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朱理学,是由程颢、程颐兄弟创建,而在朱熹手中集大成的宋代理学的主要派系,因为程朱理学后来成为官方所尊奉的正统学术思想,所以在通常意义上所言的宋明理学指的也就是程朱理学。程氏兄弟把“理”(有时亦称作“天理”,二者表达实则为同一内涵)视作哲学的最高范畴,认为“理”不仅是世界的本原,也是社会生活的最高准则。在穷理的方法上,程颢“主静”,强调“正心诚意”;程颐“主敬”,强调“格物致知”。在人性论上,程氏兄弟主张“去人欲,存天理”,并对这一观点进行了深入的阐释,使之成为体系化的学说。程氏兄弟的出现,标志着宋代理学思想体系的正式形成。程颢和程颐的思想,经过杨时、罗从彦和李侗的几代传承,到南宋时为朱熹发扬光大。在本体论上,朱熹认为,太极是宇宙的根本和本体,太极本身包含了“理”与“气”,而“理”又高于“气”,太极之“理”是一切“理”的综合,“理”超越时空,至善至美,是“万善”的最高道德标准。在人性论上,朱熹认为人有“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前者源于太极之“理”,是绝对的善,后者则有清浊之分、善恶之别,人们应该通过“居敬”、“穷理”来变化气质的构成。在认识论上,朱熹倡导“格物致知”,以此来提升修养的境界,以臻至善的人生。朱熹建立了一个完整、精密而庞然的理学思想体系,这标志着宋代理学发展到了成熟的阶段。南宋之后,程朱理学既是官方的统治思想,也是人们日常言行的是非标准和学习实践的基本准则。应当承认,程朱理学在促进学术、文化和教育的发展与维护社会的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科举制度的格局之下,不少人把程朱理学视为猎取功名的敲门砖,他们死抱一字一义的说教,致使理学的发展越来越脱离实际,成为于世无益的空言和束缚人们实践的教条,甚至使其蜕变为“以理杀人”的工具,这是程朱理学对时代与社会所造成的非常严重的负面影响。
程颢、程颐像(从左到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