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本杰明•富兰克林在富兰克林学院的生活)
1706年:出生于波士顿,并在南部的老教堂里受洗。
1714年:进语法学校学习。
1716年:中断学业,帮助父亲做工。
1718年:开始成为其兄詹姆斯的学徒,从事印刷业。
1721年:开始写短诗并且匿名向《新英格兰报》投稿,并做过该报临时编辑。成为一名自由主义者和素食者。
1723年:撕毁学徒契约,前往费城,在凯默印刷所当印刷工,放弃素食主义。
1724年:被基思州长说服为独立开业赴伦敦,并且在那里工作,当印刷工;发表论文《论自由与贫困,快乐与痛苦》。
1726年:返回费城,先当干货铺店员,后当凯默印刷所的工头。
1727年:创办“讲读俱乐部”,研究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各种问题。
1728年:和休?梅鲁迪斯合开印刷所。
1729年:创办《宾夕法尼亚报》;开办文具店;出版《试论纸币的性质和必要性》。
1730年:和黛博勒?里德结婚。
1731年:创办费城图书馆。
1732年:以笔名理查德出版《穷理查德历书》创刊号。这本历书,包含了他25年的人生智慧,它在美国人的性格建构过程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它把美国人紧紧地团结在一起,尽管美国人的性格和文化如此多样化。
1733年:开始自学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和拉丁语。
1736年:担任宾夕法尼亚州议会文书;组建费城联合消防队。
1737年:就任费城邮政局长;改革费城警务。
1742年:发明富兰克林“开炉”。
1743年:建议成立大学,这个建议后来被采纳成立了宾夕法尼亚大学。
1744年:创办“美洲哲学学会”。
1746年:发表《平凡的真理》,组建费城的国民自卫队,开始电学实验。
1748年:改印刷所为合伙经营;当选宾夕法尼亚州议会议员。
1749年:任印第安商贸委员。
1751年:帮助创办费城医院。
1752年:作闪电传蓄实验——费城电风筝实验。
1753年:因电学研究成果获英国皇家学会的科普利金质奖,被推举为皇家学会会员;被耶鲁大学、哈佛大学授予硕士学位;与他人合任北美邮政总代理。
1754年:作为宾夕法尼亚州代表出席在奥尔巴尼召开的殖民地代表会议,提出著名的“奥尔巴尼联盟计划”。
1755年:典当自己的财产以供给布纳德多克的军队;获得议会批准帮助皇家远征军;建立费城国民自卫军,任指挥官。
1757年:在议会提案铺设费城街道;发表《致富之路》;作为宾夕法尼亚州议会代表赴英请愿,反对业主在殖民地的免税特权,享受和英国本土的同等自由。
1760年:通过努力使英国王室枢密院决定,殖民地业主的产业必须同样纳税。
1762年:发明玻璃琴,流行欧美数十年;被牛津大学和爱丁堡大学授予民法博士学位;返回北美。
1763年:开始为期五个月的巡视北部殖民地邮政之旅,开始改革邮政。
1764年:在宾夕法尼亚州议会选举中败于激进派;作为宾夕法尼亚州议会代理人赴英请愿,反对业主劣政。
1765年:反对印花税法案。
1766年:在英国下院为废止印花税事答辩;任马萨诸塞、新泽西、乔治亚州的代表;出访哥大。
1767年:初次旅法,受法王接见。
1769年:获哈佛大学观察员称号。
1772年:当选法兰西皇家科学院“外国会员”。
1774年:被解除北美邮政总代理之职;结识并介绍托马斯?潘恩赴美。
1775年:返回北美;当选北美殖民地第二次大陆会议代表;建立秘密通信委员会;担任加拿大合作治安委员会委员。
1776年:参加起草《独立宣言》;当选宾夕法尼亚州制宪委员会主席;奉大陆会议派遣出使法国。
1778年:缔结《美法友好通商条约》和《美法同盟条约》。
1779年:受命任驻法全权大使。
1780年:成为波士顿的“美洲科学艺术学会”会员。
1782年:签署和约预备文件。
1783年:英美缔结《巴黎和约》。
1785年:返美;当选宾夕法尼亚州州长,1786连任。
1787年:再次当选宾夕法尼亚州州长参加联邦宪法会议,促成宪法通过。
1788年:退出政治舞台。
1790年:逝世于费城(4月17日)。坟墓位于第五大道的费城教堂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