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权神授”,意即君主的权力是神所赋予的,这是对君主的一种神化。统治者宣扬自己的地位是上天所赋予的,从而强调自身统治的合法性,增强人民的认同和服从。《尚书·召诰》说:“有夏服天命。”这是有关君权神授思想的最早记载,也说明,自夏朝开始,君权神授就已经成为一种有关政权的重要理念。商朝的统治者创造了一种“至上神”的观念,宣称“帝”或“上帝”是上天和人间的最高主宰,又是商王朝的宗祖神,因此,人民应当服从商王的统治。周朝统治者则用“天”代替了“帝”或“上帝”的概念,周王称为“天子”。周朝毛公鼎上面的铭文记载:“丕显文武,皇天宏厌厥德,配我有周,膺受天命。”这是对“君权神授”思想的明确宣扬。到汉朝,董仲舒提出“天意”、“天志”的概念,并且提出了“天人相与”的命题,认为天是有意志的,是最高的人格神,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最高主宰,天和人之间是相通的,人应当按照天的意志来行动。董仲舒以“天人相与”作为理论基础,系统地发展了君权神授的思想,强调君权的天然合理性和神圣不可侵犯性。君权神授的思想在中国古代有着非常深远的影响,历代帝王以至造反的农民领袖,无不假托天命,自称“奉天承运”,或者说“替天行道”,虚构神迹,利用谶纬迷信,把自己的活动说成是受上天的指使,从而达到神化自己及其活动的目的。陈胜和吴广在谋划起义时,先用丹砂在丝绸上写“陈胜王”,将其放在别人用网捕获的鱼的肚子里面,然后又暗中潜伏到戍卒驻地旁边丛林里的神庙中去,在晚上用竹笼罩着火装作鬼火,像狐狸一样叫喊:“大楚兴,陈胜王!”这就是君权神授的迷信思想深入人心的一个鲜明的例证。