。

灵魂永存。

不管在今生或来世,上帝都惩恶扬善。

当时我的这一理念还是个秘密,只对年轻的单身汉宣传,每一个加入的信徒不但要宣布接受这些教条,而且应当按照前述方式,对那些美德接受13个星期的实践和考查。这一组织的存在应当暂时保密,直到信徒增加到相当人数时为止,以防不轨之人申请入教,但是信徒们应当在友人中物色悟性较强、性情温和的青年,逐步审慎地告诉他们关于这一组织的计划。信徒们应当保证在个人的利益、事业和发展上互相劝勉、协助和支持。这一组织将定名为“自由自如会”,所谓自由,是指由于普遍养成了那些美德的习惯以后,人们能脱离罪恶的统治,特别是在养成了勤俭的美德后人们可以避免负债,负债使人有遭受拘禁和成为债主的奴隶的危险。

关于这一计划我所能记起来的就只有这些了。我记得我曾经把一部分计划告诉过两个年轻人,他们相当热情地支持这样做;但是由于我当时境遇困顿,必须兢兢业业地操持业务,因此不得不把这计划的进一步执行留待日后。后来又由于千头万绪的公私事务缠身,使实施一再延期,后来我已没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来从事这一事业。可是,至今为止我还认为这是一个切实可行的计划,如果能够把许多良善的公民组织起来,可能是一件十分有益的事。同时,我并没有被这件事的外在艰巨吓倒。我一向认为一个人只有具有坚韧的意志才能促成伟大的变革,才能在人世间做一番伟大的事业,并且还要看他是否一开始就能制定一个好的行动计划,摒弃一切足以分散他注意力的娱乐和其他工作,把执行计划当做他唯一的目标和工作。

1732年我第一次使用理查德•桑得斯的名字出版我的历书,随后一直持续了25年之久,一般把它叫做《穷理查德历书》。我设法把它写得既有趣又有用,因此它大受欢迎,使我从中获利不少,每年的销售量高达1万册。很多人都在读这本书,在宾夕法尼亚以及附近几个州几乎每几家中就有一本,因而我认识到这是在普通民众中进行教育的一种恰当的工具,那时的人们几乎只会买这本书。因此我把成语箴言印在历书中重要日子的空白处,这些箴言主要是关于勤俭致富而获得美德之类的,因为一个人要长期坚持诚实廉洁是比较困难的,在这里引用一句谚语来说吧——一只空袋子是不容易站得笔直的。

这些谚语是来自各个民族、各个时代智慧的精华,我把它们收集起来写成一篇文章,印在了1757年的历书首页,并把它作为一个明智的老人在参加一个拍卖活动时向公众所作的一篇长篇大论。我相信将这些分散的箴言收集在一起能对人们产生更大的影响。这篇文章受到了普遍的好评,几乎美洲的所有报纸都全篇转载它。在英国,人们用巨幅的纸张翻印了它,并把它张贴在家里以示警戒;在法国有两个译本,贵族和牧师们也大量购买并把它们免费赠送给贫苦的教区居民和佃户们;在宾夕法尼亚,因为文中表达了反对把钱财浪费在外国奢侈品上的观点,因而人们认为在它出版后的几年里市场上的货币的增长跟它的影响是分不开的。

我认为我的报纸也是进行教育的一个平台,因此我常在报上转载《旁观者》或其他有关伦理道德的文章摘要。有时候我也发表一些我自己的短文,它们原先是为“密社”中讨论而撰写的。我的文章有一篇是用苏格拉底式的对话体写成的,旨在证明不管一个人的资质和才能如何,如果道德品质低劣,他就不能真正成为一个明达的人。另一篇论自制克己,指出在培养某种品德时,要直到该美德成为一种习惯,并且还能抵御与它相反的嗜好干扰时才算成功。这些文章大概发表在1735年初的报纸上。

在经营我的报纸的过程中,我小心地避免登载一切诽谤性和带有人身攻击意味的文章,这种诽谤和污蔑近年来已成为我们国家一种莫大的耻辱。当人们要求我刊登这一类的东西时,作者总是理直气壮地说,我们有出版自由,报纸有如公共马车,任何人只要愿意出钱都可以在上面占一个位子。我也不客气地回敬:假如他愿意,我可以为他单独发行,但由他自己分发,他需要多少份我都可以办到,而我没有义务替他散播毁谤。因为既然我跟我的订户订了合同,承诺向他们提供一些有益或是有趣的东西,那么我就不能在他们的报纸上刊登与他们无关的私人口角。假如我这样做,我就是违约的——虽然他们不会责备我,但显然这样是对他们不公道的。眼下在报纸发行这个行业中有许多人,为了满足个别人士发泄怨恨的要求,毫不犹豫地刊登一些无事生非的污蔑性的文章,毁谤我们中间一些品德优秀的人,挑拨是非,甚至引起决斗。此外,有些报纸甚至随便地刊登一些文章指责和评判邻国政府和我国最好的盟国政府的政治措施,而这些评论又是非常愚蠢粗鄙的,这种举动可能会引起巨大的灾难性的后果。我提到这些事,是为了告诫年轻的报纸发行人,切不可贪眼前的一时痛快而毁掉自己报纸的前程。他们应当坚决地抵制这样病态的要求,因为从我的例子中可看到:拒绝刊登侮辱性的文章从长远来看,是不会和他们的利益相违背的。

1733年我派我的一个职工去南卡罗来纳州的查里斯顿,因为那里需要一家印刷铺。我向那里提供了一架印刷机和一些铅字,跟负责人签订了一个合伙合同,我担负三分之一的开销,同时他要向我缴纳三分之一的利润。负责人是个博学的人,诚实廉洁,美中不足的是不懂会计。所以有时候他虽然汇款给我,但我却没有他详细的财务账目。甚至直到他去世都没得到过一个令人满意的、有关我们合伙情况的账目报告。在他死后,他的遗孀继续管理印刷所的事物。她是荷兰人,且在荷兰长大。据说,荷兰妇女都会接受会计教育。因此她不但对以往的收支做了一个尽可能清楚详细的报告,并且以后每季按时寄来十分精确的账目明细。在她的管理下,印刷所的事业相当成功,她不但把一家孩子都养育成人,在合伙期满后,还能够把印刷所从我这盘过去,交给她的儿子继续经营。

我提这件事旨在向女性推荐会计这门学科,万一以后不幸寡居,这门知识比起音乐或者舞蹈对她们和她们的子女来说,应该更有用。它使她们不至于受坏人的欺骗而遭受损失,甚至使她们能够靠着已经建立起来的关系继续管理一家赚钱的商店,直到她们的孩子长大后,能够继续经营事业时为止,这样对家庭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约在1734年,一个叫韩博希的年轻传教士从爱尔兰跑到我们这里来传道。他声音洪亮,而且讲起道来,即使没有准备也能口若悬河、头头是道。他的讲道吸引了相当数量不同教派的人,他们异口同声地赞美他,我跟那些人一样经常去听他讲道。我喜欢他的传教,因为他并不是照本宣科,而是以生动的例子来劝人为善。但是我们的信徒当中有些自命为正统派长老会信徒的人,强烈反对他的看法——大多数年长的牧师都参加了这一派,并且向长老会的宗教议会提出控告,指责他为异端学说,并要求禁止他在这里传教。我那时也是他热烈的拥护者,并且尽我的力量来协助他。我把拥护他的人组织起来,我们为他战斗了一段时间,那时候满怀胜利的希望。双方都在这时进行了不少笔战。我发现他虽然是一个极其雄辩的传教士,但对于写文章却不在行,因此我便替他捉刀,代他写了两三本小册子和一篇论文,于1735年4月在《公报》上发表。这些小册子像其他的普通争论性文章一样,虽然当时风行一时,事后却很快无人问津了。我想,现在可能连一本也找不到了吧。

在论争中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极大地损害了他的形象。反对派中有一个人,在听完他的一篇大受人们赞美的讲道以后,觉得以前在什么地方读到过类似的文章,至少有一部分曾经见过。经过一番搜索后,那人在一本英国的评论中找到了那段说教得十分详细的引文,原来这是引自浮士德博士的讲道文,这一发现使我们当中的许多人看不起他,因此不再支持他了,这样我们在宗教议会中的斗争很快失败了。但我始终是支持他的,因为我宁可听他念别人写的优秀的讲道文,也不愿听他自己杜撰的恶劣的说教,尽管一般的传教士都是自己写讲道文的。后来他向我坦白说他的说教全都不是自己写的,他还说他的记忆力过人,任何讲道文一经过目,就能成诵。我们被击溃后,他就离开了这里,到别处碰运气去了,我也离开了这个教会,以后再也没有加入这一教会,可多年以来,我依然捐赠以维持这一教会和牧师们的生活。

1733年我开始学习法语。不久我便获得了足够的法语知识,能够顺利地阅读法语书籍。接着我又学习了意大利语。当时一个朋友也在学习意大利语,他常约我下棋。但下棋的时间占用了太多我原定学习的时间,我不得不拒绝他的邀请了,除非遵守这样的条件——每盘棋的胜利者有权指定一种作业,不论是语法方面的背诵还是句子的翻译,失败的一方要保证在我们下次下棋之前做好作业。因为我们的棋艺不相上下,这样我们就相互把意大利语灌输到各人的头脑中去了。以后我又花了点时间去学西班牙语,也能阅读西班牙语书籍了。

我在上面已经提到过,我幼年时曾在拉丁语学校里学过一年拉丁文,后来我就完全把它置之脑后了。但当我熟悉了法语、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后,再翻阅一本拉丁文《圣经》时,我出乎意料地发现,我所掌握的拉丁文远比我想象得多,这就鼓励了我再去专心学习拉丁文的信心。继续学习拉丁文后我的收获很大,因为以前学过的几种语言为我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从这种情况来看,我觉得我们教外语的惯常方式有些问题。有人建议,我们学习语言应从拉丁文开始,在学会了拉丁文后再学习由拉丁文演变而来的现代语言就会容易得多了。这种方法未尝不合理。但是,为了更顺利地学习拉丁文,我们为什么不可以从希腊文或其他的什么文开始呢?当然,假如你能不用台阶就攀到顶点,然后再从顶端往下走会是比较容易的。但是毫无疑问,假如你从最简单的部分开始学习,循序渐进,那样也很容易攻克最难的部分。许多人学习拉丁文,学了几年后毫无成绩并最终放弃了,他们学无所成,还白白浪费了几年光阴。因此,我就建议主管我们青年教育的当局考虑是否应当从个别的语言开始学习,比如法语,意大利语等,然后再学习拉丁语。就这两种情况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假如花同样的时间,虽然都没有把拉丁语学好,但在后一种情况下我们至少可以学会一种或两种其他外语,而这些语言是现代社会通用的,所以即使没有学会拉丁文,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可以用到它们,而前一种方法则是花了时间却什么也没学到。

我离开波士顿已经10年了,现在我的生活已经较为宽裕,因此我回了一趟老家,故地重游,走亲访友。在这以前我还没有充裕的财力做这样的旅行,这一次也算衣锦还乡吧!在回来的路上,我又去新港看望了一下哥哥,此时他已经把他的印刷铺搬到那里去了。我们甫一见面,过去的旧嫌宿怨统统冰释了,真是相逢一笑泯千仇啊!兄弟毕竟是兄弟!哥哥的身体已不如从前,他的健康每况愈下。他可能预料到自己的大限已不远了,因此对我有个请求,算是临终遗愿吧,他希望我在他死后照顾好他年仅10岁的儿子,并使之子继父业。我答应了,后来我先送他读了几年书,然后再让他学印刷业。他母亲那时继续经营印刷所的业务,直到他成年。他成年后,我送了一套新铅字给他,因为他父亲留下来的铅字有点磨损了。这样我也终于能弥补当初因我过早地离开哥哥而给他带来的种种损失了。

1736年,我的一个可爱的儿子——那时才4岁,因感染天花而夭折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痛心疾首,深深地陷入了悔恨当中,直到现在,我都无法原谅自己没有为他事先打好疫苗。提起这件伤心的往事,是为了警示那些不给孩子们种痘的父母。即使孩子打过疫苗却依然生病而死,做父母的仍然无法原谅自己;但是不打疫苗,我的例子业已证明,孩子也有同样的危险!种痘比不种痘来说,相对生的机会大一些,因此,他们理应选择一条危险较少的道路。

我们的这个社团是一个非常有益的组织,它的会员们对它也十分满意。有些会员想介绍他们的朋友入会,但是假如这样做,那就会超过我们早先确定的适当限额——12人。从一开始我们的社团就是秘密的,这一点我们都信守承诺。这样做是为了保持社团的纯洁,免得坏人混进社团,可是有些人我们难以拒绝。我,作为反对放宽限额的人员之一,作了折中的书面建议,提议每个会员应该分头组织一个附属社团,拟订相同的讨论规则,但是不得泄露它与本社团的联系。这个办法的优点是,更多的青年公民可以利用我们的社团获得提高,在任何时候,我们也可以更好地了解一般民众的意见,因为我们社团的会员可以在分社中提出我们研究的论题,并且把各分社讨论的经过、结果向社团报告;通过这样集思广益的方式,我们社团的每个人在事业上都可以得到提高。而且我们还可以把社团的主张和看法辐射到各分社中去,这样一来,我们的政治影响和为社会服务的力量也得到了加强。

这个建议被采纳了,每个会员开始组织他的分社团,但是也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成功,只有五六个分社组织起来了,它们的名称五花八门,像“葛藤社”、“协会”、“群社”等。分社的建立不但对会员自己有益,而且对我们也有不少的益处,比如提供消遣、扩大信息量、增加教益等,同时,在很大程度上与我们原先的期望相去不远,在某些特殊的事件上对公众的舆论也有相当的影响,以后在适当时候我还要举出一些这类的事例。

1736年,我当选为州议会秘书,这是我生平第一次获得升迁。第一年我获得了一致通过,到了第二年,当我又一次被提名时(秘书的任期跟议员的任期一样都是一年),一个新议员为了另一个候选人的当选,发表了一篇长篇演说反对我,但我最后还是当选了。我心里自然很高兴,因为除了秘书职位本身的薪水外,我还可以利用这个职位做些生意,赚些外快。比如我可以同那些议员保持联系,进而招揽印刷选举票、法律条文、纸币和其他零星的公家生意。这些生意,总的来说,利润是相当丰厚的。

因此我由衷地希望那位议员没有反对我,因为他不仅是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富有的绅士,而且还富有天赋,日后必定成为议会中很有影响的人物。后来的事实果然如此。我不想对他阿谀奉承以期获得他的青睐,但也不想和他就此结怨。后来我采取了另一种方案,我听说他的藏书中有一个珍本,于是便写了一张便笺给他,表示我很想看看那本书,希望他能借给我几天。他立刻把那本书寄来了,过了一星期左右我把书还给他,并附了一张便笺,热烈地表示我的谢意。自此以后,我和他的关系便有了转机。后来我们在议会中见面时,他主动和我打了招呼(他以前从不如此),并且十分殷情有礼。从此以后,在我需要的时候,在任何情况下他都愿意给予我帮助,我们因此成了知己,友谊一直持续到他生命结束。这又一次证明了我以前听到的一句古老的格言:一旦一个人仁慈地帮过你一次忙,那么以后他会比受过你恩惠的人更乐意帮助你。同时,这件事也表明冤家宜解不宜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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