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7日,原告接到下属的报告,说青浦区长兴公园有人拉一车流浪猫,要求去解救。原告带人前去,与志愿者们共同解救流浪猫。志愿者有人跟司机周旋,其间发生了肢体冲突。当时有人报警,警察也到场了,但是以调解为主。原告到场后,没有参与到志愿者的行动中,而是自己与其他人到车上解救流浪猫。在这个过程中,五至六笼之中七十多只猫得到解救。就在原告继续努力解救的时候,被告人听说贩运被阻拦,就带人前来支援,在原告没有防备的情况下,重重击打原告的后脑部,致其当场昏迷,医生诊断为重度脑震荡,住院二十多天。原告主张:判决被告人寻衅滋事罪,被告人破坏小动物保护,并且伤害原告,因其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且对被告人的故意伤害不知情,属于故意伤害,后果严重,应处以严厉的惩罚,赔偿原告住院期间的一切费用,并且,原告所解救的猫中,有很多是居民的家养猫,不应该抓捕和贩运、杀害,应以小动物保护条例处分,还社会以平安,还小动物以人性,也给我们国家的小动物保护立法开创先例。”
“法官,我是合法的贩运,我有驾照、经商执照,还有其它的有效证件,我都带来了。”被告人拿出很多证件。“他们打我的司机,司机现在还在住院,我的经济损失怎么算?”
“你是在哪里抓的猫?那些猫,你能证实都是流浪猫吗?”
“能。”被告人说:“老百姓早就向政府举报长兴公园闹猫患了,不管白天夜晚,流浪猫都叫春,政府也没办法。流浪猫一年就生十来只小猫,猫的屎尿又腥又臭,到处骚扰游园的人,人们对猫又恨又烦,巴不得把它们都杀了。我这是为民除害,何罪之有?”
“被告,你当时到现场,是否向原告陈述了自己的理由,而不是直接大打出手?”
“没有,我跟他说了很多次,他就是不听,还指使老太太打我的司机。就在我跟他说话的时候,他还打了我眼睛一拳,眼皮到现在还青着呢。法官您看,就这里……”
被告人指着自己的眼眉,那里确实有一片青色的痕迹,眼皮还呈现肿胀。“就在这儿。当时他噗地一拳,冲我眼睛就打,眼睛当时就出血了。他不管不顾,还是打……”
“请问,他打你什么地方啦?”李律师问道,“我可以看看吗?”
“当然可以。就在这儿,你过来看看,脖子上还有一片淤血,到现在还没好。”
李律师心里有底了。她走到被告人身边,看他的脖子。“他打你有多少天了?”
“二十多天了吧?”
“当时,造成伤口没有?”
“没有,就是打淤血了,这就打得够狠的了,这是脖子,要是再往下打,打到第七颈锥,我就没命了!”
“你放屁!”荣站起来要争理,四赶紧拉住他,示意他听李律师讲话。“有点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造成淤血的状况只有几点:肌肉软组织在此类情况下,或者是扭伤所致,或者是外力扭打,用拳头不可能打成这样。何况,二十多天了,淤血应该早就被肌肉吸收了,不能存在到今天。您可以拿出医院的鉴定,呈现给法庭。法官,我的发言完毕。”
“原告,你可以陈述理由。”法官说。
“我确实没有料到他在背后突然袭击。”荣说:“我在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他的行为本身对于社会的人性、道德、社会治安等等就是一个危害,光天化日之下,他竟然敢像黑社会一样伤害我,这本身就是挑衅,挑衅社会公德。请法庭严格调查,还我一个公平,还小动物一个安全。”说到这里,不知为什么,荣落泪了:“我们国家的小动物,如果会说话,一定会说:’中国,是最不适合小动物生存的国度!在这里,没有一丝一毫的安全,随时会被屠杀,骨头以及皮肉,都进了饕餮们的血盆之口,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拿小动物开刀、虐待,在这里,真是人间地狱!‘”
“请不要讲那些文学词语。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讲事实,讲道理。”法官阻止道。
双方律师展开了辩论,都是唇枪舌剑,说的都是理由,谁都占不了上峰。荣几次想说话,都被法官制止了,急得不行。半个小时后,法官宣布:“今天开庭就到这里,下次开庭择日通知。休庭!”
再次开庭,已经是半个月后。这次,双方都做了充足的准备,都带了自己的一班人马。四这边带了李律师、手下的工作人员,还有两个记者。当然,记者的身份暂时没有披露,只是暗中旁听,以掌握法庭对于小动物保护的态度以及判决,今后在媒体的报道上有话可说。工作人员是为了观察法庭判决,了解国家法律的倾向性,在今后的保护工作中有法可依,灵活应变,变不利为有利,更好的开展工作,解救更多的小动物。
“关于龙荣诉王发狂暴力致人以伤害一案,青浦区法庭一审没有做出判决。本次开庭,就是否为故意伤害一事展开辩论。原告律师请发言。书记员请记录。”
“上次开庭,我就原告方的诉求做了说明,”李律师一字一句地说,边说边等待书记员记录:“无论猫是流浪猫也好,家养的猫也好,首先,它们不是被告人饲养的肉食动物。这就定性了,它们是不属于他应该抓捕的对象,而且经历买卖、屠杀,这于社会道德、人心稳定,以及人性的忍耐度都是对公众的挑战,还可能给下一代的人性认知造成一定的错觉,感觉小动物是可以随便被虐待、虐杀的,给公众造成小动物谁都可以吃肉,谁都可以扑杀,这样一来,社会别有用心的人就会大开杀戒,到处捕捉小动物盈利,一方面败坏人性,一方面造成生态危机,对社会与国家的安定极为不利。尤其是被告人置国法于不顾,对负有社会责任的动物保护人员的生命于不顾,视其为草芥,意在夺杀对方的生命,是主观故意,请法庭予以酌情判决,还原告以公平。”
“法官,我请求发言。”被告人律师说道:“我国目前还没有小动物保护法,被告的经营活动既然没有涉及到犯法,原告的行为就是侵犯被告人的权益。至于两人之间的打斗行为,完全是因为意见不同而引发的,于小动物无关。所以,我请求法庭,判决原告侵犯人身权利,破坏对方的合法经营,给对方造成了人身伤害以及经济损失,要求原告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住院期间发生的费用,并且赔偿我的当事人精神损失费五万元。”
“法官,我的陈述是:任何事情都要看引发问题的根源是什么。在这个案子里,是原告为了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与不文明不守法的行为做斗争,他所做的,不但是目前很少有人做的公益事业,而且,他的行为对于我国人性的走向意义非常。所以我请求法庭,依法判决被告人故意伤害罪、非法捕杀小动物罪、扰乱社会治安罪、虐待小动物罪,非法买卖小动物罪,数罪并罚,同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二十万元。”
“法官,原告律师是在哗众取宠。谁都知道,我国还没有小动物保护法,因此,他的行为就是侵犯被告人的人权,破坏他的经营活动,理应得到法律的制裁。”
“我国虽然目前还没有小动物保护法,但是,在一般的民事纠纷中,警察局往往以当事人是否侵权为依据解决。一般的情况下,都是以小动物为无主的流浪动物为依据,罚款、教育为主,从来没有为小动物主张权利。所以,鉴于我国的法律现状,我请求法庭,判决原告有罪。只有这样,才能顺应民意,把扰乱社会的流浪动物清缴,还城市以卫生与安宁。”
“我请求法庭,以民事法、治安法与刑法为依据,判决被告人有罪。事实清楚,对方主观故意,请求法庭为社会大义着想,还中华民族以人义、人性,推动中国的人性进程。”
“法官,我对原告律师的发言有意见。她所说的,应该是报纸上的社论,而不是法庭的呈堂证供。请法官予以考虑。”
“原告及被告方的讨论,已经非常充分了,下面我宣布,本次开庭到此结束。下次开庭,等待通知。”
“这是怎么回事?”双方当事人都很不解:才开了一个小时的庭,还没有进行庭审,就草草散场?是不是有内幕?是对方的谁找了硬门路?
“法官,请您对新闻媒体讲讲今天开庭的意义、看法好吗?”《沪语》报记者抢先发问:“这个案子,在上海乃至全国,都是热点案件,案子的判决无论在人性方面还是动物的福利方面,还有人们的精神层面上,都是非常敏感的。请问,为什么刚刚开庭半个小时,就匆匆闭庭了呢?有什么原因吗?”
“没有什么,今天有一点特殊情况,临时闭庭。”法官边说边匆匆走向办公室。“请问,您是否因为此案涉及到很多不好处理的问题,而需要请示上级呢?”又一家报纸的记者跟上来问道:“案件中原告律师反复强调:原告是在执行自己的社会职责时,被被告方袭击,造成了人身伤害。他的所作所为,究竟应该怎样定性?您对我国的动物福利有何看法?”
“没有什么的了,没有什么的了,我不想回答你的问题。”法官说完,就到了办公室门前。里面早有人替他打开了房门,他一闪身就进去了,随后,门乒地一声关上了,任凭记者在外面敲门,里面都不再应声。
“哼哼,想的倒美,赔偿损失?他得赔偿我的经济损失!猫是他爹还是他妈?”被告人王发狂斜着眼睛,故意这样说话。“你没爹没妈了,给小猫小狗下跪。还得给他猫爹狗妈上贡吧?”
“你……”荣见对方毫无收敛,还公然在法庭里叫嚣,非常气愤:“你没有人性,老天总有一天会报应你!”
“报应我?行,我看老天怎么报应我。照你这么说,那些吃狗肉吃猫肉的,都应该得到报应啦?真是疯子!哈哈,疯了,疯了!”
走出法院大门,荣停住了:“今天晚上,我们要去一个地方,你去不去?”
李律师问:“什么地方?”
“确切地说,是一个屠宰场。”四严肃地说:“在郊区,有个长期存在的屠杀猫狗的屠宰场,有一些人专门走街串巷偷狗抓猫,一年起码有一二十两万只猫狗被杀,他们杀小动物的手段残忍至极,我们的卧底发来的照片让人不忍目睹。为了催毁黑窝,我们今天秘密侦查,得到确切证据之后,就想办法把他们绳之以法。你去不去,怕不怕?”
“去。怕什么?你忘了?那次在琴岛,黑社会在后面围追堵截,咱们不也照样到了武警支队?干正经事儿,就不怕难不怕危险!”
晚上十点多钟,几辆车无声地开到了郊区。这是靠近海边的一个小镇,流动人口非常多。用老辈人的话说,以前,真是夜不闭户,可是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加,社会治安越来越差,经常有失踪人口案件,贩毒案也时有发生。就在几天前,一个小姑娘下夜班到大排档买羊肉串,说好一会儿就到家,结果,她的表姐等到天亮都没见人影。后来,警方出动警力,终于在海边的树丛里发现了她的尸体。虽然警方非常负责,可是限于警力等等,社会治安已显现突出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区政府的关注。这里离上海市区很远,地铁暂时还没有延伸到这里,比起上海市内的繁华,这里还显得有点落后。有些不守法的坏人,就趁机到这里落脚,以期逃脱警察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