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家都爱了谁?
论婚姻与道德
哲学家都爱了谁?
黄鼎元
论婚姻与道德
本章字数: 4507

虽然罗素著作等身,但既然我们要谈哲学家的爱情故事,以及他们怎么理解爱情或婚姻,那我们就专门看看罗素在1929年出版的《论婚姻与道德》这本书吧!这本书的内容虽专门讨论了婚姻与道德的问题,却是以批判他那个时代的婚姻观念为主。出版这本书的时候,他正处于第二段婚姻中,和朵拉这位女权主义者在一起生活。或许是这个因素,这本书中提到的部分观念即便在现代仍显得大胆。我们可以想见,这本书在当年会受到多少谴责与批判。罗素自己也很清楚,既然要走在时代的前端,当然要面对保守势力的攻击。即便如此,1950年当他因为这本书与其他作品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并获邀前往瑞典受奖时,他仍然充满惊讶与担忧。他想起,300年前,笛卡儿(René Descartes)曾前往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并病死在那的过往——笛卡儿当年为了逃避因为自己的哲学主张可能遭到的迫害,而接受瑞典女王的邀约,前往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为她讲授哲学,无奈因天寒地冻加上水土不服,笛卡儿因肺炎过世(瑞典女王为此还曾自责不已)。

我们并没有要将这本书通篇进行摘要或为读者导读,尽管这本书有中文版,而且全书篇幅不长。罗素在书中对性道德、婚姻与家庭提出许多在当代仍足以令保守势力震撼的主张。简单来说,罗素认为,不论是性道德或是家庭及婚姻的观念,都跟时代及社会有关,这一切不过是在不同环境下,不同的实践结果而已。你可以想见,罗素会认为性的伦理其实是不断在挑战中发展起来的;但你可能很难想象,罗素认为苏联时代是唯一一个以理性考量决定性伦理与制度的国家,虽然其制度也并非完美无缺,但怎么样都比欧美好。这本书里有不少主张正好构成情感与婚姻的一系列发展——从观念、同居到婚姻及离婚,罗素都有他独到的见解。

我们很清楚婚姻和性道德这些议题彼此相关,可是为什么相关呢?罗素认为,这些主张与其说是为了保护女人,不如说是为了男人那点可悲的尊严。现代社会有很多观念其实都是父权社会保守态度下的产物。许多理所当然的规则或态度,其实也都验证了我们还习惯于父权社会的思维。

因为身处父权社会,加上独占欲望的强烈,性被逐渐污名化。一讲到性,世人都会觉得这就是肮脏污秽的东西。但是罗素认为,若没有充足的性知识就结婚,再加上两个人都被浪漫爱情冲昏头,不过就是在幻想中结婚而已。罗素说美国人就是这样,将婚姻视为浪漫的过程,他们制定的法律和风俗皆以未婚女子的梦(幻)想为基础,结果根本没见到什么幸福婚姻产生,反倒是一堆人离婚:

婚姻是远比两个人相伴之快乐更为严肃的大事。它是一种制度,由于生儿育女的事实,形成社会一部分中亲密无间的组织;它所具有的重要性拓展,要远在夫妇间的个人感情之上。这或许是好的——我认为这是好的。浪漫的爱情应该是形成婚姻的动机,但是我们得懂得,那种能够使婚姻维持幸福并完成它的社会目的的爱情,并不是浪漫的,而是更为亲密、更富亲情和现实性的。(《论婚姻与道德》第六章)

不过,罗素也并非认为有性就可以解决一切,他也指责所属时代性道德的每况愈下。过往因为戒律或道德规范而受到限制的女性在拿到需要的权力后,其天性被彻底释放。这些要求权力的支持者,过于急躁地将过往男性拥有的权力直接加在女性身上,产生的结果已经到了“我全都要”的地步。毕竟过往道德只要求女性贞洁,对男性毫无要求,一旦直接套用就在忽略差异的情况下产生混乱。除了权力一把抓的局面,女人还可以在没有相对应的知识下,随意使用避孕药。罗素认为性道德的建立不是只要求要有道德,还要有相对应的知识。罗素撰写《论婚姻与道德》的年代,性知识仍然保守,所以与其压抑不如纾解,与其禁止不如适当开放。毕竟性冲动是人的天性,再怎么阻止,人还是拥有类似的欲望。因此,正确教导性知识比围堵或愚民政策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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