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间最高贵最隽永的爱情,便是同甘共苦。这样的爱情,可以高贵得掷地有声,亦可以心安理得地昂首而立。你若风雨未央里共苦,我必锦绣繁盛间同甘,爱情里,永远没有唾手可得的繁华相依。没有共苦,又怎能配得上他的同甘。
这世间最高贵最隽永的爱情,是同甘共苦。
爱情本是比翼鸟,现在风雨未央时,你相伴左右;那么,将来锦绣繁盛间,我必深情以报。
爱情里最真实的陪伴,不是甘之若饴时,而是风雨未央里。
爱情世界里的相随,无非甜与苦两种。也就是说:爱情的世界里,有甜日子,也有苦日子。很多爱情,爱的最初,都有一段物质世界不够丰富的“苦日子”,此时,如果你愿意陪我跋涉过最艰难的这段“苦日子”,那么,在未来的“甜日子”里,你就是我锦绣人生里当之无愧的王者,你也是配得上我用最好的一生来相守陪伴的人。
如果,你只愿意在“甜日子”里和我相安无事,却不愿在“苦日子”里和我相濡以沫,那么,在未来我的“繁华人生”里,你便配不上我的锦瑟陪伴。
于是,爱情在甜与苦之间,流转飘忽;爱情的归属,也在甜与苦之间,来去不定。
流转不定间,爱情在甜与苦里,挟裹着世事,在现实的风起云涌里,真实地登场。那是爱的甘之若饴,和爱的风云未央,把爱的真伪,在现实里赤裸裸地剖开,让每一个真正走过爱情的人,在自己的世界里,看到爱情的真相。
爱情,终归要在甜与苦里,露出最本真的面目。
一种爱情,不问其爱之从何而起,只问其爱之物欲从何而来。所有的爱意归属,都要以物质归依为标准。只要爱里,衣食无忧,风平浪静,养尊处优,就是爱的上上选。
这样的爱情,轻浮得飘然无依,也必被轻视得卑微无存。
一种爱情,不问其未来的归路,只问其眼见之处甘甜几何。所有的情之相依,都要春风沉醉、月朗风清,岁月静好。只要爱里,没有潮起潮落,没有沧海桑田,没有风雨未央,就是爱最甘美的静谧时光。
这样的爱情,浅薄得只可以在眼前盛放,却没有了死生契阔的铮铮铁骨。
还有一种爱情,不问其爱之何起何去,不问其爱之何金何玉,也不问其爱之何甘何甜。所有的恋之所向,都是无所欲无所求的爱意缱绻,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情若知其所起,便不是一往而深。哪怕爱的最初,骤雨腥风;哪怕爱的最初,清贫无一物;哪怕爱的最初,前路遥遥无期;哪怕爱里,颠沛流离;哪怕爱里,风雨未央……也要,一生一心,伴你左右。
这样的爱情,可以高贵得掷地有声,亦可以心安理得地昂首而立。
当风雨未央的苦后,迎来了锦绣繁盛的美好时光,曾经所有的陪伴,已然幻化成“配得上拥有最好”的资本,在爱的苦尽甘来后,盛放幸福……
那一年,他和她相爱。
那时,他是个穷小子,家徒四壁。他一直以为,这样的他,没资本爱上谁,也没资本让谁爱上自己。
于是,他决定暂时将爱封存。
可是,爱的出现,是一件措手不及的事情。
她像一个扑扇着洁白翅膀的天使,扑簌簌降落在他最灰暗的人生驿路上,让他幸福的不知所措,又惊慌的不知所以。
幸福,是因为看到她的第一眼,他就爱上了美丽善良的她。惊慌,是因为爱上她时,他为自己的一无所有而自卑无比。
他想把最好的给她,可那时的他,却是那么的无能无力。
他决定,转身离开,不能给她全世界,就给她自由,飞往更高的天空。
他以为,她会欣然而去。可她,紧紧抓着他的手,不肯松开。她说,她要跟他一起走过风雨未央的时光,不问未来的路何去何处,只要此刻相拥,就是幸福。
他热泪盈眶,揽她入怀,在心里发誓,未来,要给她创造最美的生活,要把全世界最好的,给她。
他知道,她是个爱美的女人,和所有爱美的女人一样,她喜欢华美的衣服鞋子,喜欢那种漂亮衣服穿在身上,举手投足间衣襟飘飘的韵味。可和他在一起的日子,她把所有爱美的心思,深深掩埋。她总是穿着简单的棉布衣裙,高高地挽着发髻,淡雅地过着最简朴的生活,浅笑盈盈的脸颊上,看不到一丝幽怨。
他知道,她是个喜欢时尚的女人,和所有挥洒个性的女人一样,她喜欢穿着高跟鞋,咯噔咯噔地走过青石板,一回头间,便可以顾盼生辉。可和他在一起的日子,她把高跟鞋,悄悄搁置。她总是穿着平底球鞋,脚步如飞地奔忙在和他一起谋生的路上,那矫捷利落的身手,俨然就是个幸福的女汉子。
他知道,他是个喜欢精致的女人,和所有有小资情结的女人一样,她喜欢打理那一头瀑布一般的长发,修理纤长秀丽的指甲,仰头举手间,可以风姿绰约。可和他在一起的日子,她把柔顺的长发,剪成了齐耳短发。每次在风里雨里穿越时,她的短发都会在风拂过时散落脸上。她总是开心地拨开,露出一对美丽的梨涡。
这些,他都看在眼里,痛在心上。
他在心里发誓,未来,要把最锦绣繁盛的甘甜,给她。
只有她,才配得上拥有最好的生活。
他决定带着她,一起去繁华的城市,寻找创业的机会。
初来乍到的城市,繁华似锦,但彼此一无所有的他们,与这里格格不入。那一年的春天,柳絮纷飞,一如他们纷繁复杂的心情。他们在城边上的平房区找了一所简陋无比的房子,住了下来。
他在超市找了一份打杂的工作;她也在超市门口,做起了发传单的工作。只是这份特殊的工作,需要全身穿着厚重的大熊外罩,以可爱的形象向过往的路人,发放传单。
那年的夏天,烈日炎炎,站在热浪袭人的街头,她躲在密不透风的大熊里,任汗水打湿衣衫,依然乐观地做着那个时候,不得已要去做的事情。每天她都感觉自己要坚持不住了,但为了和他一起走过那段最苦的路,她还是咬着牙熬过了一天又一天。
每次超市打烊后,他都会迫不及待地跑去看她。看到她穿着厚重的外罩,摇摇晃晃地在人群里穿梭,都会有泪水,打湿眼眶。
那时,他都会跑过去,隔着厚厚的毛,心疼地摸着她的头。那么厚的外罩,却无法隔开他们爱的温度,她能感觉到,他手心里传来的爱的倾诉。彼时,他会和她一起发传单,街头那一对并肩而立的人儿,成了城市里的一道风景线。
她隔着外罩,和他相视而笑。
那一天,她提前发完传单,早早回家,为他做饭,他们已经好久没有好好坐在一起吃饭了。她在厨房忙碌着,浑然不知他已经站在身后,手臂轻轻环绕在她腰际,吻着她的耳根。
忽然,一阵刺痛从他紧贴的后背,向全身蔓延,她不禁哎呦一声。
他的心猛然一惊,问她怎么了,她支吾着说没什么。
他看着她,额头泛起的汗珠,慌忙撩起衣服,只见她的后背,长满了红色的痱子,很多已经化脓,凝成了黄色的结痂。
他终于明白,长时间穿着厚重的外罩,站在炎炎烈日下发传单,她被捂出了痱子。因为不想让他担心,所以一直以来,她都没有告诉他。
他盯着那满是痱子的后背,泪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他情不自已地拥她入怀,摸着她被生活的艰辛、侵蚀到干裂的手,心疼而愧疚。为了陪他度过这段最灰暗的人生,她除了日常必须品外,从来不乱花一分钱。每天风里来雨里去的生活,满满当当,他都没时间,关心她的身体,为她买一盒痱子粉。
他心如刀割,深深地埋怨着自己,也暗暗地在心里发誓,将来,一定要把最好的给她。
第二天一下班,他便跑到超市门口,摘下她全副武装的外壳,把一瓶痱子粉放在她的手心,她低着头看了好久,突然泪流满面。她知道他爱她心疼她,只是,这段艰难的岁月,他们必须咬着牙,扶持着彼此,走过。
带着对她的疼惜,他愈发卖命地工作,原本聪明好学的他,一年后得到了老板的赏识,提拔他当了超市的部门经理。
一路风雨兼程,上天总不会辜负用情至深的人,更不会辜负勤奋努力的人。渐渐地,他们迎来了柳暗花明的好日子。做了经理的他,开始有了微丰的经济基础。
他为她在城里买下了一套大房子。那一天,带着她去看房子时,他拥着她,站在可以俯瞰整个城市的落地窗前,吻着她的脸,激动地说,他不准她再去发传单,他以后要一点点地,把她为了他而吃过的所有苦,弥补回来,他要把全世界最好的给她。
她热泪盈眶,她知道,她所做的一切,是不求回报的。
两年后,他开了一家自己的超市,彼此经验丰富的他,经营得当,加之聪明机智,生意越做越好。她成了老板娘。他心疼她,不让她跟着忙碌,可她还是闲不下来,总是跟着他,不辞辛劳地打理着生意。
四年后,他已经是十一家大型连锁超市的董事长,生意遍布海内外。
她为他生下了一个胖小子。冬暖夏凉的大别墅里,她俨然已经是一个应有尽有的富家太太。
可是,她最怀念的,还是和他风雨未央里,那些共苦的日子,正是因为有了那时幸福的泪水,才有了现在相濡以沫的陪伴。
他最欣慰的,是那些年,她风里雨里艰难的共苦,终于换来了多年后,他给予她的,锦绣繁盛间的,同甘。
在他心里,只有她,配得上他给的繁华。
你若风雨未央里共苦,我必锦绣繁盛间同甘。
爱情里,永远没有唾手可得的繁华相依。
没有共苦,又怎能配得上他的同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